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舞女不堪侮辱殺男客 守屍體一夜焚屍逃跑
神秘女子逃離 火場驚現男屍
《東亞經貿新聞》報導,家住長春市客車廠宿舍南區的趙女士10月4日13時左右突然聽到一聲巨響,抬頭望去18號樓一樓一家窗戶向外冒著黑煙,「著火了!」趙女士一邊喊一邊向事發地跑去,剛跑到門口,一名女子從門洞兒內跑了出來,跟她撞了個滿懷。這名女子胳膊和腿都被燒傷,趙女士忙問她怎麼了,女子神色慌張回了一句:「著火了!」然後就要走。
趙女士看她手裡拿著手機,一把搶了下來,女子用力地回搶手機,邊搶邊喊:「你幹啥啊?是不是要報警啊?不用報警!不用……」趙女士和隨後趕來的人推開這名女子報警,在打電話的時候,趙女士發現這名女子手上有血跡。趁趙女士和其他人向屋內走的功夫,女子乘計程車逃離了現場。
接到報警之後,管區西安廣場派出所警員馬上趕往現場。進屋後,警員發現火起得非常蹊蹺,從門口看根本就沒有明火的痕跡,進入屋內,一具被燒焦的男屍赫然出現在警員面前,男子手腳被捆住,身上多處外傷。
警方鎖定犯罪嫌疑人並查出其同夥
警方在廢墟中發現了一個行車證,上面寫著:陳某某。通過在房東處了解,這間房9月2日已經租給一個名叫張麗紅的女子,經查張麗紅,21歲,吉林省扶餘縣人。
警方15時左右在吉林省醫院燒傷科發現了張麗紅的蹤影,面對警員張麗紅一言不發,警方在醫院對她進行24小時看守。在對張麗紅加強審訊力度的同時,警方發現照顧張麗紅的女子孔旭與案件有關聯。
經調查,孔旭交待了在明知犯罪嫌疑人張麗紅殺人後,仍在其授意下持被害人陳某某的建行卡7次取款1.75萬元以及3次共轉帳3.18餘萬元的犯罪事實。
該犯罪嫌疑人同時交待在案發後授意其男友石磊將被害人的手錶、三星手機、錢包等證據扔至伊通河大橋下毀滅證據的犯罪事實。警方當晚在犯罪嫌疑人石磊家中將其當場抓獲,隨著兩人的落網,張麗紅交待了殺人焚屍的犯罪事實。
陪舞女交待 陪屍過夜後焚屍逃跑
據警方提供的材料所述,犯罪嫌疑人張麗紅是金山舞廳的陪舞女,與被害人陳某某於2007年12月在金山舞廳結識,兩人始終保持聯繫。兩人10月3日相約在張麗紅的租房處相見。酒後陳欲與張發生關係,遭到拒絕,隨後持刀威逼仍未果。
張麗紅借倒酒之際,騙得被害人喝下摻了安眠藥的啤酒,待陳進入迷糊狀態後,將陳手腳捆綁。陳半醉半醒間繼續語言污辱張,並威脅恐嚇她,張一怒之下多次持刀朝陳頭部、身體等重要部位猛砍數刀,並威逼陳講出其建行卡的密碼。
張麗紅4日在自動取款機提出1500元,購買了20元錢的汽油對陳的屍體焚屍滅跡後逃離現場,隨後吩咐其朋友孔旭等分別將陳的隨身物品進行轉移和銷毀。
張麗紅、孔旭、石磊目前已經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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