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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在鬧市遭警察槍殺

今天下午,民生觀察志願者給我們傳來消息說,江西省青年陳振翊於2008年2月29日上午在鄱陽縣博源商場被鄱陽縣警察開槍擊斃。隨後,我們聯繫上了陳振翊的父親陳偉民。陳偉民說,2月29日上午,他們的獨生子陳振翊遭不明身份歹徒襲擊,逃至鄱陽縣博源商場,還向商場職工請求協助報警。不久,約20名警察來到商場將被害人圍住,警方在沒有受到任何生命威脅的情況下,一槍擊中其心臟當場死亡。鄱陽縣刑警大隊一大隊長對陳振翊的母親說:"你兒子手拿兩把菜刀,胡亂揮舞,威脅群眾安全,已被開槍擊斃".

據陳偉民告訴我們,陳振翊此前精神一直正常,他所在的單位已作了證明。陳偉民說,陳振翊的案子鄱陽縣檢察院已經介入了,他們家屬正在鄱陽縣等待結果。陳振翊還說,打死他兒子的是鄱陽縣一童姓警察。

隨即,我們先通過鄱陽縣114台打通了鄱陽縣檢察院的對外電話,一男性工作人員證實,陳振翊的案子鄱陽縣檢察院正在調查,其它情況不便說。隨後,我們又聯繫上鄱陽縣檢察院負責陳振翊案的吳副檢察長。吳檢察長告訴我們,上周,檢察院已安排對陳振翊進行了屍檢,現在正在等待公安部的報告。

我們將繼續關注陳振翊案的進展情況。

附陳振翊案的相關材料:

我們的兒子死得冤啊!

光天化日之下,鄱陽縣公安民警將我兒活活槍殺,天理難容啊!!

2月29日上午11時30分許,在鄱陽縣城鬧市區,我們的獨生子、無辜的被害人陳振翊(1982年10月28日出生),在令人髮指的一聲槍響中,被擊中心臟,當場氣絕身亡。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開槍的竟是個人民警察。

我兒子陳振翊是江西省公路開發總公司景鷹高速鄱陽管理處職工。2008年2月28日晚因遭不明身份歹徒迫害,29日凌晨從鄱陽賓館逃離,後於早晨8時50分至上午10時24分期間連續11次撥打110和114查詢尋呼當地派出所報警(有電信通話記錄)求救未果,反於當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被鄱陽縣警局的民警在沒有鳴槍警示、現場群眾和公安幹警生命未受到任何威脅的情況下,無辜被一槍擊中心臟當場死亡。

事件經過:

2008年2月29日早上8時50分左右,被害人母親饒進接到兒子陳振翊用手機從鄱陽縣打來的電話,告訴母親說:"媽媽,我現在在鄱陽縣人民醫院急診中心打點滴,兒子今天是撿了一條性命,昨天晚上,在我住的鄱陽賓館房間裡遭人捆綁、毆打、刺傷,並把我身上所有的銀行卡、身份證、錢等物全部搜走,我是乘他們不備才逃了出來。我在逃離中遇到警車,大呼救命,警車停了一下,我跟他們說發生了什麼情況,他們置之不理,開車就走了。我又趕緊跑到鄱陽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尋求治療,並向當地110報了警。媽媽,你趕緊把家中的金銀首飾、錢等物都藏好,不要放在家裡,不要接陌生的電話。"29日早上10時32分,兒子與母親最後一個通話只講了兩句話:"媽媽,你現在到了哪裡,我現在醫院又見到了那幾個毆打我的人,快來救我,媽媽你趕快來救救我,救我!救我!救我!"語氣非常急促。

聽到兒子這種急促的求救的聲音,母親感到兒子可能出事,從進賢縣租車趕往鄱陽縣,這段時間兒子斷斷續續向母親、向警方求救。29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母親趕到鄱陽縣人民醫院急診中心找兒子,這時兒子已經不在了。經詢問醫生護士,說有這樣一個人在這打過點滴,但他在沒有打完點滴時說害他的人來找他,拔掉吊針便跑掉了,並說你們到縣警局去問吧。

隨後,母親就來到縣警局詢問兒子的情況,但很多民警都說不知道。最後,一位刑警大隊大隊長說:"你兒子手拿兩把菜刀,胡亂揮舞,威脅群眾安全,已被開槍擊斃,現在在殯儀館".我們聽到這個消息猶如晴天霹靂,一個剛剛還在通話不停報警求救的活生生的孩子,就這樣說沒就沒了!

3月2日下午4時左右經鄱陽縣政法委、縣檢察院同意,由他們派員在場,我們和親屬才得以在殯儀館見到傷痕累累、慘不忍睹的被害的兒子陳振翊,見到他胸前中彈,身上多處受傷,全身有幾十處被鐵器扎的傷痕。

後經現場目擊群眾反映,陳振翊當時極度恐懼,是從醫院跑出來,一路說有假警察持槍追殺他,當時他僅穿一套內衣,打雙赤腳,為了逃命慌不擇路跑到了菜場,在一賣牛肉攤和一賣麵攤拿了兩把小刀,其目的是為了防身所用,一路上一瘸一拐的陳振翊逃到了博源商場的二樓自動扶梯口,他沒有揮刀亂砍亂殺,既沒有傷害一個群眾,也沒有實施威脅群眾的行為,而是不斷向商場職工和群眾求救:"阿姨,你們給我報110吧!假警察要追殺我。"然而持槍民警衝上來之後,沒做任何勸說和警示,近距離地就向我兒開了槍,當我兒被擊中後,一分鐘不到,立即被抬走,現場被清理。

根據與我兒的通話內容、移動公司提供的通話記錄、被害人的遺體照片、群眾的反映等等都充分證明了我兒非但不是危害社會的人,反而是遭受歹徒迫害的受害人,試想,一個危害社會的人會多次向警方求救嗎?我兒不但沒有得到當地警察的保護,反而遭到當地警察無辜槍殺,天理何在!!!

我們夫妻都是五十多歲的人了,在家都是遵紀守法、安分守己的普通公民,我兒子公安學校畢業,品德優秀,現從事正當職業,從來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工作努力上進。現在莫明的被警察槍殺,我們和在家八十多歲年邁的祖父母如何忍受這巨大的悲痛?!!我們強烈要求各級領導和司法機關實事求是為我們主持公道,血債要用血來還,強烈要求有關部門儘快立案偵查!強烈要求將鄱陽縣警局開槍民警(開槍打死被害人的兇手)繩之以法,並要求鄱陽縣警局承擔賠償責任!為孩子伸冤!為我們伸冤!

控訴人:陳偉民饒進

2008年3月3日

控訴人:陳偉民(被害人父親),饒進(被害人母親),家住江西省進賢縣民和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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