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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小女孩兒為什麼要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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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面前擱著的這一幀照片,論主題不算鮮明,人物主次不分,事件原委亦未能交代清楚,該說是一幀不成功之照,我卻為此凝視良久,思想不休。這是一幀由小孩子拍攝的照片,在她拍攝照片的剎那間,您不會想到她的用意為何,也不會感受到一個孩子的心靈若何,因此它所帶給我的震撼是那一刻無法體會的……

  小女孩兒燕子那年12歲。和一般的同齡孩子不同的是她的經歷的不尋常。
  燕子的舅舅被無辜染進一樁由於政治鬥爭而引發的爆炸致死人案件。奇怪的是,此案由於證據不足,在倉促宣判為死刑,後被高一級法院打回重審,之後又七年卻「雪藏」不辦,且無任何重啟審查的兆頭。一個好端端的人兒就此打入「死牢」,前景暗無天日……

  話分兩說。這邊「案犯」的姐姐W為胞弟冤案上下奔波達七年,生意不做了,正常的生活也不能維繫,尤其是在案發之時W剛與其夫離婚不久,卻因此案也連累了前夫,後其夫也因此蒙冤入獄達七年之久……

  話說事發當年,恰逢小燕子12歲生日,雖是夫婦分離,但念燕子年幼心弱,尤其希望的是在那一年裡,爸爸和媽媽能夠團聚一齊為燕子過那麼一回生日。夫婦便決定滿足孩子的願望……

  再說事情的另外一條線索:因為那樁爆炸案而蒙受冤屈的W胞弟,於很短的時間裡就被宣判死刑,雖說後來由於證據不足而被高法打回,但從此此事猶如泥牛入海,不再有人過問。W原本是做服裝生意,此時也不得不放棄一切正常工作而專心致力於為解弟弟冤情的四處奔走。後來W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做出了形式最是傳統的一次抗爭——擋駕遞狀。

  為什麼要擋駕遞狀呢?這就不由得讓人想起中國古時百姓的擊鼓喊冤、擋駕遞狀的傳統。按說這些看起來近乎迂腐的投訴方略也只有在封建社會裡才可以大行其道,可為什麼在當今有一些百姓們非要效仿這些於事無補的行動呢?不能不認為,百姓的所為,其不失為對國家司法行政管理髮出的警示。可以認為的是,百姓訴訟的渠道出了問題——中國的司法訴訟不通暢!

  W是在三次欄路擋駕省領導坐騎之後,省里決定對W女士實施拘留行動的。

  那天深夜,公安幾人夜闖W家,拘留W。從夢裡驚醒的小燕子,正是在那種情形下,找來了相機,對現場實施拍照。而當公安人員上前阻止的時候,燕子喊出了令人心酸的一段話——我如果不把你們警察拍下來的話,那我找不到我的媽媽的時候我又去找誰才好呢?

  下面再續一段關於家人三口齊聚,為燕子過12歲生日後發生的事情,公安人員為取證W前夫於事發當日正在事發現場所在城市,得知有為燕子過生日一情節,因此不惜知法犯法,前往燕子所在學校要求燕子簽字證明。其對未成年兒童之所為更是嚴重違法,令人髮指!

  我現在把照片從主人手中索來發表。

責任編輯: 紫薇  來源:讀者推薦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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