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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自立(北京):我說楊佳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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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楊佳快要被處死了。

坊間讚美之聲憤起,說其是大俠者有之,是義士者有之,說,以暴抗暴即將風起雲湧者,亦有之……其間,很少有人對此持有一般性的譴責和批判,就是說,要將楊義士歸類於弒警者,應該受到懲罰。

這些說辭之原因十分簡單。所有東、西學人皆曰:如果當局不予人民免除暴力傷害之權利,人民自有暴力維護自身之權利。中國人里關於弒吏無罪之言路也並非不可見——如,李贄之言說,就有這類內容。問題是,楊士的行為究竟應該如何估計。除去上述原因,這些原因歸於楊士方,人民方——那麼,官方如何對應這樣的暴力,也是一個原因——這個原因就是,如果官方喪失了合法合理的官民疏通渠道和類似和平理性解決問題之機制,所有暴力萌芽,自然會茁長以應對之——就是我們和一些作者所謂:我們的當局,不是甘地面對之英國憲政當局,不是曼德拉麵對之德克勒克之和解政府……所以,用甘地精神,曼德拉精神或者其他什麼和解、非暴力精神,面對楊士問題,都呈現誤解與無解狀。然而問題是,如果僅僅亂世出楊佳,是不是問題就會朝著好的方向發展呢?也並非如此!

前此,我們有過關於國人在無權狀態中維權說;說的,就是以國人之真無人權狀態,呼應假有憲法保護狀態,施行的任何運動和行為,其實奏效者寥寥(唯一振振有辭者雲,我們要弄假成真!)現在,和平主義狀態死亡,暴力主義狀態萌芽,是不是國人民主和民權有救,只等揭竿而起,直搗黃龍乎?其實也很悲觀。這個悲觀,不是我們在精神上有所缺憾,在價值上有所闕如,而是我們在知行之問題上,無準備,無措施。大而言之,孫大炮,他本人就不會直接出手暗殺或者弒君於本土;只有汪精衛,徐錫齡如是選擇;又,列寧同志也不贊成其兄之為,以暗殺對待沙皇。再說了,共產黨崛起以後,他們雖然實行一系列暴力行為,但是,也沒有主張以所謂"個人英雄主義"實行殺弒者——顧順章要爆炸一家夜總會,也是受到陳庚和周恩來反對的。那麼,共產黨搞些什麼東西呢?他們搞精神"正確論"。比如,他們說,要搞武裝鬥爭。但是,武裝鬥爭不是暗殺行刺。個人行刺說更是絕對不行。他們搞經濟剝奪,發動成千上萬之貧下中農,殺死地主鄉紳,卻是假農民之手。他們把很多知識分子拉近聯合政府,說是要實行多黨制——就是說,就連共產黨也知道,只是倚靠某種精神和物質上的一種暴力衝動(前此有"正義衝動說"之討論),是不可以成就事情的;是"小資產階級"的行為和思想特徵。所以,在其奪取政權之幾大武器庫里,沒有暗殺行刺,這類布朗基主義之內涵(殺死叛徒,另說)。

我們又說,列寧在鼓動十月暴動的時候,確實是枉顧憲政,邀買人心,甚至鎮壓立憲政黨和擁護之之群眾——在1918年1月,公然屠殺彼得堡街頭爭取民主憲政之工人階級,將紅旗踐踏和拋入水溝(見金雁文章)。但是,列寧主義,也並不複合任何自由暗殺行為。何以如此,事情是極為明確的。就拿列寧和毛氏面對之武裝政權舉例,他們一方面打出紅旗以取代白旗,一方面實行政治操作,以武裝之行為,聯合民眾意志,最後將烏托邦變成人間地獄之現實,是因為他們其實,不單是武裝群眾,而且是以其精神和許諾,吃掉了國人的良知。所謂精神力量變成物質力量,解釋一下,就是以天堂之召喚,掩蓋他們建造地獄之實質。所以,共黨行為和歷史上很多"精神變物質"之行為,有共性,卻又有本質區別。這個本質區別就是,他們的精神和物質,都是一種虛妄和膺品。

問題究竟何在?

問題處在歷史上政治行為上的基本操作面上。

共產黨的操作面和中外歷史上東、西政治的操作面,應有異同。這個同,就是他們知道暴力革命之精神並不是簡單的刺殺行徑——這個革命,本來源於無政府主義的暴力行為(自然也不排除其政治說教,如,巴庫寧和克魯泡特金等等),但是,發動群眾,武裝群眾,實行民粹運動於千百萬農民或者平民之意志,卻是暴力革命之根本。這也就說他們說的幾大武器:武裝鬥爭(暴力),統一戰線(宣傳)和黨的建設(組織),云云。

