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昨天(2月4日),上海官方低調宣布,在楊佳襲警案中遇害的上海警局閘北分局六名警員被評為"烈士"。
在中國,烈士是官方對在革命或者戰爭中殉職的軍警公務人員的褒揚和撫恤的稱號,其遺孀和子女也將享有一定的優惠待遇。
官方在1980年6月實施了《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在2008年2月19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向全社會就《烈士褒揚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將原來的"革命烈士"改為"烈士",以適應和平執政時期的現狀。
根據新的條例,因執行公務犧牲的由省級政府審查評定,送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其他犧牲情節特別突出,堪為後人楷模的",由縣級政府提出評定烈士的報告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審查後,送國務院民政部門審查評定。
楊佳案在中國社會引起了軒然大波,對楊佳是否曾遭閘北區芷江西路派出所的警員毆打的懷疑一直沒有消除。而死難警察在辦公場合被殺死,給予"烈士"的稱呼是否妥當,也有爭議。
昨天,上海宣傳部已對全市所有媒體下發通知,稱對六警察被評為烈士一事不報導、不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