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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永久執政」是黨的最大利益

黨沒有自身利益應成為全黨共識》,一篇是王長江的商榷文章《黨有自身利益是一種客觀存在
》。

  方工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長,被冠以「京城第一公訴人」,王長江更非等閒之輩,是中央黨校黨建研究部主任,博士生導師。兩位黨內知名人物PK,且話題「黨是否存在自身利益」極火爆,如同在人心中投下巨石,將會引發劇烈的反應,是可以預料的。

  就個人而言,我選擇站在王長江一邊。無它,王長江講的是事實,是常識,是無法否定的客觀存在。方工固然出於一片「愛黨」之心,但終究邏輯上有硬傷。

  試舉方文一段,「黨領導人民奪取政權的革命戰爭環境和現在國家建設時期執政情況完全不同。在戰爭條件下,強調黨有利益說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因為那時黨與國民黨反動派生死相搏,在那種特殊環境下,相對於鬥爭對象而言,黨確實存在爭取群眾,壯大組織以求生存、發展並奪取勝利的需要,強調黨的利益是鬥爭的需要,有助於明確任務凝聚黨心。而國家建設時期時移勢易,黨所處的歷史方位、面臨的形勢和承擔的任務都發生了深刻變化,面對全社會和人民群眾,過去曾經有必要的強調黨的利益的客觀需要已不存在。」

  方工接著說,「對黨的利益問題的認識,也必須堅持實事求是、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根據變化的客觀現實做出觀念上的調整。」他說得多麼好,但他不自知的是自己卻陷入了僵化的思維里。

  因為,如果說黨在戰爭年代的「利益」是為了「打江山」,那麼在建設時期黨的利益則是為了「坐穩江山」「不要丟掉江山」。方工承認前者,而否定後者,實在是不能令人信服。

  「打江山」難,「守江山」一樣不易。黨從革命黨變成執政黨的那一刻起,就面臨著「守江山」的難題,守不守得住,能夠守多久。說白了,「永久執政」就是黨的最大利益。

  在民主社會裡,政黨通過競選的手段上台執政,為了「永久執政」(實際上不可能),執政者使用任何「伎倆」都必須光明正大,都必須遵守法律。否則一旦敗露,輿論會大肆批評,民眾將用選票趕其下台去。尼克森的「水門事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在非民主社會裡,情況就大相逕庭了。為了謀求這個最大利益,黨往往會動用各種資源和手段予以捍衛。相應之下,任何影響和削弱「永久執政」的因素都必須得到控制或者被清除。

  為「永久執政」,不計成本地維護和提升執政黨的光輝形象(例如近期斥巨資替某些窮國援建世博場館),一門心思創造和積累執政黨的偉大業績(經濟發展用錢往往也不經人大的審批);為「永久執政」,可以動用國家機器壓制媒體和民眾的雜音、質疑或反對,使其順著黨規定的統一口徑說。

  任何一項利益,都和投入、產出相關。如果產出大於投入,則利益為正(有益於多數民眾);反之,利益為負(多數民眾利益受損)。在民主社會裡,當利益為正時,執政者可以保住其位子,反之則會被轟下台。而在非民主社會裡,即便利益為負時,因為沒有一個選舉機制,執政者還是可以「賴」在位子上不走,除非是再次發生革命。

  否認黨有自身利益,既不客觀,也不利於黨的長期發展。誠如王長江所言: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出現了黨內腐敗分子前「腐」後繼,部門利益、既得利益躲藏在「人民利益」、「國家利益」、「整體利益」的大旗下獲得巨大發展空間這種令人擔憂的狀況。

  王長江進一步說:分析起來,原因固然複雜,但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們過去對黨的利益問題視若禁區,很少研究,沒有劃清黨的正當利益和這些特殊利益的邊界,使種種不正當的利益可以以種種高尚辭藻的名義堂而皇之地大行其道。

  王長江已經觸摸到了核心表層,但未再往下深挖。在我看來,如果承認黨有自己的利益,那麼就必須對黨的利益邊界進行界定,正是因為黨的利益邊界模糊不清,才導致種種不正當利益的出現。

  而要界定黨的利益邊界,首先就必須將黨置於憲法和法律的約束之下,不能使黨超越於法律之上。其次,對於黨謀求自身利益的行為,人大和媒體也要實行嚴格地監督(例如黨費和黨產問題,至今是一筆糊塗帳),不能由著黨的性子「胡來」。

  在民主社會,執政黨推行的很多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政策,需要國會批准,媒體監督更是常態。如果政策導致不好的後果,民眾還可以通過選票予以懲罰。

  相比之下,中國的差距大得令人望洋興嘆。但是,能就「黨是否有自身利益」進行公開討論,已經是一大進步了。儘管王長江只是像「皇帝的新裝」中的那個小孩子,說了一句真話而已。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中國選舉與治理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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