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官場 > 正文

四川局長嫖幼女竟罰款了事

官員嫖幼女竟罰款了事
【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2009.05.11 04:59 am
 

四川省宜賓縣國稅局白花分局長盧玉敏以六千元人民幣價格,與該縣何姓未成年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當地警方追查後竟以盧玉敏不知道何女是未成年少女而不構成犯罪,只行政拘留罰款了事,引起網民痛批。

四川在線報導,去年十二月底,被害人何姓女學生被仲介人帶到該縣柏溪鎮齊齊火鍋店附近一旅館,與一名男子發生性關係。事後追查,發現涉嫖者為國稅局官員盧玉敏,該火鍋店牟姓老闆娘以六千元(台幣三萬元)價格介紹何姓少女給盧玉敏。

宜賓縣警局召集法制室與各單位領導審理後認為,因盧玉敏不知對方是未滿十四歲的少女,依法律規定,「不知道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因此,盧玉敏不構成強姦罪,只屬於嫖娼行為,決定對其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罰款五千元人民幣。至於介紹何女的牟姓老闆娘則以介紹婦女賣淫罪論處。

消息傳出後引發網友的不平,認為有關單位粉飾太平,官官相護,若非嫖幼女,盧玉敏怎麼可能花上六千元人民幣?在當地,嫖一名女子,也就三、五百元而已。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聯合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09/0511/129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