焦麗華,男,26歲,江蘇東台人,長期在寺院裡做佛事。2001年5月,焦麗華在廣東省清遠市某禪院做佛事時,認識了被害人女施主楊某,焦麗華和楊某一見鍾情,之後兩人一直保持情人關係。
2005年6月30日,焦麗華與楊某相約在廣東省韶關市會面,並一同入住某酒店大廈411房。7月2日下午6時許,焦麗華翻看楊某的手機簡訊,並刪除了楊某手機中一條寫有焦麗華家庭住址等情況的簡訊。楊某發現後很是不滿,與焦麗華發生爭吵至拉扯,其間楊某曾大喊救命。
焦麗華害怕別人知道自己與一女子同住一房的醜聞,情急之下用手機掛帶勒住楊某的脖子致其死亡。事後,為給自己爭取逃跑時間,焦麗華故意將電視聲放大,製造出房間內的人正在看電視的假象,爾後逃離韶關。次日中午,焦麗華到湖南省永州市道縣派出所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