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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文揭罪證 周正毅上訴無望絕食多日

上海市高級法院21日二審駁回周正毅的上訴,指其行賄及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罪名「證據確實」,終審維持判監16年。官方新華社當日則發稿披露周正毅這個「問題富豪」用一套房「賄」來1.7億炒股資金、虛構交易、挪用資金等罪證。周正毅的代表律師和親屬則堅稱是「冤案」,將向最高法院申訴,又稱周正毅正在監獄絕食抗議,健康狀況很差。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周正毅入獄16年已成定局,但有關判決始終未交代他與上海社保基金案、「東八塊」土地開發案之間的關係。

  《星島日報》報導,上海市高院對周正毅案二審處理非常低調,21日晨開庭前只在法院外的電子報告牌上公示,而未把有關訊息在高院網站公布。周正毅案一審時聚集在法院外的大批上海拆遷居民,當日均未現身。

  整個二審過程約一小時,上海高院指出,原判認定周正毅所犯數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維持對周正毅監禁16年的判決。但周正毅的大姐夫邵金寶代表家屬對這一判決結果表示「很震驚」。他稱在上訴前曾請教了近二十位國內司法權威,認為挪用資金罪、虛開增值稅發票兩項罪名不能成立。

  周正毅的姐夫當日表示,「我們肯定要申訴到底,不把周正毅的冤案,弄個水落石出,絕不會罷休」。他又說,周正毅正在獄中絕食抗議,「他沒有吃過一頓飯,都是靠吊營養液來維持」。當日開庭時周正毅「瘦了很多、憔悴很多」。目前家屬暫未考慮為他申請保外就醫。周正毅的代表律師表示,將根據周正毅親屬的要求,起草一份法律申訴書。

  據悉,這是周正毅第二次入獄。周正毅雖然已被兩次起訴判刑入獄,但兩次均沒有涉及任何上海主要官員,和外傳周正毅涉及不法的情況相差很大。

  官方新華社當日上海發稿,指出仔細剖析周正毅案,可以清晰地看到一個「問題富豪」的「資本魔方」。

  報導指,1997年12月,周正毅註冊成立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從1998年到2003年,農凱集團先後設立、收購了十多家關聯企業。為了獲取銀行貼現資金,周正毅大搞虛構交易。從1999年1月到2003年5月,周正毅安排農凱集團旗下各關聯企業虛構購銷合同,進行電解銅的循環交易,再用交易之名到銀行貼現。

  審計報告顯示,農凱集團及其關聯企業實際購銷電解銅14.86萬噸,最後形成帳面購銷的電解銅則達到199.7萬餘噸。其間,農凱集團旗下企業共計虛開增值稅發票4.02萬份,形成245個循環。農凱集團用這種手段向銀行貼現84.22億餘元,扣除利息後實得82.3億餘元。

  此外,周正毅、唐海根、翟世強等人挪用英雄股份的資金2.065億元,直到案發前都未退還。在案件審理期間,周正毅才退出全部挪用資金。

  1997年前後,黃錫熊是上海商品交易所總會計師、上海期貨交易所結算部負責人。為了籌措資金進行股票交易,周正毅多次向黃錫熊行賄。2001年,周正毅以「周振毅」的名字購房,一次付款100餘萬元,「借」給黃錫熊使用。還送給黃錫熊一對「雷達」牌石英電子表、價值2萬元港幣。黃錫熊對周正毅也是投桃報李。光是2001年5月到8月,上海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的1.7億元資金轉到農凱集團控制的帳戶上,由周正毅用來炒股。

  2001年春節前夕,福建興業銀行上海分行行長助理王滬軍應邀來到周正毅辦公室,周正毅拿出一個紙袋交給王滬軍,其中有40萬元人民幣現金。當年3月到12月,農凱集團關聯企業上海海鳥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就違規獲得銀行貸款9億元,其中4.6億元被用來炒股。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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