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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鄧玉嬌警告官員 你們離倒霉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最讓人氣憤的是,《通報》悍然將鄧玉嬌定性為「犯罪嫌疑人」,按,犯罪嫌疑人,是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天眼昭昭,鄧貴大、黃德智等才「涉嫌犯罪」,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鄧玉嬌為保衛自己的身體,捍衛自己的尊嚴而戰,以一敵三,絕地反擊,分明是正當防衛,怎麼倒「涉嫌犯罪」了?如果鄧玉嬌可以稱為「犯罪嫌疑人」的話,那麼當年奮勇殺敵保家衛國的抗日戰士,也都可以叫「犯罪嫌疑人」了!
  再看這段:「巴東縣委書記李洪敏、縣長劉冰接到案情報告後分別作出指示,要求查清案情真相,妥善處理好善後事宜,確保穩定大局」, ——去你的吧!連起碼的事實都不顧,文過飾非,指鹿為馬,栽髒陷害,恃強凌弱,你們就是這樣穩定大局的嗎?
  有一個細節,與前番警局通報有出入的是,《通報》告訴我們,鄧貴大一行三人是「陪客人吃飯後」,與客人一起到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的。說明他們是因公消費,在因公消費而殞命,當然是以身殉職了。用心良苦啊!
  巴東縣政府補充說明鄧貴大之流是因公消費,分明是在替這伙流氓爭口袋!處心積慮地琢磨出「爭執」一詞,歪曲案件的性質,掩蓋官員的醜行,分明是在躲貓貓!你們先入為主地把鄧玉嬌定性為犯罪嫌疑人,分明是顛倒黑白!在細節上下功夫,把鄧玉嬌的自衛歪曲成行兇,還暗示其有意刺向死者的要害部位,分明是想置這個弱女子於死地!你們太歹毒了!
  巴東縣政府的有關官員,你們大概也常常出入娛樂場所,享受特殊服務,與鄧貴大是一丘之貉吧。看到鄧貴大死了,莫不是感到兔死狐悲?面對鄧玉嬌這個不畏強暴的女子,是不是同仇敵愾?你們一定要置鄧玉嬌於死地,是不是你們內心在恐懼,在發抖啊?你們以為殺了一個鄧玉嬌,就可以占有公理了嗎?恰恰相反!如果你們膽敢置洶洶的網絡民意於不顧,將鄧玉嬌打成殺人犯,你們將遭到全國人民的唾罵!你們將徹底地失去民心!當人民對你們徹底失去信心和耐心的時候,你們離倒霉的日子也就不遠了!不信,看看前甕安縣政府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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