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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找工作遭3人強暴 網友發人肉搜索

案發酒店外景
事發房間
  4月29日上午9時37分,新昌天姥論壇出現一則帖子——《女大學生找工作被3個男人強暴了!》。

  帖子裡寫道:女大學生23歲,實習,找工作。她找到新昌一家房產公司的副總。副總約了一個某某局的負責人、一個小老闆。幾個人喝了酒,女的喝醉了,男的也醉了,一起去柏星假日酒店。結果,女生被3個男人輪姦了。家長報警,幾個男的被抓了。」

  發帖人「2009年的天空」在帖子最後還附加了一段評論:男的太愚蠢,好好的官不當!好好的公司不搞!女的太天真!

  帖子一出,猶如一枚震撼彈,在新昌激起千層浪。

  【網帖報料】

  女大學生找工作被「欺負」

  「2009年的天空」的帖子發出來後,當晚7點,網友「天姥雲」分別在天姥論壇和浙江在線潮鳴天下社區發帖,進一步說明情況:2009年4月 24日晚上11時許,新昌某大酒店417房間發生一起強姦案。涉案的盧某、陳某、俞某3名嫌疑人於25日凌晨被抓獲,現已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天姥雲」補充道:此類案件無論是對受害者,還是當事人家屬都是極大的傷害。希望大家多體諒他們,為他們著想。每一個人都希望自己有好的生存環境和幸福生活。希望大家少聽傳言。

  然而,網友的情緒並沒有因此平息。

  「3個大男人欺負一個女生,大家一起來譴責他們!」

  「我也聽說了,夠惡的!現在對有些人群真是無語了!」

  除了憤慨,還有網友「人肉」搜索後,報料嫌疑人信息。

  「心印」稱:盧某、陳某,一個是陽光建築公司經理,一個是拆遷辦的。

  「猴哥」反駁:盧某不是什麼經理,一個小包工頭而已。

  「孩男特崇」說:被害人是個想找工作的大學生。

  「是被以介紹工作的名義灌醉,帶到酒店輪姦的。」「流雲飄葉」補充。

  到昨天,傳言已經變得很具體了。「shaochang」說:一個23歲的女大學生,以介紹工作的名義,被帶到酒店吃飯。3個男人分別是新昌縣建設局下面拆遷辦一個建房合作社的臨時工,一個是教育系統的老師,一個是陽光房產的副總。3人把她灌醉後,帶到柏星假日酒店強姦。之後,3人退房離開,女孩獨自留在房間。女孩剛出房門,就暈倒了。」

  「女孩千萬要學會保護自己!女大學生找工作更要當心!」「楊梅」語重心長地說。

  【記者調查】

  酒店保全:女生穿著內褲倒在門外

  昨天,記者來到新昌,調查事件經過。

  為核實帖子中的說法,首先,記者來到傳說中的事發地點——新昌柏星假日大酒店。417房間在正常對外經營。

  記者找到了4月24日晚上負責酒店內務管理的保全姚興法。

  他回憶說:「當晚11點38分左右,我在一層層樓地查房,走到4樓時,突然發現有間房的門口癱著一大團東西。」

  走近一些,老姚才看清,房門口倒著一個女孩,半個身子露在門外,上身穿一件短袖,下身穿條內褲,雙眼緊閉,手邊還丟著一隻手機。

  老姚朝敞開的房門裡看了看,一片漆黑,沒人,原本插在門口取電的房卡已經被拔走。

  正在他不知所措時,女孩的手機響了。看她的樣子沒法動彈,於是老姚撿起手機接了過來。

  「打電話的是個男的,我以為是她朋友,正想著把這裡的地址告訴對方,讓他把人接走。誰知對方竟先問『你在哪裡?』,我也沒多想,就說了地址,讓對方快來。」

  老姚將女孩扶進房間,床上放著她的長褲和上衣,他把女孩安置到床上,蓋好被子。

  「這時我才看清,女的身高1.6米左右,臉挺長的。」老姚說。

  不一會,手機又響了,還是剛才那個號碼。老姚又接了:「我這才知道對方是110警察,他們向我確認房間號碼,跟著就上樓來了。」

  七八名警察走進房間,老姚將基本情況告訴了他們。這時,女孩仿佛有點醒過來了,翻身爬起來。

  「警察問,剛才報案的那個是不是她。女孩點點頭,然後低聲問,這裡有女警官嗎?警察又問她,是不是有人對她做了什麼。女孩低頭說她被強姦了。」

  這番對話,讓老姚的腦袋一下子炸開了。他把事情串了起來:女孩被3個男人侮辱了,她先用手機打電話報了警,隨後就癱在房門口,剛好他經過,後面兩個警方打來的電話都被他接到了。

