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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電信消費者要罷免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總經理

今天晚上,我們收到在江西南昌的電信消費維權人士帥揚傳來的文件,該文件稱,他們全國各地的電信消費者代表,一致向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並同時呈報國務院,要求罷免不稱職的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建宙!原因就是因為中國移動集團嚴重侵犯了電信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民生觀察工作室
     2008-1-3
    
    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電信消費維權人士帥揚,受全國眾多電信消費者的委託,代表全國眾多電信消費者,善意地向中國移動集團公司提出建議,希望與中國移動建立長效的溝通與解決糾紛的途徑與機制,推動中國移動的建設與發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且代表全國眾多電信消費者表示,願意對中國移動的訴訟全面息訴。(2007年6月11日、6月18日,通過資訊產業部投訴中心兩次轉給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王建宙總經理傳真,請見附件一、附件二。)
    帥揚同志的兩次建議都沒有得到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的積極回應。我們認為:中國移動集團公司完全不把消費者放在眼裡,拒絕接受消費者的善意建議。
    於是,帥揚同志再次受全體電信消費者的委託,於2007年7月22日向資訊產業部王旭東部長發函,對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的做法提出強烈抗議!懇請王部長敦促或指令王建宙總經理:在10天內坐下來洽談,沒有收到任何音信。(請見附件三。)
    我們反覆重申:我們的目的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使電信行業規範經營,並非敲詐勒索!
    三個多月來,中國移動集團公司沒有絲毫接受消費者合理建議的誠意,拒絕規範經營行為,繼續以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謀求暴利,同時發生多起動用公安機關打擊消費者的維權行為的惡性事件。
    於是,我們正式向國資委提出,並同時呈報國務院,要求罷免不稱職的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建宙!
    請求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履行全國人民賦予的權利!
    
    
     全國電信消費者代表:
     2008年1月3日
    
    ————————————————————————————————————————
    
    主 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
    呈 報:國 務 院 溫 家 寶 總 理
    抄 報:資訊產業部、中國移動集團公司
    
    【附件一】:
    資訊產業部投訴中心請轉
    中國移動集團公司 王建宙總經理:
    您好!
    我是江西南昌的移動用戶,與中國移動南昌公司及全國電信維權消費者都有良好的關係。
    電信維權消費者的目的是讓消費者不受侵權,電信行業規範經營,並非敲詐勒索。
    我提議並得到大家的同意,願意善意地指出中國移動業務及工作中的缺點,促使中國移動規範行為,全面與中國移動和解,與中國移動建立長效的溝通與解決糾紛的途徑與機制,推動中國移動的建設與發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們可以在全國範圍終止對中國移動的全面訴訟。
    以上意見請王總考慮,不知中國移動可否接受?能否予以溝通與洽談?(能否在一周之內答覆?)
    順 祝
    健康快樂!
    
    我的聯繫方法:
    13907009388
    [email protected]
     江西南昌:帥 揚
     2007年6月11日
    
    【附件二】:
    資訊產業部投訴中心請轉
    中國移動集團公司 王建宙總經理:
    您好!
    2007年6月11日,我通過資訊產業部投訴中心轉給您一份傳真。
    我提議並得到大家的同意,代表全國電信消費者,善意地希望與中國移動建立長效的溝通與解決糾紛的途徑與機制,推動中國移動的建設與發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對中國移動的訴訟全面息訴。
    我的建議並沒有得到貴公司的積極回應,我認為:任何問題都可以通過協商解決,隔絕了50多年、且兵馬相見、生死相搏的國共兩黨都可以友好地化敵為友,我們就沒有溝通的餘地?
    我再次重申:我們的目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促使電信行業規範經營,並非敲詐勒索。
    我站在中立的立場,再次友好地懇請王總慎重考慮!
    如果中國移動真的霸道地不想規範經營行為,用繼續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謀求暴利,那我們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
    
    順 祝
    端午節快樂!
     江西南昌:帥 揚
     2007年6月18日
    
    
    【附件三】:
    資訊產業部王旭東部長:
    您好!
    2007年6月11日、6月18日,我通過資訊產業部投訴中心兩次轉給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王建宙總經理傳真。
    我提議並得到全國廣大電信消費維權人士的同意與支持,代表全國電信消費者,善意地向中國移動集團公司提出消費者的意見,希望與中國移動建立長效的溝通與解決糾紛的途徑與機制,推動中國移動的建設與發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願意對中國移動的訴訟全面息訴。
    我的兩次建議都沒有得到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的積極回應,我們認為:中國移動集團公司完全不把消費者放在眼裡,拒絕接受消費者的善意建議。在此,我們向資訊產業部對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的做法提出強烈抗議!
    我們重申:我們的目的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使電信行業規範經營,並非敲詐勒索。
    懇請王部長敦促或指令王建宙總經理:在10天內坐下來洽談!兩次敬酒不喝,只有認罰!
    如果中國移動集團公司這次還霸道地不願意接觸,拒絕規範經營行為,繼續以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來謀求暴利,我們將正式向資訊產業部、國資委提出,並同時呈報國務院,要求罷免不稱職的中國移動集團公司總經理王建宙。
    順 祝
    工作順利!
     消費者代表:帥 揚
     2007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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