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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被轉到偏遠梅州監獄服刑 酷刑致六處殘

24日晚上,在獄中的維權人士郭飛雄的太太張青在廣州家中收到郭飛雄的入監通知書。
    
     張青說:「我剛剛去參加教會的『平安夜』晚會,九點四十左右,回來就收到梅州監獄來的《罪犯入監通知書》,『2007年獄入通字第504號 張青:楊茂東因犯非法經營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於2007年12月13日(張青說明,也就是我見他的第二天)送廣東省梅州監獄服刑,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號六監區 信箱 廣東省梅州市21日信箱 郵遞區號 514034 執行電話 (0753)2183014 特此通知 廣東省梅州監獄獄政管理科 2007年12月17日』。17日發送出來的信。」
    
    
    
     談到梅州監獄所在地,張青表示:「那個地方非常偏遠,條件都很差,並且很冷,還會下雪的。」
    
     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曾經參與廣東太石村維權活動和營救維權律師高智晟。去年9月14日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拘押,後被以同樣涉嫌罪名起訴,涉案是被捕之前五年出版的揭露瀋陽官場腐敗的雜誌《瀋陽政壇地震》。此事幾年前已經處理過。郭飛雄在看守所會見律師,自述遭到包括電警棍電擊男性生殖器的酷刑逼供。
    
     今年11月14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郭飛雄有期徒刑五年,罰款四萬元人民幣。
    
     12月12日郭飛雄在看守所首次獲準會見張青,告訴張青因遭受酷刑致使他的身體有五、六處傷殘。
    
     張青收到郭飛雄的入監通知書後,我問她:「您如果去探視,路上需要多長時間?」
    
     答:「三、四個小時。如果早上八點鐘去,十二點才到,能見的話,也要五點左右才能見完,再趕回來的話,應該是深夜了。隔那麼遠,當然增加見面的難度了。」
    
    
    
     問:「您準備第一次什麼時候去探視?」
    
     答:「應該是下個星期就會去,只能是星期二。如果說要書面申請的話,那我還得寄快遞去,還要看那邊通車的情況,能不能當天回來,都還不曉得,他的姐姐和哥哥也想去見見他。」
    
    
    
     在湖北省工作的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醫生表示:「我們現在像作惡夢一樣的,我們這個政府,我們過去根本被想到會是這樣的,顛倒黑白的。我弟弟在監獄裡已經致殘了,更叫人非常難受,太惡毒了,作得太沒有人道了。還把楊茂東專門朝一個最邊遠的地方放,來去一趟至少得五天時間。」
    
    
    
     問:「您近期會去嗎?」
    
     答:「會去。我跟我大弟弟說,我們都準備,因為我們要約到一起很難。前不久的時候,我們這邊警局打電話,找我們這邊領導,有的領導說,我在我們單位
    
    工作很好,他們沒有義務來監督我。我就跟我們領導說,因為我長期上班,從來沒有休息過,我說我有很多『串休』,他說『你要是離開,你一定要把手續辦好』,要不是,也為難他們了。
    
     說真的,要不是我們還有後代,我就不想活著在這個世界上了。叫人活得沒有信心,叫人感到絕望。我們周圍好多貪官,貪污了好多好多,懲罰都沒有這麼嚴!」
    
    
    
     12月19日,張青收到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執行通知書》,責令她在不足兩天內到法院執行局支付案件判決的四萬元罰款。
    
     張青說:「19日收到催交四萬元的快遞,是讓我21日上午九點鐘去。
    
    我在21日下午發了一個快遞,寫了一封回函給他。內容――第一點,根據罪責自負的原則,你應該直接聯繫他(郭飛雄);第二,這件事情在2001年的夏天已經處理過了,作為行政的處罰,當時交了十萬元,去年再次把這個案子提起來,顯然這是違法的。如果政府要是認為這一次的判決生效算數的話,那麼,我是不是可以向政府要求退還上次的十萬塊錢?;第三點,經過這麼大的災難以後,我們現在的生活主要是靠親戚和朋友資助,也就是說,沒有這個錢。回函的內容就講了這三點。」
    
    
    
     郭飛雄委託的律師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主任莫少平先生認為:「張青就強制執行那個東西給法院一個回復,我覺得做得對,他講的那幾條理由也可以的。
    
     作為郭飛雄的辯護律師,第一,我還堅持我的觀點,認為郭飛雄是無罪的;第二,既然到了監獄,我本人當然希望,按照正當的法律程序,儘快將親屬探視他正常化;第三,我估計郭飛雄本人不服這個判決的話,肯定司法部門不會考慮他的減刑問題;第四,就是他什麼時候啟動申訴這個程序還要尊重他本人的意見。」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張敏的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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