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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一警局長之妻控制規模近30億元地下錢莊

陝西省涇陽縣警局某副局長夫人——這應該是李春最為顯赫的社會身份。除此而外,她被證實是街道清潔工人,同時是一家街邊美容門店的老闆。

但顯然,這3個身份都與李春的真實面目毫不搭邊:過去幾年中,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女人,以並不富裕的西部城市咸陽為陣地,以子虛烏有的期貨交易為幌子,創建出一個交易規模約30億元的地下金融王國。

與咸陽市2009年度地方財政收入31億元作比,這意味著,李春控制的地下金融規模已足以和市政府的年財政實力分庭抗禮。

眼下更為迫切的問題是,李春雖受到刑事調查並於日前被批捕,有人向記者反映,由她倒台所可能牽出的官商黑金內幕,或正面臨被遮蔽的危險。

1人14個帳戶30億元資金進出

儘管從2010年夏天開始,就陸續有網帖傳言李春犯案,但咸陽市井坊間絕大多數市民仍然不知道李春,即便是本刊記者日前到訪的許多涉事單位,一般職員層面也絕少聽說李春。在本刊記者走訪的咸陽市警局、主辦該案的市警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涉事的交通警察支隊、網安支隊等多個部門中,悉數以不受訪應對。

「李春走的是高端路線,」9月12日,一位知情者告訴本刊記者,在咸陽,能進入李春圈內的人非富即貴,「以他們的身份,哪怕就是受騙了,也不可能鬧得滿城風雨,這對他們自己不利,因為有些錢的來源可能就有問題。」

事實上,據本刊記者所掌握的案情,直到李春被銀行反洗錢組織盯上,在她所使用的帳戶被全部封停之前,其所操控的全盤業務都處於良好運轉狀態,既沒有出現資金斷裂跡象,也沒有任何客戶方面的毀滅性虧空發生。

這也許是李春案得以保密的另一重原因。這同時也意味著,李春案可能是一個利益受損方缺位的特殊案件,在某種意義上並不存在真正的「苦主」。所以,李春案又因此產生了另一種特徵,即這樣一起地方大案的查處,既非公安部門主動出擊,也並非受害者舉報牽出。

9月13日,一位直接參與李春案件初始調查的公安人員私下向《望東方周刊》透露,最先發現李春地下金融冰山一角的,是咸陽市一家商業銀行機構。這家銀行在2010年初某一天,發現李春個人帳戶頻現可疑交易,由此觸發銀行業反洗錢系統的啟動。

商業銀行立即將監控的數據上報給肩負「國家反洗錢工作職責」的中國人民銀行咸陽中心支行,「支行那邊又報到他們的西安上級單位,由上級單位直接安排了對李春個人帳戶的全面排查。」

這實際是一次升級到區域銀行業層面的整體排查,排查範圍包括了中、農、工、交、建及各股份制銀行在內的咸陽全部12家銀行機構。而最後匯總在一起的數據,讓人倒吸一口涼氣,「李春一共開了14個個人帳戶,在這些帳戶中,僅每筆10萬元以上的大額交易就達到2000多筆,總的資金量達到約30個億。」

另一個情況是,就在李春帳戶受到監控期間,還不斷有「客戶」將大筆資金劃入。

銀行方面獲得這些數據後,即刻向陝西省公安廳專題匯報,「陝西省公安廳接報後,批示咸陽市警局對李春立案偵查,並限期一個月破案。」據上述辦案人員講,咸陽市警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於4月8日立案,經過10餘天調查後,就迅速將李春刑事拘留。

警察金主巨資入套

有人說,也許是過於低調「害」了李春。當銀行方面全面展開帳戶調查之初,所有調查人員還都不知道這位咸陽隱身巨富的真實身份,對於其警局副局長夫人身份也不知情。之後,銀行對李春的調查竟然發現,她曾身為一名清潔工人,並由街辦給她開立了工資帳戶。此外,警方進一步查出,李春開過一家小型美容門店。

本刊記者日前通過咸陽市工商局查到的資料顯示,李春所開的美容門店總資本10萬元,她個人出資7萬元,在其註冊地址「咸陽中華小區北門東」一帶尋找,現在已沒有這家門店,沿線受訪商家也稱沒有這家門店的任何印象。

於是,很多人都會好奇:李春是幹什麼的?而這種好奇感,在這件「苦主」缺乏的特殊案件里,或許正是推動立案偵查的原始動力之一。

查出的結果,似乎讓人大跌破眼鏡。「在對李春的客戶進行調查時,發現許多人手裡都拿著李春出具的期貨單據,讓人哭笑不得,原來李春搞了個子虛烏有的期貨騙局。」一位熟悉案情進展的警方內部人士於9月13日在西安約見本刊記者時透露,這些年來,李春正是以炒期貨為由頭,從大批客戶中吸納了巨額資金,但這些資金到了李春手裡後,並沒有投入到真正的期貨交易市場,而是聚在李春手裡循環騰挪,「形成一個由錢到錢的地下錢局。」

