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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英時:《毛澤東執政春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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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少傑先生費了多年功夫寫成這部《毛澤東執政春秋》,而且不計個人的利害得失,毅然刊布,充份體現了孟子所謂「大丈夫」的風骨。僅此一點,已使我欽佩無已。但本書的價值還遠不止此,單先生是哲學家,具有思想的深度。我匆匆讀過原稿和《關於本書寫作理念》,才懂得他的用心之苦。他不僅僅是寫一部當代的信史,而是要重建價值系統,使人能恢復辨別善惡是非的能力。作者服膺康德哲學,他所處理的不但是歷史知識問題,而且也是道德問題。思辯理性和實踐理性,真與善,兼收而並蓄,是本書的一個最顯著的特色。他所用的「春秋」兩字取自孔子的原義。《春秋》是中國史學的大宗,兩千年無異辭。清代中葉考證學大興,褒貶之說漸受冷落,但章學誠仍然大聲疾呼曰: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義,昭乎筆削;筆削之義不僅事具始末,文成規矩已也。以夫子義則竊取之旨觀之,固將綱紀天人,推明大道。(《文史通義》卷五<答客問上>)

二十世紀以來,中國史學受西方實證主義的影響甚大,幾乎沒有人懂得《春秋》的深刻涵義了。但陳寅恪先生在1964年中說:歐陽永叔少學韓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記》,作「義兒」、「馮道」諸傳,貶斥勢利,尊崇氣節,遂一匡五代之澆漓,返之淳正。(《寒柳堂集》)

陳先生中歲以前,治史也極盡客觀實證之能事,但晚經患難,終於回到《春秋》的傳說,於歐陽修仿《春秋》而寫成的《新五代史》特致推重如此。《春秋》之義在今天仍在史學上表現出生命的躍動,於此可見。

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說:「《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焉。」但他又在<自序>中引董仲舒的話,說《春秋》之旨在於「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這是公羊家口傳的孔子「大義」,可以說明《春秋》批判對象並不限於「亂臣賊子」,「無道」的「天子」也同樣在孔子「口誅筆伐」的範圍之內。歷代皇帝對於史官的畏憚便是《春秋》確曾為中國人維護正義的顯證。所以近代史學大家柳貽征先生也十分重視史官直筆,而逕以「史權」兩字稱之。(見柳貽征《述實錄例》,《國史館館刊》第二卷第一期,1949年,頁1-9.)雖然過去有人懷疑過《春秋》究竟能不能發揮「亂臣賊子懼」的功用,但史實俱在,是無法否認的。讓我舉一個後世的例子為證。《晉書》卷82<孫盛傳>云:「《晉陽秋》(按」陽「字即」春「字,因避諱而改)詞直而理正,咸稱良史焉。既而桓溫見之,怒謂盛子曰:枋頭誠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說!若此史遂行,自是關君門戶事。 」

可見桓溫多麼怕《晉陽秋》的「詞直而理正」,以至要通過孫盛的兒子,以滅其一門為威脅。這個桓溫不是別人,他留下了一句名言:「既不能流芳後世,不足復遺臭萬載耶!」(《晉書》卷98桓溫傳)可見他嘴上雖說「遺臭萬載」也足以自豪,心裡還是怕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作者為了維護《春秋》的褒貶傳統,曾對黃仁宇先生的觀點反覆質疑。黃先生早年在密西根大學寫明代運河的博士論文時,我恰好趕上做他的論文指導人。論文完成後,我又介紹他到哈佛大學東亞研究中心繼續作研究,寫成了《明代的稅制》(或稱為《16世紀明代財政與稅收》1)一書。甚至他在紐約州立大學的教職,也是由我一力推薦的。我和他的關係很深,不能不說幾句話。黃先生比我年長十幾歲,他是軍人出身,三十對歲才在美國上大學,勤苦奮鬥,著述不輟,是一位極可敬佩的學人。他深受中國文化傳統影響,最初堅持以「師禮」待我,但我堅決拒絕,因為在西方擔任論文指導的名義只是一形式,即使有所商榷,也是彼此都有進益。我引戴震不肯接受段玉裁、姚鼐為弟子的話,主張不妨「交相師」。他不得已而讓步,但仍引傅君劍贈胡適句:「文章風義友兼師」。因此我和他的關係可以說是「在師友之間」。但是他對中國史的看法和我頗有不同。這在西方是十分正常的事,我們之間也並未因之而減少互相間的尊重,一直到他逝世前都是如此。

