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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靜雯孫志浩介紹人發聲明 賈不守婦道

 


賈靜雯母女(資料圖)


孫志浩的舅舅劉正中聲明掃描圖 

    賈靜雯的婚姻危機愈演愈烈,在賈靜雯昨天(7日)召開記者招待會對孫家好友周丹薇的說法進行駁斥後,孫家舅舅又再通過媒體發聲明控訴賈靜雯,在這篇聲明稿中,孫家舅舅劉正中甚至暗示賈靜雯在剛生下梧桐妹不久後,在外拍戲時便發生了「不堪的事情」。

    賈靜雯與孫志浩由孫志浩的舅舅劉正中於2004年介紹認識,兩人在很短時間內便墜入愛河並誕下愛的結晶,面對此次二人的糾紛,劉正中深感心痛,因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來為孫志浩說話遭到賈靜雯反駁,孫志浩的家人終於打算站出來說話了。

賈靜雯曾接受孫家大筆錢財

之前賈靜雯曾一直極力否認自己曾接受過孫家的財務饋贈,僅承認每月接受十萬元台幣(約2萬人民幣)的生活費,並表示之後在獲得片酬後已一次性將這筆錢回贈給孫家。但劉正中卻在今天的聲明中稱,孫家曾因為不讓賈靜雯在懷孕期間接拍《夜半歌聲》,而把將近五百萬台幣(約100萬人民幣)的片酬作為見面禮送給了賈靜雯,而孫志浩為了減少賈靜雯娘家的房貸壓力,還每月支付給岳母十萬元台幣(約2萬人民幣)。

但令孫家大為不滿的則是,即便賈靜雯不存在經濟上的壓力,但仍然在搬進孫家一個月後,在未知會丈夫的情況下撇下九個月大的女兒在南京接拍了一部新戲,這也導致了二人婚姻當中的第一次不愉快。此後,賈靜雯在與孫志浩四年的婚姻當中,在孫家僅呆了不夠1/5的時間,這也令孫家感到大為不滿。

稱賈靜雯曾發生「不堪的事情」

在周丹薇的言論中,曾提及賈靜雯與孫志浩曾於2006年發生口角,隨後賈靜雯將女兒梧桐妹強行帶回台北,最終導致夫妻兩人要簽署一份保密協議才得以了結此事。對此,劉正中也在聲明中進行了說明:「靜雯在南京拍戲的時候發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產生了裂痕,也鬧得彼此都不開心,當時靜雯選擇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靜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隨時回上海看女兒,靜雯卻堅持要帶梧桐妹回台北。 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時候,靜雯帶了兩名不知名的人士來到家裡,把阿姨(保姆)給綁起來,電話線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報遺失並重新申請護照/ 台胞證的方式把女兒帶回台灣!當時公安曾到家裡,為了求全和愛護家人的考量,浩浩並未把事情搞大。」

孫家並未阻止梧桐妹與賈靜雯見面

除此之外,劉正中也再次替外甥孫志浩辯駁,稱孫家並未阻止梧桐妹與賈靜雯見面,並且在今年一月份時,夫妻二人還通過EMAIL進行了聯繫:「這幾個月,靜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聯繫.當初,浩浩提議籍著洽公,一家人到美國走走.但是靜雯選擇接了一部在大陸南通開拍的戲,從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戲就拍了將近3個月!一月份,浩浩和靜雯在上海還曾經見面,拍戲期間他們一直以e- mail互動,怎麼能說這四個月都聯絡不上呢?」

在聲明末尾,劉正中意有所指的寫道:「一個尋常家庭的事件引起這麼多的關注,浪費社會這麼多的資源,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本人在此,僅代表孫家向大眾致最深的歉意!」籍此暗示賈靜雯不要在將家事鬧得沸沸揚揚。

賈靜雯表示不對任何聲明做回應

對於孫家舅舅劉正中的聲明,賈靜雯的經紀人梁岱琦向網易娛樂表示:「對於任何人的聲明都不回應,雙方律師已在洽談,一切等雙方律師談出個結果再說。」

附劉正中聲明全文:

聲明:

在2004年的夏天,孫志浩(以下簡稱為浩浩)和賈靜雯經過我的介紹而相識,兩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墜入愛河並有了愛的結晶,浩浩是我最疼愛的外甥,靜雯是個孝順媽媽的好女兒,原本預期這是一段好姻緣,沒想到演變成這個局面,我真的很痛心。這四年多以來,面對媳婦和兒子之間的大小衝突,姐姐、姐夫和浩浩的親友無不秉持幾度的愛心與耐心來開導、欺負,希望兩人以家為重!為了孩子,為了靜雯,我看到浩浩的改變和成長,但是靜文的表現卻讓家人失望!昨天好友周丹薇站出來為浩浩說話,所談的重點的確屬實!為了家人,我也有話要說!