9月15日,本刊記者前往咸陽市警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劉玉田在被追問到公安廳限期破案案件為何遲遲沒有調查結果時說,案件始終在推進,李春已因涉嫌集資詐騙被批捕,只是具體涉案金額還要經過司法審計才能最終定性。

據本刊記者了解,李春主要是通過14個個人帳戶和美容店企業帳戶進行資金往來融通,這些交易信息顯示,其客戶中,除了遠在山東的國內著名煤礦企業,陝西的一些地產商,還有咸陽市一些警察金主。

「交警支隊的投資者比較集中,幾名警察投到李春那兒的錢加在一起,據說有1000多萬,其中一位科室負責人,一個人就投了500萬元。」咸陽市警局交警支隊一位內部人士向本刊記者描述,在李春案發以後這段時間,這些投錢給李春的同事們,整天看著像丟了魂一樣,「可憐得很。」

因為涉及個人民事行為,本刊記者日前多次進入交警支隊辦公樓走訪投資李春的警察客戶。17日,一位科室主任在辦公室被問及此事時,當面竟眼睛濕潤,他感慨自己幹了20多年警察,尤其做辦公室工作以來,一直謹小慎微未出紕露,卻惟獨在這件事情上,十分後悔。

跟大多數受訪者一樣,這位主任也回絕就自己實際投資金額和資金來源做出說明,僅表示,經偵支隊日前已經催過他了,「說其他人都已經(調查)結束了,我們隊裡只剩我這幾個了,讓我抽時間過去(接受調查)。」

臨到採訪結束,這位主任又頗有深意地說,總有那麼一天,他會主動聯絡簿刊記者,把自己一步一步介入進去的全過程講出來,「我保證和我在經偵支隊講的情況不錯一個字。」

深喉網絡舉報市警局長及夫人

李春子虛烏有的期貨交易,到底散發著什麼樣的魅力,接連讓人入套,尤其是這些人當中,還不乏老警察。

《瞭望東方周刊》了解到,在期貨幌子之下,李春給客戶的實際投資回報大都在24%左右。「說白了,還是貪婪,這個回報相當於銀行利息的10多倍,所以就不管不顧地往李春這兒投錢。」一辦案人員苦笑,直到李春案發後,許多接受調查的投資客戶,還根本不知道期貨為何物。

前述交警支隊知情人士則透露,僅交警支隊這一塊,投資者又分前後幾批,早前投資的都獲得了高額匯報,而後面進去的一批因為案發後資金被套牢,不但賺不了錢很可能也回不了本。另一方面,這前後幾批投資者內部還分了上線和下線,「李春給上線是24%的回報,上線給自己發展進去的下線則是9%左右回報,投資者相互之間結成一個利益聯盟。」

貪婪一項,顯然不足以解釋李春案中何以有警察入局。循這一疑問,本刊記者找到了最早現身網絡的深喉帖文。

深喉的文章頗富文學性,文中特別設計了夏日入夜時分咸陽城街邊烤肉攤這樣一處場景,幾名因投資李春而焦頭爛額的警察一邊喝酒一邊漫天議論。文章巧借警察之口所披露的李春案投資利率、涉案金額以及警方偵辦負責人身份等多個關鍵細節,均大致吻合實際案情。

讓人注意的是,深喉在這篇文章中說,「咸陽市警局局長以他老婆名義帶領全局幹警參與集資三年多以來,數次分紅。幫助幹警致富。」 還說,「局長用老婆名字開了三個帳戶。」

談及深喉文章內容,前述交警內部人士表示,事實上,案發後,這些消息在交警支隊內部已成公開的秘密。深喉說的局長是2008年才當上咸陽市警局局長的,此前7年的時間裡,他一直任交警支隊支隊長。現在凡有投資的那些人,多是他多年培養提拔的。」

9月17日,本刊記者來到咸陽市警局政治處,並希望就上述一系列問題向警局長本人求證,宣傳處請示局政治部後答覆:「警局長是市管幹部,政治部不能幫忙聯繫。」

本刊記者日前聯繫上了身為涇陽縣公安副局長的李春丈夫時,其表示自己並未參與李春的業務,「目前就是積極配合人家的調查,其他不好說啥。」

辦案的網安支隊政委是警局長的兒子

為數不少的警方人士卷進案件,使李春案從查辦後不久,就在咸陽警界產生餘震效應。

在8月底的一天,交警支隊幾名警察一齊趕往咸陽市委門口,拉開橫幅要求處理交警支隊政委。本刊記者了解到,這本來是由於交警支隊修建職工住宅樓引發的內部矛盾所致,但多位受訪交警卻認為,這一事件背後,實際關乎李春案角力,「那些上訪市委的警察可能被人利用了。」

