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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望推動中共監獄禁警棍電擊男女生殖器

—張青見郭飛雄指酷刑致傷殘 律師說刑訊下審判肯定不公正

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12日上午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會見被關押近一年零三個月的丈夫。郭飛雄告訴妻子,他的身體因酷刑五、六處傷殘,呼籲全社會關注禁絕酷刑。辯護律師莫少平堅持認為,郭飛雄無罪,刑訊逼供下的審判肯定不公正,應繼續尋求法律救濟。以下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導。圖片:郭飛雄參加06年5月在華盛頓召開的宗教自由高峰會議(RFA)

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妻子張青12月12日上午在廣州市第三看守所首次被允許會見被關押近一年零三個月的丈夫。

當天晚上張青談會見經過。

她說:「今天早上十點多一點,我見到他了,時間是十五到二十分鐘。他一上來,跟我笑了,也跟我招手,人瘦,也比較白。」

問:「講話的時候距離有多遠?」
答:「隔著非常厚的隔音玻璃,用電話講,有警察在旁邊聽。」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辯護律師說,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

郭飛雄案起訴後,曾因證據不足,兩度「退查」。郭飛雄會見律師自述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元人民幣。

郭飛雄會見律師表示對一審判決不上訴,但保留申訴權利,委託妻子幫助他申訴。

張青說,這次會見郭飛雄,他談到酷刑的後果:「他說他的身體有五、六處傷殘,他們對他下了毒手,他的腰完全壞了,他們把他反手吊在後面,他的兩個手也快壞了,他的視力越來越模糊,他只說了這三個,其它的沒有講,我估計他怕我聽了受不了。

他說『中國的水太深了,總得有一個人來趟這個水』。

他說『對高壓電警棍電擊生殖器這種酷刑,希望中央政府真正地、徹底地制止這種反人道、反文明的酷刑。也希望社會的有識之士、有良心的人士,能夠推動中國的監獄裡禁用電警棍電擊男性、女性生殖器的這種酷刑,這個實在是太醜惡了。』」

問:「他還講了什麼?」
答:「他跟我說,他們也威脅過他以後還會做什麼,做什麼。。。他跟我講,每兩個星期給我寫一封信,如果一個半月沒有收到信的話,他可能在絕食抗議。現在馬上要下到監獄裡去,面臨著人家給不給他帶走他手邊的個人用品。他有五、六十本在這一年多時間裡面寫的讀書筆記,跟政治無關,只是文學、哲學、英語。。。如果真的被人家扣押的話,他會絕食抗議。如果在監獄裡受到其它虐待,他也會啟動絕食抗議。絕食分兩次,一次一百天,一次一百五十天,直到奧運會結束。」

張青認為:「他一再說的在裡面遭受到的酷刑,這是最關鍵、最核心的問題。並且這種傷是看不到的傷,他走路的姿勢非常僵硬。在這整個案件里,以法西斯式的精神摧殘和身體摧殘來對付一個人,官方的目的就是打擊他的意志,想讓他不再從事維權、推行中國的法制民主。不可逆轉的這種身體摧殘比控制他五年時間更重要。」

張青談到會見後她走到看守所門口,坐在那裡的心情。她說:「心是很清涼的、冷靜到極點的那種感覺。我坐在那裡想了好久,接下來就(在那裡)給胡錦濤寫第四封公開信。」

在北京的郭飛雄的辯護律師莫少平先生說:「畢竟當局是讓她見了郭飛雄,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我提供一點兒意見,咱們始終還是認為,郭飛雄是受到刑訊逼供的,我們該去怎麼舉報,怎麼提出再審,刑訊逼供逼取的一些『證據材料』,是一種程序上的不公正。要求再審也好,請求檢察院抗訴也好,這個程序是可以走的。刑訊逼供絕對是中國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刑訊逼供狀態下進行的司法審判肯定是不公正的,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是一個可以進行申辯、抗辯的救濟渠道。

第二,郭飛雄身體狀況非常不好,不適於羈押,作為親屬和郭飛雄本人,都可以提出『保外就醫』申請。

第三,我還是堅持我的觀點,無論從事實角度,還是從法律角度,仍然不改變我們的辯護觀點,堅持認為郭飛雄是無罪的。」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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