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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七大到來 針對BBS專項備案


    
    目前開展的整頓BBS的事情是真實的,全國各地均在開展,廣東這邊先行。具體步驟為
    
    一期 嚴查BBS域名備案,預計7月中旬完成
    
    二期 嚴查BBS專項備案,預計8月中旬完成。
    
    三期 嚴查BBS伺服器和網站,預計9月底完成。
    
    也就是說,大約國慶前基本全部關閉沒有專項備案的論壇。
    
    2.備案
    
    所有公司的論壇必須進行備案。
    
    所有個人的論壇建議關閉,因為備案成功的可能性很小。
    
    要求:
    
    獨立伺服器,一台伺服器上只能有一個BBS網站。伺服器比較在正規的,獲得通信管理局認證的公司機房。
    
    首先通過信產部的網站域名備案。
    
    要專人管理論壇,24小時電話和手機開機。
    
    所有板塊都要有版主,而且要有一定的在線管理時間。版主也要提供個人身份資料和聯繫電話等。
    
    所有會員都必須實名制。
    
    個人論壇可以申請專項備案,要求提供個人詳細資料。但通過可能性很少。
    
    其它手續同公司申請BBS專項備案。
    
    本消息來源於與廣東省通信管理局BBS專項備案負責人電話內容整理。
    
    以下是廣東省BBS專項備案的具體通知。大家先看看:
    
    網際網路電子公告(BBS)
    
    電子公告服務,是指在網際網路上以電子布告牌、電子白板、電子論壇、網絡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為上網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條件的行為,簡稱BBS。
    
    BBS專項申請注意事項
    
    擬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廣東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專項申請。申請開辦BBS應建立下述各項制度,未建立如下制度或未嚴格執行的不予批准BBS。
    
    (一)欄目明確制度。網站在提出BBS專項申請時,應明確列出擬開辦的BBS的各具體欄目和類別,如文化藝術類留言板、網民聊天室、IT行業布告板等,所有申請開辦的項目應逐項列出。網站開辦BBS時應嚴格按批准的欄目進行,不得超越範圍隨意開設,對已開設的BBS的應進行清理和規範。
    
    (二)版主負責制度。網站開辦BBS時應有相應人員對BBS實施有效管理。獲准開展BBS的網站必須對獲得批准的各個BBS欄目指定專職人員充當版主,每個欄目不得少於一個專職版主,並實行版主責任制(需填寫「BBS版主資料登記表」)。版主負責監管該欄目的信息內容,除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外,應對登載的信息負有人工過濾、篩選和監控的責任。一旦發現BBS的欄目中有違規內容,有關主管部門將追究網站和該欄目版主的責任並予以處理。
    
    (三)用戶登記制度。提供BBS的網站應要求上網用戶使用BBS前預先履行登記程序,填寫網站提供的註冊表格,提供真實、準確、最新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電話、身份證號)。註冊表格由網站妥善保存並不得隨意泄漏,用戶註冊後則可使用該網站提供的所有BBS欄目和相關服務。一旦發現用戶違反規定或提供虛假信息,網站有權暫停或中止該用戶使用本網站包括BBS在內的所有或部分服務。
    
    (四)規則張貼制度。
    
    1、嚴格要求開辦BBS的網站在留言板、論壇、聊天室、跟貼等BBS網頁的顯著位置張貼ICP經營許可證號或備案號。點擊經營許可證號或備案號,應彈出該許可證或備案表的清晰可認的掃描圖片。
    
    2、上網使用者點擊BBS某一欄目時,應首先彈出載有電子公告服務規則的畫面,該畫面內容旨在對使用者的行為作出符合法律規章和z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網際網路安全的決定》有關條款。
    
    (五)安全保障措施。
    
    1、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網站堅持對用戶貼文上網實行先審後發制度,進一步強化技術保障措施和手段,對用戶發出的信息應預先進行軟體自動過濾和人工過濾,然後供人瀏覽,不得未經審查直接上網公開。
    
    2、嚴格落實記錄保存制度,應當記錄所提供的電子公告信息內容及其發布時間、網際網路地址。
    
    3、有電子公告服務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上網用戶登記程序、上網用戶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技術保障設施;
    
    4、有相應的專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能夠對電子公告服務實施有效管理。
    
    網際網路電子公告(BBS)申辦手續:
    
    1、電子公告的申請書(法人簽章);
    
    2、擬開辦的電子公告服務類別和欄目名稱,以及具體欄目內容的簡單描述;
    
    3、電子公告服務規則;
    
    4、《網絡與資訊安全責任書》(要求提供正本一式兩份);
    
    5、網際網路電子公告管理制度(包括:欄目明確制度、版主負責制度、用戶登記制度、規則張貼制度、安全保障措施);
    
    6、電子公告服務承諾書;
    
    7、BBS版主資料登記表;
      
    8、公司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已取得網際網路信息服務許可證的,提交許可證的複印件)。

責任編輯: 李岩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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