據受訪交警稱,此次被警員彈劾的交警支隊政委和市警局長矛盾由來已久。李春案發後,交警內部出現市局局長及夫人涉案的消息,通常情況下,這類涉及單位一把手的負面消息本應避諱,但支隊政委卻多次在公開場合提說這件事。而支隊政委本人在交警支隊主導的職工住宅樓建設也是矛盾重重,引發一些職工對其的意見。

恰在各種矛盾錯綜交織的情況下,警員前往市委上訪,這就在客觀上對支隊政委形成打擊,「市上很快做出反應,以前因為交警支隊隊長空缺,政委一直主持工作,上訪事件發生後,市里宣布停止由其主持交警支隊工作,重新任命了交警支隊隊長。」

受訪交警反映的問題是,警員上市委門口打橫幅,按理應屬影響極大的事件,「最後警員鬧得對不對,支隊政委到底存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應該下個結論,該處理誰就處理誰。可到現在,事情似乎不了了之了,上面沒有給我們隊上做任何通報。」

另一件事情發生在9月上旬的一天,這天上午,市警局網安支隊進入交警支隊辦公大樓,對全隊辦公電腦進行排查。同樣,在各種矛盾交織背景下安排的這次排查,也受到一些交警懷疑。「如果說檢查我們的電腦是進行內部檢修維護,那怎麼還要把8樓上借住的一家新聞單位辦事機構的電腦也檢查了?」有交警推測,網安支隊的真正意圖是來檢查支隊有沒有人網上發帖議論李春案,「我們的懷疑不是沒有根據,因為有人稱全局最年輕政委的網安支隊政委是市警局局長的兒子。」

有人提醒本刊記者留意一個現象,目前,大多數反映市警局局長問題的網絡帖子都遭到刪除,僅存的幾篇帖子則需要通過搜尋引擎快照功能才能打開。與此形成對照的是,類似《咸陽交警支隊政委王寶珠橫耍職權》的帖子,可以順利打開。

有人反映,局長本人被檢舉涉案的情況下,網安支隊對交警支隊此番檢查,究竟依據什麼樣的程序和命令,在這起內部事件中,是否涉嫌網安公權直接為局長個人名譽和利益服務?對於這些疑問和擔心,本刊記者日前前往網安支隊求證時,支隊長對其權力運行沒有做說明。

「自己人查自己人」

9月17日上午,本刊記者再次來到咸陽市警局經偵支隊支隊長辦公室,向支隊長劉玉田提出市局局長及家人是否牽涉李春案件?劉堅持不接受採訪,但在問及李春系公安系統一縣局副局長夫人,辦案是否會徇私時,劉連連表示會秉公辦案。本刊記者問「是否已對該副局長進行過調查質證」,劉表示做過調查。再問是否對市局局長夫人進行過傳喚調查時,劉表示沒有。

「大量的公開舉報指市局局長和其夫人牽涉其案,你們還沒有對當事人進行調查質證,是支隊對這些重大涉案線索和舉報做出予以忽略的決定,還是因為受到某方面壓力?」對於本刊記者的這一詢問,劉玉田的回答是,案子發生後,說啥的都有,支隊不可能都去調查。「那麼,支隊是經過調查後才排除關於局長和其夫人的線索舉報呢,還是支隊長個人感官判斷這些舉報失據?」劉玉田對此未做回答,只一個勁地比畫說李春一案光案卷都有幾大墩,而隊裡只有幾個人手,還要辦別的案子。劉玉田最後強調李春案還在繼續查辦,相關涉案人也都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李春案涉及了警察,偵辦主體的確定就令人關注。根據警察迴避制度,「人警察察在執行職務,辦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由於與案件當事人或當事人近親屬有某種利害關係或特定關係的,可能影響對案件的公正處理,而由自己申請或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提出,由警察機關負責人或權力機構作出決定,不參加對本案件調查工作和實施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警察察法》第45條還專門列舉了警察迴避的三種情形,其中,第三種為「與本案當事人有某種特殊關係,可能影響案件公正處理的」。在李春一案中,李春丈夫及牽涉其中的眾多警察客戶均系現在辦案人員同僚,更有公開線報指作為辦案單位上司的市警局長可能涉案。對此,有咸陽警察向《望東方周刊》形容,李春案的偵辦是,「自己人查自己人,下頭人查上頭人,迴避的都是局外人。」

「李春案是大案,但李春案中一些警察、官員的巨資到底從何而來,會不會出現案中大案?」令多位受訪警界人士擔憂的是,如果沒有更高一級反腐、司法外力介入,這起可能包含官商黑金線索的地方窩案,會不會包藏在咸陽城內不了了之?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人民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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