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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婉怒斥娛樂圈三陋習:女星成名靠睡

關鍵詞:簽約環境

「你簽我的公司,我給你多少部戲拍,這是不科學的條件」

一個成熟的環境裡,經紀公司和製作公司應該分家,但中國目前不是這樣,中國的藝人經紀制度,還遠遠不夠成熟。有些公司簽藝人,談的條件都是,你簽我的公司,我給你多少部戲拍,這非常不科學。經紀公司投資製作,勢必傾向於自己的演員,這樣帶資進入,那就是誰錢多,誰說了算,那還要導演來幹什麼?這缺乏專業的判斷,最後吃虧的是誰,是整個影視市場,而觀眾看到的好電影、好電視劇也會越來越少,影視作品變成了商家和明星交易的工具。像有的公司那樣,圈了筆錢,就恨不得把所有的當紅明星都招到他的麾下,恨不得把誰都吃掉。把自己做大,也不一定要把別人做死呀。現在雖然是摸著石頭過河,但絕對不應該踩著別人的頭過河。

關鍵詞:明星稱謂

「什麼『一哥一姐』,搞得跟舊社會的妓院似的」

什麼「一哥」、「一姐」,我最反感這種提法,搞得跟舊社會的妓院似的,特別不尊重演員,是對演員的一種侮辱,公司里其他演員會怎麼想。經紀公司不應該把藝人當作商品,我們簽約一個人,首先是喜歡這個人,覺得大家可以志同道合,有共同的創作熱情。再說了,中國實行明星中心制也為時尚早。章子怡姜文劉燁陳沖陸毅這麼多大明星湊到一起,拍部電影《茉莉花開》,最後才600萬票房。這說明什麼,中國絕大多數明星沒有實際的票房號召力。



 

李小婉(資料圖)

關鍵詞:道德操守

「女星成名靠睡,經紀人道德觀念不過關」

按照現在簽約邏輯,誰保證給明星幾部戲拍,明星就跟誰簽約,好,你給她拍了三部戲,那第四部戲怎麼辦?是不是誰現在給戲多,就去哪家公司,這不成了有奶就是娘嗎?現在圈子裡風氣不好,有的女明星缺乏基本的道德準則,搞「跳床」,成名靠的是一路睡上去,也難怪別人說娛樂圈有潛規則。還有那些經紀人,很多都不夠格,有幾個學過稅法、工商法?基本倫理道德觀念過關了嗎?開經紀公司是一門學問,不是單拿個牌照就能做好的。

責任編輯: 王金華  來源:羊城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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