黃先生是研究經濟史出身,他的《明代的稅制》引用了《明實錄》中大量的統計數字。這是他「數目字管理」說的來源。他大概又受到法國《年鑑》派的社會經濟史的影響,重視長期性的結構,這樣便形成了「歷史的長期合理性」的觀點。所以他的看法是有堅強根據的,絕非興到亂說。這一點我必須為他辯護。但西方史學早已進入多元化的階段,不再有統一的史觀。多元並存是正常的現象,而且恰恰顯出史學界的活力。經濟史家與傳統派史家的爭論更是屢見不鮮。十幾年前美國著名的經濟計量史學家(cliometrician)佛格爾(Robert W. Fogel)和英國傳統巨擘厄爾頓(G.R.Elton)的激烈辯論曾經轟動一時。佛格爾引用大量統計數字研究美國南方黑奴,其結論曾引起不斷的爭議,他並因此而獲得經濟學的諾貝爾獎。佛氏是反對在史學中表達個人觀點和價值判斷的,厄氏則持相反的意見。但理性爭論的結果則是雙方都作出必要的讓步,也更理解對方持論的根據。(可看他們兩人合著的Which Road to the Past?, Yale Univeristy Press, 1983)黃仁宇的論點接近佛格爾,這是由於他們研究的對象相同所致。

最後,我願意指出,西方雖然沒有《春秋》褒貶的史學傳統,但西方史學史上所謂「道德判斷」(moral judgement)也是一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十九世紀以來,西方史學主流在實證主義、甚至科學主義的籠罩之下,依照自然科學的模式處理人文現象,各式各樣的決定論主導著史學家的思路,不承認個人有真正的「自由」,個人與「物質分子」(molecule)完全相等。在這種認知之下,道德判斷自然無從談起。但另一方面,在二十世紀的史學實踐中,我們發現,想把史學變作自然科學同類的東西在事實上是不可能的。西方史學家,特別是猶太籍的,寫到希特勒統治下的納粹德國,使用的語言恰恰符合《春秋》筆法。五十年代以來,不少有慧見的史學家和歷史哲學家已突破了決定論的牢籠,坦率地指出:在歷史尋找所謂「規律」或「因果律」是徒勞無功的。這種努力過去不曾成功,現在沒有成功,將來也不會成功。伯林(Isaiah Berlin)在五十年代初所寫的《歷史必然性》(Historical Inevitability)那篇長文,尤有劃時代的意義。西方史學傳統的褒貶(praise and blame)語言又在他的筆下復活了。由於詮釋派人類學進入了史學領域,以及新馬克思主義者放棄了所謂「下層基礎」和「上層建築」的荒謬劃分,許多史學家今天已從追尋「規律」轉為追尋「意義」。孔子所謂「其義則丘竊取之矣」的話於是又獲得了現代的詮釋。

1993年哈佛大學俄國史大家派普斯(Richard Pipes)刊行了《布爾什維克政權下的俄國》(Russia under the Bolshevik Regime)一書,他在書末提出了這樣的問題:面對著這一場空前的災難,史學家是不是應該還是保持冷靜,像科學家面對著自然現象一樣,不動一絲感情?他所給予的答案是徹底否定的。他先引一位19世紀德國史學家的話:「我認為寫史必須帶著憤怒和熱情」;再引亞里斯多德《倫理學》上的話:「對於應該憤怒的事情而不發怒的人,我們只能以愚人視之」。派普斯最後更提出了一個有力的反面論證:拒絕對歷史事件下判斷其實也是根據一套道德價值的系統。沉默等於承認一切發生過的事情是自然的,因而也是對的。這是為歷史上所以勝利者做辯解的一種說辭。(頁509-510)毛澤東和史達林第一次見面時,有下面這一段有趣的對話:史達林非常激動,對毛主席讚不絕口,說:「偉大,真偉大!你對中國人民的貢獻很大,你是中國人民的好兒子!我們祝你健康!」毛主席回答說:「我是長期受打擊排擠的人,有話無處說……」

毛主席言猶未竟,史達林卻把話接了過去:「勝利者是不受譴責的。不能譴責勝利者,這是一般的公理。」2

史達林最後一句話是所有共產黨人都接受的「公理」。這條「公理」在西方可以追溯到黑格爾的名言:「凡存在,即合理」(Whatever is is right);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上,陳亮(1143AD——1194AD)的觀點也可以與之相印證:「功到成處,便是有德;事到濟處,便是有理。」試問:如果我們真的擁抱這一「公理」,真、善、美一切價值還能在人間找得到一隙存在的餘地嗎?

我特別引派普斯《布爾什維克政權下的俄國》和單先生《毛澤東執政春秋》相印證,因為這兩部書恰好遙相呼應。無論就政權的性質、歷史過程的悲慘、或主要人物的殘忍而言,這兩部書都是處處相稱的。派氏全書終於這段歷史的「道德涵義」(moral implications)正相當於單先生的「春秋」。派氏引康德「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經典之論,又引普普爾(Karl R. Popper)的名言:「每一個人只有為自己可選擇的志業而犧牲的權利,但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鼓勵別人為一個理想而犧牲。」康德和普普爾不也是單先生最欣賞的哲人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於此見之。

讀了派普斯這些議論,單先生也許會感到「吾道不孤」吧!

注釋:

1、編按:黃仁宇,《16世紀明代財政與稅收》(台北:聯經,2001年)

2、師哲,收在《毛澤東軼事》,湖南文藝出版社,1989,頁336

── 原載 《毛澤東執政春秋》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毛澤東執政春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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