換言之,自由主義的任何實際操作,很少有這樣的實行之道——這樣的實行之道,往往付諸於君主,貴族,革命者,啟蒙知識分子——很少單獨由自由主義者全面把握。我們看到,最早的民主政治,就是古希臘之陶片選舉法。後來,遊戲和規則的發明,使得很多政治操作變得可行。近代以來,革命,復辟,王政,憲政和民主,接二連三地在西方世界發生發展。其歸宿,就是變君主意志,為公民選擇。這個路徑上,也是合力的成分居多,專制民主共存,鐵血懷柔皆備。俾斯麥,並不是簡單扼死民主和憲政,而是要為反對黨"架起金橋"(見其傳略)。一部俾斯麥傳記,可以說是暴力和反對暴力,侵略和反對侵略,和平和玩弄和平的政治藝術,貴族藝術。俾斯麥和拿破崙一樣懂得在操縱民主和皇權之層面上縱橫擺闔,勝敗於斯。他們不是簡單掐死反對派,而是使之落入圈套。等等。於是,在這些君貴指導下的民主和專制,在維護西方遊戲規則上都做得遊刃有餘,顯得很是智慧、很是貴族、很是民主。這是他們反對巴黎公社和1848年起義這類暴力文化的政治依據。

在俾斯麥和拿破崙看來,如果排除其贊成的法典和普選,排除其對於革命和皇權的討論,任何暴力的政治和政治的暴力,都會顯得極為可憐和極為貧乏——哲學的貧困,也許取代了貧困的哲學——然而,其政治操作回歸文化層面的謀略和藝術,最大限度地排斥簡單的暴力。如果說德國統一最後一步是普法戰爭,那麼,俾斯麥操縱政黨政治,平衡皇權和議會之間的權術,則是緣於其政治層面的規則。其武力干預,卻也是因為要建設一個統一德國與歐洲的平衡國際格局,不是為了完全的戰爭甚至擴張。等等。這個暴力,宣傳和組織的遊戲,並未取締憲政規則。既然其本體在政治層面,在政治理性,當然就最大限度消除了其"鐵",其"血"。

我們說過,日本人選擇了議會和政黨政治,起碼在其國內,實行了民主憲政,容忍反對派,視大隈和板垣為"兩大敵國",實現了其武士和民士之間的和諧——只是其對外採納了西方殖民主義(自由的英、法、德、俄,蓋莫能外之對外不民主之路),而最後走上軍國主義之路,幾乎導致亡國滅種。

一言歸納,包含馬克思主義之負面政治和民主主義之正面政治在內,各國國人和學者多少年來已經釀成的政治陳酒中,也是排除簡單暴力的。沒有任何一個政治成熟之國家,會在現代社會裡,討論我們關於楊佳事件之是非成敗。這個是非成敗,違背了政治常識和政治藝術的操作規則,或者說,是實行了簡單暴力主義操作之無原則,無規則之路經,而我們的寫手,卻正在百思不解地解釋和詮釋這個楊士事件的所謂意義。

這其實是非常悲哀的事情。

反過來說,楊士事件說明的正好是,我們就連共產黨推翻國民黨使用的那些伎倆,都不知道,不實行和無所思。

楊士本人和其事件之是非,可以有N種解釋。但是,楊士事件,只是歷史上千萬種正義暴力的管窺一粟,其價值評估,只能是國家法制敗壞和道德淪喪這個層面導致的結果——這個結果和革命民主,暴力法律,人道王道之討論南轅北轍,根本風馬牛不相繼,不相及——因為,正如我們說過,一來,人們倚靠無權之狀,百思其權利之在,之實質,之反對之道;一方面,是這個和平維權連遭挫折,以後,則是在和平無望後,對於楊士事件的過分寄託和誇張。

我們說,楊士事件說明,一,和平轉型之夢想的可笑。二,暴力單獨主義的註定被撲滅。三,我們甚至可以考慮的是,總結革命和民主操作之可能性,是解釋,甚至繼承楊士事件的最好方式。很多事情事由蹊蹺。比如說,毛氏說過,"資產階級就在黨內"。那麼,毛氏要發動文革,消滅黨內資產階級,這個話,對否?——對,也不對!——為什麼?因為,毛賊自身就是比資產階級還資產階級的資產階級;他就是皇上嘛——那麼,是不是他的話就完全沒有道理呢?也不是,因為,他說的黨內資產階級,就是現在的事實!所以,我們說,我們在討論維權和楊士暴力事件的時候,難道不應該討論類似鄧中夏寫過的中國工人運動一書嗎?

難道不應該在研討中國鄉村自治或者鄉村建設問題的時候,不涉及"打土豪分田地"之研討嗎?

難道我們在面對四十年代末規模浩大的內戰時候,就不去研討老百姓千里迢迢為"解放軍"開闢後援的巨大支持嗎?

所謂"新"中國的創立,難道僅僅是解放軍的戰爭藝術和毛氏的軍事藝術之暴力結果嗎?

暴力——我們再說一遍——暴力後面的非暴力精神資源和政治資源,對於處在楊士事件中的人們,究竟要如何關懷,如何解讀呢?

換言之,暴力的後盾,究竟是什麼呢?這個後盾的發展全景,又是什麼呢?憲政民主之路,和平轉型之路之死,是不是要重新捧出一個暴力革命登台呢?

換言之,暴力革命是不是僅僅是製造暴君的21世紀溫床呢?

如果不是,他又是什麼呢?

暴力是存在的,但是,暴力如果沒有精神的寄託和解讀,沒有政治層面的組織和擴展,沒有非暴力道義上的正面(或者負面)呼應,其結果,就是失敗。唯一留下的暴力詩歌寄託,的確是"引刀成一快",卻辜負了少年和中國寄託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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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議報第365期

責任編輯: 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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