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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衛生部公告:回收的毒奶稀釋繼續銷售!

作者:
(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8年第25號》)
「公告稱,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從環境、食品包裝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公告規定:
一、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1mg/kg,。。。。二、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2.5mg/kg,。。。「


看到這條公告我很震驚,第一反應是:回收的毒奶將稀釋後再銷售!為了減少稀釋成本,稀釋三聚氰胺毒奶分為兩個標準:嬰兒牛奶限量1mg/kg,成人牛奶限量2.5mg/kg。

」三聚氰胺可從環境、食品包裝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這句話仔細研究一下,會發現是非常可怕的。」環境、食品包裝等途徑「,一個」等「字讓人毛骨悚然,它的意思是三聚氰胺可以從很多途徑進入食品中,給所有食品扣上有三聚氰胺的帽子,讓人們放心的喝三聚氰胺毒奶。可是全球大量中國奶製品被檢出含有三聚氰胺,非中國原料的奶製品卻不含三聚氰胺,表明了三聚氰胺與「環境、食品包裝」無關。

綜合起來,公告的目的是:
1,給毒奶企業打強心劑:回收的毒奶不用銷毀,稀釋後光明正大的銷售。
2,暗示毒奶企業:牛奶含有的三聚氰胺只要不超過標準,可以人為添加。
3,欺騙群眾:檢測出三聚氰胺牛奶可以放心喝。
4,幫毒奶事件解圍:讓所有食品都可以合法地含有三聚氰胺。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清心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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