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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禁的禁不了,不該禁的說禁就禁了


       相比之下,在廣州那幾天沒感到交通不便,不過出行成本可不低。開完會後空下來兩天去中大、華師看朋友。華師的朋友中有位老同學。從華師老校區打的到他家,48元計程費外加15元過橋費,他總共付費63元。那15元過橋費,給我的感覺象是公力搶劫。我問:「這麼高?一個月上下班的交通費那得多少?」他說平時主要乘公共汽車和地鐵,要不了這麼多。但往返一趟也得花十來元,不過學校為了鼓勵教師到學校,教師到校刷卡後會儲值一定數量的交通補貼。我說:「你們倒有補貼,沒有補貼的呢?」「一般公司大概都會有。」「工人呢?」沒回答。後來逛了幾個地方,可能因為避開了高峰期,沒遇上堵車。但幾次在公共汽車和地鐵之間換乘,感覺還是挺費時。心想,對於無車族來說,騎電動車應該更方便、快捷。我把這想法說了出來,同學噗嗤一笑:「你不知道電動車被禁了?」後來聊起新老校區之間往返費用,他對許多貧困生的狀況很同情:地鐵費用高過公共汽車,不少已經就讀幾年的學生還從未乘過地鐵。 ( )


       貧困生的窘況令人感慨。不過,學生主要任務是學習,出行成本高可以少出門。但禁電禁摩卻對相當一批人的生計大有影響。起碼,那些原本靠這類低成本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得為此付出更多的時間;而靠這類交通工具上門維修的、運送小型貨物的、郵件快遞的……如果想繼續原來的工作,恐怕得被迫換用汽車這種成本高、占據公共運輸資源更多的出行工具。
       近一二十年,不知不覺間,政府部門熱中於創製「黑」「白」「合法」「非法」的冠名權,許多自古以來合法的勞動謀生方式,說黑就黑了。到處都在打擊的「 黑車」就叫人弄不明白黑在何處。車又不是偷來、槍來的,人家提供服務,顧客付費,也是天經地義。說開「黑車」,無非因為這部分司機不肯當冤大頭每個月交幾大千甚至上萬的「份錢」給行業壟斷者,不肯交高得嚇人的門檻費——從政府部門買經營權,一年就得數萬元。躲避了這些高額費用,司機本人無須象當冤大頭的「 白」車司機得靠超時駕駛、疲勞駕駛維持一家人的生計,而對顧客的收費也更能反映計程車的正常價格。所以,黑車白車,其實誰也不黑,橫在這些勞動者謀生路上坐收錢財的食利機構,那才叫黑。說到這裡,不由得要為屢禁不止的貨車超重說幾句話。超重的根本原因是過路費太高,不超重司機沒得掙,而且還虧本。但相關部門絲毫不從這個角度檢討,反而幹勁十足、晝伏夜出,到處設卡,逮住就重罰,越罰司機越虧,越虧就越想著法超載,車毀人亡的惡性事故也越發多。可以說,這是目前這種帶尋租性質的管理機制下不可解的惡性循環。這是題外話了。
       城市交通公共政策跟每個市民息息相關。為一個或幾個群體的方便而給別的群體製造障礙,是有悖公義的;為了官員養眼、為顯示城市豪華氣派打腫臉充胖子,對低成本交通工具一禁了之,後遺症是要落在廣大市民頭上的。
       前一陣搞了個無車日,這解決不了什麼問題,但此舉意味著承認交通臃堵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的馬路承載不了太多汽車。而其中,浩浩蕩蕩的公車隊伍無疑是添堵的生力軍。不控制公車,哪怕把自行車禁了(有些地方好像已經打過這主意了),還得照樣堵。從公義出發,真正該禁的是大量不必要的公車,而不是禁摩禁電禁三輪;從解決問題的現實角度看,在不必要的公車還禁不了的情況下,與其搞什麼無車日,莫如每周工作日來一兩次官員不用公車出行。這樣做,除了大大減少車流量、節約納稅人的錢,還使官員有機會體驗擠公共汽車的滋味。比起要官員們「赤裸裸地將肉身投進珠江」,一周擠一兩次公共汽車,這算不了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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