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廣州近20名男子持棍棒法院門口搶走被執行人

廣州近20名男子持棍棒法院門口搶走被執行人


    羅提生的計程車資格證被張先生當場扣下。 南都記者 梁煒培 攝


     昨日早晨6時40分許,貴州的張先生找到了撞死外甥的肇事車主,報警將其送到廣州白雲區法院。但該人卻翻出法院大門,被多名男子持棍棒從法院門口搶走。
    
    外甥被撞死 四年未拿到賠償
    
    張先生是貴州人,在廣州做醫藥生意。2005年8月20日下午,他姐姐的兒子阿傑在廣州市白雲區沙嬌嶺住宅小區玩耍時,被一輛小客車倒車時撞倒,送南方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認定,肇事司機羅祥追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車主羅提生也就是羅祥追的父親,承擔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事後,白雲區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羅祥追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並判處羅提生賠償死者家屬389981.6元,除去羅提生已經支付的32000元,他還應賠償357981.6元。羅祥追已經服刑,但是他們沒有能力償還這麼多。
    
    4年多來,阿傑的家人一直沒有拿到應該得到的賠償。
    
    搭計程車去辦事 竟偶遇肇事車主
    
    張先生說,4年來,他們全家一直在苦尋羅提生,希望能找到他拿到賠償,但一直沒有結果。昨日早上6時30分左右,他在白雲區黃邊路攔了一輛計程車。到達江南市場後,他正準備付錢給計程車司機,猛然發現司機竟是自己找了幾年的羅提生。
    
    「找你這麼多年,撞死人了還不去面對!」當時司機羅提生就傻了眼,什麼也沒有說。張先生說,他立即迅速把車熄火併拔掉車鑰匙,羅提生一把搶了回去,但又被他奪了回來。
    
    張先生說,等羅提生反應過來,想拿回自己的計程車資格證時,他又把資格證扣在手中,接著就開始撥打110報警。見張先生報警,羅提生很快丟下計程車離開現場。
    
    白雲區松洲派出所警察趕到後,將計程車開到派出所,並通知羅提生和其所在的新東方出租公司。羅提生趕到派出所後,警察就開著警車將他和張先生一行送往白雲區法院。
    
    張先生說,此前羅提生因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被拘留過一次。張先生提供的判決書和相關資料證實了他的說法。
    
    多人持棍棒 法院門口搶走人
    
    昨日中午12時許,羅提生被警車送到白雲區法院,張先生和羅提生坐在同一輛警車。一路上羅提生沉默不語。
    
    一送到法院,保全就將幾人帶到法院執行庭。由於張先生有事,就暫時離開了執行庭,死者阿傑的兩個表哥留在執行庭。一起在執行庭的還有一名法警、兩名保全。
    
    阿傑的表哥說,羅提生第一次想從執行庭旁邊的側門逃走,但被追上攔住。第二次,羅提生邊打電話邊說手機沒電了,就向法院大門走去。阿傑的表哥說,他看到外面有兩輛金杯麵包車在接應,大概有近20個人,有人手中還拿著磚頭和棍棒。他們去追也沒有追上,那些拿著磚頭和棍棒的人還要打他們。
    
    張先生還說,法院大門口安裝有好幾個監控攝影頭,只要把錄影調出來就可以看到這個事件的全過程。他還說,他們找羅提生找了很多年,這次偶遇找到了,卻在法院門口被人搶走了,他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白雲區法院執行局局長:
    
    監控錄影拍下羅提生被搶走
    
    據白雲區法院執行局樊局長介紹,被執行人羅提生是新豐縣人。白雲區法院執行此案期間,去羅在廣州的住址(出租屋)查,發現其沒什麼財產線索可供執行。為了便於執行,便在2006年1月將該案委託給新豐縣法院執行。去年還詢問過執行進展。
    
    昨天,原告偶然發現被執行人開計程車,就把他扭送到松洲派出所。12:17,派出所將雙方當事人送到白雲區法院,法院保全隊長當即打電話請示他。因該案經辦法官人在深圳,法院即讓配合該法官辦案的法警立刻趕來處理。
    
    下午1時許,法警趕到法院,問了大致案情後,即讓雙方當事人先在執行辦公室協商,然後去了檔案室查該案進展,得知該案已委託給新豐法院了——— 如果白雲區法院恢復執行,須與新豐法院協商。可昨天是周末,沒法與對方聯繫。
    
    
    法警剛查明情況,就聽說被執行人跑了。經事後調閱錄影看到,13:50,羅提生往執行辦公室外面走,兩原告在後邊跟隨,走到法院門口時,見門外有五六個人拿著刀棍接應,被執行人跳過柵欄,隨同接應的人跑了。原告見對方人多,且手拿「傢伙」,沒敢去追。
    
    樊局長表示,事情發生得太快了,當時有兩個保全在現場,但因不是法院工作人員,也沒權力限制當事人人身自由。逃跑後,法院執行一庭庭長立即趕到松洲派出所,因派出所事先已經扣了的羅提生計程車。不過,羅提生在公司只有一萬多元押金,沖抵執行款遠遠不夠。
    
    據悉,白雲區法院決定前往新豐縣「拿人」「他有清償能力卻不清償,還逃跑,更惡劣的是還動用刀棍來接他。」樊局長表示,一旦抓到被執行人,可以對他進行司法拘留,由於事發在周末,只好特事特辦,事後再跟新豐縣法院通報情況。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南方都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0/0725/173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