1.2004年秋天,姐姐、姐夫捨不得靜雯在懷孕時接拍《夜半歌聲》這部戲,而把「夜半」這部戲的片酬(約500萬台幣)當作見面禮送給了靜雯,這讓靜雯推掉了這部戲,後來,靜雯告訴浩浩說台北娘家有房貸壓力,所以從2005年一月份開始,浩浩每個月給岳母10萬元台幣,讓靜雯不用擔心台北的房貸問題,浩浩這樣的付出是為了什麼?是因為他很愛靜雯,讓靜雯不要擔心娘家的事,也希望靜雯能多花時間在家陪他和女兒。

2006年三月,在靜雯搬進浩浩上海家一個月後,接了南京的戲《悲傷時候唱首歌》,使他們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鬧得不愉快,是因為靜雯事前根本沒和浩浩談過要拍戲這件事情,而是在簽下合約之後才告知浩浩。這使得浩浩沒有得到身為先生應該有的尊重,更讓他不理解的是,為什麼靜雯沒有金錢上的壓力仍堅持要接拍南京的戲?當時梧桐妹才九個月大,是最需要母親的時候。

2.靜雯在南京拍戲的時候發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產生了裂痕,也鬧得彼此都不開心,當時靜雯選擇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靜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隨時回上海看女兒,靜雯卻堅持要帶梧桐妹回台北。2006年八月,在浩浩上班的時候,靜雯帶了兩名不知名的人士來到家裡,把阿姨(保姆)給綁起來,電話線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報遺失並重新申請護照/台胞證的方式把女兒帶回台灣!當時公安曾到家裡,為了求全和愛護家人的考量,浩浩並未把事情搞大。

3.四年多的婚姻,靜雯住在上海的時間加起來不超過1 /5,最長的一次不超過一個月,幼小的梧桐妹被靜雯帶著到處趴趴走,姐姐、姐夫不能理解為什麼連孫女也要折磨!浩浩多次要求靜雯多花點時間在家裡,我想一個先生要求自己的妻子把時間留給家庭是合理的,不是嗎?

4.有關婆媳不和,驗DNA,嫌棄靜雯學歷……等報導完全不實,這些對婆婆形象的不實報導,讓我姐姐十分痛心!心疼她從小就要扛家計的辛苦,我姐姐把靜雯當女兒一般的看待和疼愛,這一點親朋好友都看在眼裡,各位可以問問靜雯!

5.有關梧桐妹拍廣告的事,浩浩和姐姐,姐夫從來沒聽說過「靜雯把女兒當搖錢樹!」基於「安全」的考量,孫家不希望孫女在這麼幼小的年齡下,在大眾傳媒上曝光,也和靜雯溝通過,如果想為女兒拍個影片作紀念,孫家也願意請專業人士來幫母女拍個紀錄片!

6.這幾個月,靜雯和浩浩一直保持聯繫。當初,浩浩提議籍著洽公,一家人到美國走走。但是靜雯選擇接了一部在大陸南通開拍的戲,從2008年12月中到2009年2底,她拍戲就拍了將近3個月!一月份,浩浩和靜雯在上海還曾經見面,拍戲期間他們一直以e-mail互動,怎麼能說這四個月都聯絡不上呢?浩浩希望有一個完整的家,美國的家門隨時都敞開著……可是等不到女主人。

7.無論是誰,身為父母的都希望給兒女最好的成長環境,兩年多前,靜雯用激烈的方式把女兒帶回台灣的不愉快經驗,已經讓浩浩沒辦法安心的在上海或台北生活!現在,浩浩在美國能踏實安心的陪女兒遊戲、讀書、生活,過一個尋常平凡的日子,這是孫家最簡單的期望!

8.幾個問題,希望靜雯好好想一想:

·真的愛浩浩嗎?還是比較愛自己?

·真的愛女兒嗎?還是比較愛事業?

·真的愛家庭嗎?還是比較愛「名和利」?

一個尋常家庭的事件引起這麼多的關注,浪費社會這麼多的資源,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本人在此,僅代表孫家向大眾致最深的歉意!希望事件到此為止,謝謝大家的關心。

浩浩的舅舅

劉正中敬上

責任編輯: 劉詩雨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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