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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苗:巴東那一堆土人太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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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土了,太山槓爺了

巴東前後出3次公告,前後矛盾講不通。除了證明自己小地方人,沒有經驗,人才有限,而且充任輪姦犯辯護人的意圖明顯,而且壞人也當得滿臉橫肉之外,沒有讓自己站得住腳。網絡上隨便找一篇文章,就像鄧玉嬌的小刀,都可以捅破它。

借用京報邵飄萍的名言,巴東政府被裹挾到正當民意之前。可是其中一些官員,他們在網絡參政時代的十字路上,迷失了方向。那麼就在歷史進程走錯了岔路口。一眼看去,就看到一些愚蠢拙劣的土老冒,在錯誤的方向上錯誤著。

他們沒有認識到,作為天高皇帝遠的土皇帝格局,在人人網絡參政的時代里,已經不存在了。這一些土皇帝土人,在高科技面前,還是照樣按照過去土邏輯,瞞天過海,舞文弄墨,真是太土了。真是壞得可笑,一眼就可以看得出來,壞得愚蠢。他們是一隻把頭埋進自己專制手法沙漠中的鴕鳥,以為如此就安全了,就解決了問題。

巴東土人的手法是合乎土皇帝需要的:如果承認鄧貴大等當時提出的特殊服務是性交服務,那就等於承認巴東公安管轄區存在賣淫場所。為了如此,巴東土人不惜與媒體、網民、良知作戰,就像一個負面的唐吉訶德。甚至與他的准上司恩施電視台對著幹。

當案子不在自己手上,而到了恩施警局,他們又冒出自己的土氣。為了一個錯誤,不惜犯另外一個錯誤來掩蓋。連鄧玉嬌律師玩出來的花招在衣物上提取證據,尋求殘留在乳罩、內褲上的指紋或其他物證,當不得真的,土人們心虛起來,都要陪同鄧母洗衣服。貓眼看人有一個網友說,到下次通報時說不定成了要求提供洗衣服務,還歪打正著。

這件簡單的事件發展到現在的樣子,土人官員執政能力之低下表現的讓人吃驚。其實,正確的解決方式是趕在輿論發酵之前就主動出手,迅速調查清楚,公布結果,這樣既能解決問題,又能得到公信力。現在這個樣子,已經完全被動了。當然,他們一如既往尋求,採取強制手段封殺輿論,已經氣喘吁吁,追趕不上,所作的事情,不過就是讓輿論滾雪球,越滾越大。

鬧劇中巴東土人,就像是李一清的小說《山槓爺》改編的電影中的山槓爺。群山環抱中的堆堆坪是個模範村,山槓爺是村裡的最高黨政領導人,他全心全意為村民辦好事,威望極高,深得村民的擁戴。他教育正學法律常識的孫子虎娃:「國有國法,村有村規,如果把一個村看成一個國家,村規就是國法」。不過電影中的山槓爺是好心辦壞事,而巴東的山槓爺嘛,好心沒有,壞事一堆。土人的說法做法,為了官帽子,具有辯解性和防守性。就像在村里牛比無比的山槓爺,見了縣長渾身哆嗦。巴東土人,見了網絡議政和媒體,畏懼中帶有狡猾。

玉嬌龍案,全社會的制裁力,連一個村長級別的幹部都搞不定。正如中國的基層選舉,即使有當初美國的強大壓力之下,連村級選舉都搞不好。總之,我預言,中國的民主化進程,最高程度將是村級。巴東那一堆土人。其土老冒程度,與北京那一些不見棺材不掉淚,一心公車上書推動政改的洋老冒,一樣土。還是山坳里的洋山槓爺。改革的路徑,走不出巴東所在的歷史三峽,走不出山槓爺與洋山槓爺的堆堆坪。

強行索取性交易是強姦

土老冒們關於鄧玉嬌案件強姦罪,存在普遍的認識誤區。在網友專家身上也有。

最近南方都市報刊出對巴東縣警局長楊立勇的獨家專訪,這位局長稱「5.10」案「是一個很普通的命案」。楊立勇局長接受採訪時的說法更強化了這一點。「特殊服務,或者異性服務,也許很多人理解為色情服務,性交易。但是這個案件當中,交易還沒有發生,所以我們不能把它定為別的,只能定為異性洗浴。」

長江巴東網的一則新聞叫做《鄧玉嬌被強姦事實子虛烏有鄧母聲明與律師解除委託》http://www.cjbd.com.cn/2009-05/23/cms188317article.shtml.這裡強調鄧玉嬌被強姦事實子虛烏有。

曾在12日參加警局的案情匯報會議的巴東官員(拒絕公開姓名)對記者介紹,針對鄧玉嬌是否被強姦,有一個很關鍵的時間和地點。那就是黃德智率先進入水療區後,包廂里只有他和正在洗衣服的鄧玉嬌兩人。此後在休息室,人很多,首先是不會有強姦的可能。該官員說,整個過程,兩人單獨在包廂的交流只有連續的4句話,時間非常短。即使整個過程,時間也非常短。到目前,案件的核心信息,並沒有什麼變化。他反問記者,在說四句話的時間裡,是否能被強姦?

我不得不說,這一些土人法盲真是太土了。鄧玉嬌案件強姦罪是否成立,不在於是否性器插入與否,是否既遂。只要鄧貴大三大土人提出含有性內容的請求,被鄧玉嬌拒絕,繼續使用暴力強迫,那麼強姦罪就成立,犯罪過程就在進行中,而被一把小刀中止。從土老冒的思考方式來思考,太法盲了,太山槓爺了。我不知道巴東縣警局長楊立勇如此法盲,是如何擔任局長的?莫非真的是活生生的山槓爺?

把強姦未遂,當作沒有強姦。莫非這個警局長認為強姦與捉姦一樣,沒捉姦在床,就不存在。或者他的潛意識,色情場所就沒有強姦行為。在警局長眼裡,鄧玉嬌是一個性工作者。或者他眼睛近視得,只看得見鄧貴大的屍體,而看不見鄧貴大死亡的前因後果。

在鄧貴大的眼裡,鄧玉嬌必須是一個性工作者,如果不是,就要被強迫成為性工作者。在警局土老冒的眼裡,鄧玉嬌沒法不是一個性工作者。否則明明是三樓ktv包廂員工,為什麼一定被認為,是與鄧貴大在特殊服務或者異性洗浴服務的談判中,發生殺人。

在他們有色的眼睛裡,絕對看不到鄧玉嬌對傳統美德的遵守。如果鄧玉嬌是一個性工作者,那麼因為談判不和引發抑鬱症殺人,那概率大一些。但是鄧玉嬌偏偏不是,那麼土老冒的說辭就不成立,那就完全可能是強姦。當然性工作者交易談判不成,強行索取性交易一樣是強姦,更何況鄧玉嬌不是。

土人是唯一輸家

不管鄧玉嬌案結果如何,土人都已經輸掉了。土人將是唯一的輸家。不論事件的事實如何,如果法院審理結果對鄧玉嬌有利,那麼廣大網民會認為是輿論干預司法的勝利,獲得自信心,越發來勁,以後類似的事情會層出不窮;如果結果對鄧玉嬌不利,那麼大家會認為是土人欺壓百姓,由此造成的負面效果更加糟糕,越發喪失了合法性與正當性。總之土人拉屎,政府買單。

鄧玉嬌和網民如何輸,都不會太慘。而且我們本來一直面對著輸,再輸一點又如何,再劃一道傷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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