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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設計好的:為什麼要讓鄧玉嬌得上抑鬱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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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設計好的:為什麼要讓鄧玉嬌得上抑鬱症呢?

2009-05-18 10:47:55 

 

  據網上最新報導,因不畏強暴,手刃當地招商主任鄧貴大的修腳女工鄧玉嬌,被警方帶走之後,四肢被綁在床上,並對外界宣稱,鄧玉嬌患有抑鬱症。奇怪的是,報導說,鄧玉嬌被綁之後,還遭到了毆打,要她承認自己患有抑鬱症,這樣有兩個好處,一可以讓政府有出路,二可以免於死刑。
  為什麼鄧玉嬌殺了人,就有警方認定她患了抑鬱症?恐怕這裡面大有玄機啊!難道警方真的是出於保護一個柔弱女子才這麼定調的?我看未必。認定鄧玉嬌患有抑鬱症,有迴避問題實質,避重就輕,誤導輿論之嫌疑。他們這樣做,只能對那個死者有利,因為一旦認定鄧玉嬌是在患有抑鬱症的情形下捅死那個官員,那麼,這個患有精神病之一種—即抑鬱症的弱女子,她的所有符合實際的利於自己,但不利於死者的供詞就等於是胡說八道了,精神病患者的供詞是不能作數的。這樣一來,事態的發展就只能有利於死者一方了,說不定還會給死者一個因公殉職的結論,可以公開的、名正言順地開追悼會呢!而殺人者鄧玉嬌,因為患有抑鬱症在先,殺人在後,也可以免於死刑判決。如此兩全其美之事,就是官方設計好了的吧?
  如果鄧玉嬌沒有抑鬱症,她的行為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做的,那麼,由於死者過錯在先,幾次將鄧玉嬌摁到,試圖強暴,鄧玉嬌為了捍衛自己的尊嚴,出於防衛,情急中拿起刀子,捅死了死者。從這個過程來看,鄧玉嬌是受害者,至於她的捅死了人,是屬於正當防衛中的防衛過當,按律,罪不至死,而死者的醜行,必然會記錄在案。這麼一來,清醒而沒有抑鬱症的鄧玉嬌,就這個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來說,是無辜的,如果要判決,結果對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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