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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由信息恐懼 杭州定網絡發帖者最高罰1.5萬

—香港黨媒文匯報:對自由信息恐懼 杭州定網絡發帖者最高罰1.5萬

杭州規定網絡謠言散布者最高罰1.5萬

這是從驅動之家上看到的消息:http://news.mydrivers.com/1/124/124600.htm

散布謠言,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者將受到單位最高1.5萬元、個人最高5000元的處罰。這是昨天杭州出台的地方立法《杭州市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保護管理條例》中所規定的。

《條例》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堅持「保護與管理並重」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營運、誰負責」的原則。《條例》強化了公民基本權利保障,「下載、複製、查閱」3個環節未列入禁則。

同時,《條例》規定設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經營單位,應當在申領《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信息網絡安全審核。若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未盡到相關安全保護責任,不僅將受警告,還將被處以1000-15000元罰款;單位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也將被處以500-5000元罰款,並可能受到6個月以內的停機整頓。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08/1225/114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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