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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驚人之語 周正龍沒有犯詐騙罪 犯罪另有人!

—原標題:周正龍沒有犯詐騙罪

周正龍沒有犯詐騙罪

 按照法律的規定,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主要有兩點,即: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和要詐騙金額較大。根據警方通報,周正龍造假老虎照片,是為了騙取100萬元獎金,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周正龍得到陝西省林業廳發給的獎金有2萬元,其數額已遠遠超過了追究詐騙罪刑事責任的起點,這都不錯。但是陝西省林業廳不是因為受騙而發給周正龍獎金的,而是知假買假或者不在乎真假,以發獎金的名義支付給周正龍的貨款,購買他的老虎照片。所以,周正龍並沒有騙到錢,陝西省林業廳也沒有受騙,周正龍不構成詐騙罪。
    首先,周正龍把照片送到鎮坪縣林業局沒有騙到林業局的官員。   
    網上有介紹鎮平縣林業局動物管理所所長李評的文章說:李評第一次看到虎照,是2007年10月8日。在鎮坪縣林業局長覃大鵬的辦公室里,李評看了周正龍的照片,「第一直觀感覺就是假的」。
    李評當時瞪著周正龍說,「你的照片是哄鬼吧。」
    周正龍臉色有點變紅,顯得不好意思。
  李評的直觀感覺是,假照實在不和諧:照片光線不對,明顯存在兩次曝光。
    「有多年攝影經驗的李評向《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解釋說,當時所看到的虎照,「老虎」部分是頭頂光,而周圍環境是順光;而且,如果是真實照片,「老虎」腹部應該是強光,背部應該是暗光。」
      「 隨後的幾天,李評不停地和同事,以及領導爭論周老虎的真假。「不少人缺乏攝影常識,但聽我詳細解釋後,一些人不說話了,不再反駁我的觀點。不說話或者不表態,就等於默認我對周老虎的質疑。」
    「這些不表態的人,包括林業局的一些領導。」
    「 但去年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還是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鎮坪縣農民周正龍拍攝到野生華南虎的照片。
    當天,林業局的一位領導叮囑李評:「以後不要再說照片有假,現在省里專家都鑑定說是真的。」
可見周正龍的虎照,連鎮坪縣林業局都沒有騙得了,那裡還能跑到省城裡去騙到獎金呢。
    其次,對周正龍的虎照,林業部門也核實過的呀。
鎮坪縣林業局局長覃大鵬是派過李評的部下李騫去現場核實,但李騫沒有去,卻提交了勘驗報告。這說明在李騫看來,根本就不值得去跑一趟。而覃大鵬遭受處分的原因是,「未督促落實,對李騫謊稱巳對虎照拍攝現場進行了勘驗核實的虛擬情況信以為真,草率上報」。恐怕信以為真是假,草率上報是真吧。但他為什麼要草率上報呢?不草率上報,怎麼會有『聞華南虎嘯,吃鎮坪臘肉』的廣告出現在大街上。
    大家知道,陝西省林業廳的專家也對虎照進行了鑑定,但參與鑑定的三位專家,都沒研究過華南虎,也從未見過華南虎,其中一位還是研究老鼠的的專家。林業局領導,讓研究老鼠的專家來鑑定周老虎為真,而且在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發現野生華南虎並當場獎勵周正龍2萬元之後,才讓鑑定人在鑑定報告上補簽的字,這充分說明陝西省林業廳對周老虎的真假,內心並不計較,只需要走個形式來肯定周老虎為真。
總之,周正龍得到的那2萬元錢獎金,不是詐騙來的。沒有誰受了騙。如果陝西省林業廳受了騙,它為什麼在宣布發現野生華南虎之後,面對各界的質疑,不是積極組織重新鑑定,以圖澄清事實,及時挽回損失,而是長期負隅頑抗,百般狡辯,極力掩蓋真相呢。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是因為陝西省林業廳已經著手進行野生華南虎的調查,並且草率得出有野生華南虎存在跡象的結論。如果能夠說明確實有野生華南虎的存在,必然建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那國家撥款是源源不斷地湧來呀。而周正龍恰恰投其所好,為陝西林業系統的同志們送來了華南虎照片,聲稱發現了野生華南虎,怎不讓人欣喜萬分呢。在新聞發布會上,當場獎勵周正龍2萬元錢,這是申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好長期騙取國家撥款這部大戲之中的一個片段,那虎照是重要的道具,付2萬元錢購買,值。錢給少了,其演出怎麼精彩得起來。並且,那錢還不是周正龍要的,是林業廳集體研究,違規給他的,他得了怎麼能治他的罪。
綜上所述,在周正龍詐騙案裡面,沒有受害人,自然周正龍就不構成詐騙罪。他只是在山西有關部門企圖騙取國家撥款的演出中自覺擔當了一個小角色,撈取了一些不正當利益而已。作為律師,如果可能,我都想去給周正龍做無罪辯護,爭取不讓他受冤枉,不讓他白白當了替罪羊。