  大堂:一個人開房4個人入住

  酒店的住房記錄顯示,417房間是一名男子盧某用身份證開的房,入住時間在7點半到8點之間。

  「盧某是獨自來訂房的。」酒店負責人余總介紹,當時,盧某還為了房價與前台爭論過。

  老姚證實了這一點:「他要求給他個『金會員價』,再便宜200元。但根據我們的記錄,盧某隻在去年剛開張時來過一次,根本達不到金會員的資格。」

  訂好房後盧某沒有上樓,而是轉身出了酒店。之後4個人是何時進酒店的,酒店方面表示「記不清了」。

  老姚回憶,在他發現女孩的前幾分鐘,在樓道里看到3名男子離開,「其中兩人穿著紅色短袖衫,一個高兩個矮。」

  根據酒店規定,在訂房時如有一人以上入住,需要同時出示入住者的身份證,但當晚盧某來訂房時只登記了自己的身份證,酒店為何還讓4人同時入住呢?

  對此,酒店負責人表示,這一點的確是疏忽,在客人入住前沒有確認人數登記身份證。

  昨天記者前去開房時,已被要求所有入住者出示身份證了。

  建設局:嫌疑人是普通職員

  那這3名男子到底是不是局長和經理呢?昨天下午,記者來到紹興市新昌縣建設局和陽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新昌縣建設局辦公室一位李姓主任介紹,當地是發生了這樣一起案件,但涉案人之一的俞某,不是什麼局長,是建設局一家下屬企業——建房合作社的普通職員,今年40歲左右。

  「建房合作社屬於拆遷辦,並不是我們的下屬部門,連工資也不是由我們建設局發的。」李主任說。

  他表示,事發後公安機關沒有直接通知建設局,因為建房合作社不是直屬部門,俞某平時的表現他也不太清楚。

  坊間有說法,事情出來後,俞某的家人生活受到很大影響,妻子提出離婚。

  陽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的確聽說了這麼一回事,但涉案人盧某也不是公司正式員工。

  「他的項目是掛靠到我們公司的,去年已經結束,如今他與公司已經沒有項目上的往來,所以他現在在哪裡做,具體情況怎麼樣,我們並不清楚。」公司總裁王某說。

  一個是建設局下屬單位,一個是建設集團的項目經理,俞某與盧某平時有沒什麼工作聯繫呢?

  「據我們了解,他們工作上不會有任何聯繫,應該是私底下認識的。」王總說。

  警方:強姦還是輪姦還在調查

  隨後,記者來到新昌縣警局。政治處與教導處兩位負責人,講述了案件經過。

  「女孩叫劉琳(化名),寧波某大學應屆畢業生。4月24日晚11點半左右,我們接到報警,她稱自己在柏星假日酒店被3名男子強姦。我們趕到現場時,酒店保全已經發現了受害人,陪同在旁。」

  警方連夜查案,很快查到3名男子的姓名和家庭住址,25日凌晨將3人抓獲。

  直到當天下午兩點多,審訊才告一段落。目前,3名嫌疑人以涉嫌強姦罪被刑拘。

  「當事人交代,他們6點多開始吃飯,期間女孩喝了不少酒。飯局一直持續到7點多。事後,女孩被帶到酒店強姦,這點我們已經證實。但他們到底是為什麼坐到一起喝酒,到底是誰強姦她的,有幾個人參與了強姦,目前還在調查中。女孩在嫌疑人離開後報的警。我們在酒店見到她的時候,她的狀態不是很好,沒有完全清醒,對一些細節也記不大清楚了。」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浙江在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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