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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大學原黨委常務副書記受審 稱被毒打

  昨日,武漢大學原黨委常務副書記龍小樂(正廳級)涉嫌受賄案,在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2000年8月至2003年11月,龍小樂在擔任武大副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後11次收受賄賂61萬元。龍對指控全部否認。

  昨日上午9時,5天後將滿62歲的龍小樂,身著黃色囚衣,帶著一堆材料,在法警押送下進入法庭,來自全球的百餘名龍小樂的親友到場旁聽。

  檢方指控,2000年下半年,龍小樂擔任武大分管後勤、基建的副校長期間,與武漢弘博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合作開發校外學生公寓時,時任弘博集團公司董事長的巴能軍(另案處理),先後6次給龍小樂送去41萬元。

  2002年10月至2003年9月,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項目經理陳某(另案處理),在參加武大文科區建設工程的招標和建設中,先後5次給龍小樂送去20萬元的打點費、感謝費。

  對於檢方指控,龍小樂稱罪名子虛烏有。他說,行賄受賄的事實並不存在,起訴書所述的時間、地點、情節均為虛構,而辦案人員也未如實記錄審訊全過程。

  庭上,對於檢方的指控,龍小樂稱11筆受賄全都不是事實,是通過違法審訊獲取的,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遭受檢察人員三天三夜的連續審訊、欺詐、毆打、挨凍之後,神志已模糊的狀態下做出的。

  檢方稱,雖審訊時間較長,但並無相關法律對審訊時間做出規定,不存在違法審訊的情況,且顧及龍年齡較大,還給予了特殊的人性化照顧。檢方稱,中秋節為照顧看守所里的龍小樂,還給他送去月餅,考慮到他有糖尿病,月餅是無糖的。

  最後陳述時,龍小樂說,「我沒罪,請求法庭判我無罪。」

  下午3時50分,合議庭宣布庭審結束。旁聽者告訴記者,龍小樂被法警押下法庭時,家屬們向他打招呼,他也回頭打招呼,並伸出兩根手指,做了一個V字形的手勢。

  此案未當庭宣判。

  據悉,武大原常務副校長陳昭方涉嫌腐敗一案也將於近期審理。

責任編輯: 沈波  來源: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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