                  北京市久瑞律師事務所李靜林
                      2008.9.22

 

    附: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李騫,鎮坪縣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站幹部。在接到周正龍拍到虎照的報告,局領導指派其到拍攝現場進行勘驗核實後,以時間不夠用、家裡有事為由,沒有去拍攝現場進行勘驗核實,且謊稱已對拍攝現場進行了勘驗核實,並虛擬了勘驗報告,對新聞發布會發布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負有直接責任,是嚴重的失職行為。決定給予行政開除處分,地方黨組織已取消其中共預備黨員資格。
2.覃大鵬,鎮坪縣林業局局長。在接到報告後,安排李騫到拍攝現場進行勘驗核實,但未督促落實,對李騫謊稱巳對虎照拍攝現場進行了勘驗核實的虛擬情況信以為真,草率上報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致使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虛假信息,對此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鎮坪縣政府已決定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林業局局長職務。
3.謝坤元,鎮坪縣經貿局局長。為周正龍提供照相機、膠捲;並且幫助周正龍沖印虎照;在沒有任何科學結論情況下,向縣政府和林業局有關領導匯報稱,周正龍拍攝到華南虎;參與向省林業廳匯報等活動,為周正龍造假提供方便。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鎮坪縣政府已決定提請縣人大常委會免去其縣經貿局局長職務。
4.楊高,分管林業工作。對縣林業局在新聞發布會前未對虎照拍攝現場進行勘驗核實,草率上報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負有領導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吳平,鎮坪縣縣長。對本縣發生的假虎照事件,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決定對其誡勉談話。
6.王偉峰,陝西省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站動物管理科科長,負責野生動物保看護作。接到鎮坪縣報告後,沒有向領導提出應該進一步進行科學鑑定的建議,未按程序報批對周正龍的獎勵事項。對虎照未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問題負有一定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7.盧西榮,陝西省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站副站長,負責野生動物保護和華南虎野外調查工作。對虎照未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問題負有重要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8.周靈國,陝西省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站站長,負責植物保看護作。對虎照未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問題負有重要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9.王萬雲,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處長,主持野生動植物保護處和陝西省自然保護區和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站全面工作。接到鎮坪縣報告後,在沒有組織對虎照進行科學鑑定和派專業技術人員對拍攝現場進行核實的情況下,草率向主管副廳長提供虎照為真的不實信息,並建議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周正龍實施獎勵,是嚴重的失職行為。決定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10.關克,省林業廳信息宣傳中心主任。憑藉個人攝影經驗,對虎照進行了簡單察看,便草率認定虎照中老虎是真實的、照片是真實的。在社會關注過程中,違反組織紀律,•開設個人博客,參與爭論,是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決定給予行政撤職處分。
11.孫承騫,省林業廳副廳長,分管:野生動物保看護作。在聽取了林業廳保護處處長王萬雲和鎮坪縣相關人員的匯報後,既沒有組織對照片真偽進行科學鑑定,也沒生動物管理工作站動物管理科科長,負責野生動物保看護作。接到鎮坪縣報告後,沒有向領導提出應該進一步進行科學鑑定的建議,未按程序報批對周正龍的獎勵事項。對虎照末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問題負有一定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有派專業技術人員對拍攝現場進行核實,草率認定虎照為真,並主持會議研究籌備召開新聞發布會及給予周正龍獎勵等事項。對違規召開新聞發布會、虎照未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等問題負有直接領導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省政府決定免去其省林業廳副廳長職務。
12.朱巨龍,省林業廳副廳長,2007年9月3日至11月9日張社年廳長在上海學習期間主持林業廳工作。聽了省林業廳保護處處長王萬雲匯報和看了虎照後,草率認定虎照為真,並同意召開新聞發布會和給予周正龍獎勵。對違規召開新聞發布會、虎照未做科學鑑定和違規實施獎勵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在社會關注期間,違反組織紀律發表不當言論,屬嚴重違紀行為。決定給予行政記過處分;省政府決定免去其省林業廳副廳長職務。
13.張社年,省林業廳廳長。2007年9月3日至11月9日在上海浦東幹部培訓學院學習。對省林業廳在「華南虎照片事件」中的違規違紀問題,以及造成的不良社會影響負有領導責任。經省政府批准,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記者楊彥) (本文來源:人民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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