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 > 大陸娛樂 > 正文

汪峰迴應停止授權旭日陽剛:善意被利用

 

    農民工歌手組合旭日陽剛翻唱汪峰的歌曲《春天裡》走紅網絡,並在2011年央視春晚中亮相。日前,媒體報導說該組合已接到汪峰方面通知,以後不准再演唱這首歌。2月11日上午,新浪娛樂獨家連線汪峰本人回應此事。汪峰說,自己從一開始的確是本著幫助旭日陽剛的想法,允許他們演唱自己的歌。包括授權其在央視春晚演唱。但後來發現,自己的善意被利用,無奈之下決定停止授權旭日陽剛在任何大型演出、商業活動以及影音製品中演唱自己的作品。

  11日,部分媒體刊載旭日陽剛經紀人接受採訪,稱汪峰方面停止授權該組合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裡》及汪峰的其他作品。汪峰說,這篇報導對他來說是「惡意」的。他願意詳細地陳述自己和旭日陽剛組合打交道的過程。他開始與這個組合接觸,完全是出於對有夢想的年輕人給予幫助的想法。

  「最早朋友推薦我看他們唱《春天裡》的視頻,我和所有人一樣被感動。作為歌曲的作者,其實更有獨特的感覺。我也推薦我的朋友、家人去看。後來,我參加怒放上海演唱會,我還跟主辦方提議,與他們合唱《春天裡》。我想我完全不需要靠他們來炒作,當時只是想幫助這樣有夢想的年輕人。我認為,邀請他們出現在我的演唱會上就是非常大的一種幫助。」汪峰說。

  「我當時在演唱會後就跟他們說過,如果他們真的熱愛音樂,想長遠走下去,靠翻唱是不行的,必須要有自己的原創作品。他們也認同我的說法。但演唱會後,差不多兩個月的時間裡,他們沒有給我發過一條簡訊,打過一個電話。包括我的經紀人、公司,他們都沒有再聯繫過。」

  「之後,就是聽說他們上了央視的《星光大道》,已經得了月冠軍,正要衝擊年度總冠軍。節目組的人給我打電話,希望我能和他們一起錄製節目,或許能對他們角逐總冠軍有幫助。但我覺得,我想幫他們已經幫過了,為了他們的長遠考慮,我不想去參加這個節目。幫忙不在次數多,而是看做的事是不是重要。如果他們有實力,我不去也可以拿冠軍。」

  「但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他們要參加年度總冠軍角逐的時段,我分別接到了組合里兩個人給我打來的電話。他們隻字未提需要我出面助陣之類的話,只是一直說感謝我創作出好的作品云云。其實這些話他們2個月前演唱會時已經跟我說過了。他們也說請我吃飯喝酒,但我覺得這和他們的事業發展沒有太大關係,就回絕了。」汪峰說。

  「後來就是2011年的央視春晚。他們的導演和工作人員給我打了3次電話,希望我允許旭日陽剛在晚會上演唱《春天裡》,也準備了相關的合同給我,合同里也註明了授權演唱會得到的費用。我出於對春晚的尊重,也希望幫人幫到底,答應了簽合同,但拒絕收取費用,因為我覺得我的做法是不能用錢衡量的。不過,簽完後我發現,中國新年晚會結束後,將立即發行相關的影音製品,這方面的授權是我個人不能決定的。春晚劇組希望我能提個大概的收費額度,保障這方面順利進行。最後,我的經紀人代表我和他們簽了約,費用請他們按照行規支付即可。按春晚的慣例來講,我想他們付我的費用是蠻高的。」

  「中國新年前和中國新年後我都和春晚的導演柳鋼通過電話,我跟他說我拿到了合同和費用,但那些錢我會如數捐回給央視,首先就要給旭日陽剛組合,他們能用這錢買把好琴等等。」

  汪峰強調,其實旭日陽剛組合能讓自己的作品為更多人所熟知、所喜歡,他本身是非常開心的。但從專業的角度、商業的角度考慮,旭日陽剛組合針對性地翻唱他的作品,這在中國流行音樂史上是沒有先例的。發生在任何其他別的歌手身上的話,他覺得也沒有誰能坦然接受。目前的情況是,國內的法律對此並沒有辦法,只能任由事態發展,版權保護的漏洞太大,自己的善意也變成了被利用。

  「其實翻唱別人的歌不稀奇,但一般來說,大家都是廣泛地翻唱,選很多人的歌來翻唱。像旭日陽剛組合這樣唯一性、針對性地只翻唱我一個人的歌,我想這在中國流行音樂史上都是沒有先例的。如果我從現在開始,半年之內,只唱孫楠或者和只唱那英的歌,你覺得他們會願意嗎?」

  「中國新年前的時候,他們已經有了很高的知名度,已經不是民間的、底層的民工歌手了,已經開始用我的歌參加商業演出。這是在中國的版權保護條例極不健全的情況下才會發生的。因為即便這樣,我憑藉法律,並沒有辦法追究他們什麼責任,他們團隊的人也估計我不會輕舉妄動,輕易發表個人看法。他們正是利用了這一點。」

  「反過來,如果我是嫉妒、炒作之類的,我之後就不會再授權他們在春晚上演唱我的歌了。作為一個創作者,只有我知道寫《春天裡》這樣一首歌或者更多其他作品背後的心血和辛酸。一首歌真的就像我的一個孩子一樣。但現在很多媒體採訪旭日陽剛,說《春天裡》是他們的成名作等等。這不就是我帶著孩子去參加聚會,孩子被別人帶走了,我還沒法反駁嗎?」

  「拿我的團隊、公司來講也是,如果我的作品被人這樣有針對性的無償地拿去商演、翻唱,哪個公司以後還會給我投資去做音樂呢?我已經跟中國音樂著作人協會溝通過幾次了,如果這樣唯一性、有針對性的翻唱繼續被允許的話,我就退出音著協。」

  至於目前出現的停止授權的報導,汪峰覺得自己顯然是被利用了,報導本身並沒有採訪他這方面的情況,只是事件一方的陳述,結果給他造成的影響非常負面。

  「我不希望在背地裡傷害別人,所以,當我的團隊覺得必須對事態的發展做些反應的時候,我們沒有選擇直接在新浪發聲明,而是電話旭日陽剛的經紀人黎冬,口頭告知他們不要再這麼使用我的作品了。他回復的信息也很誠懇,說完全同意我們的決定,以後不會再這樣翻唱我的歌了,也謝謝我以前對旭日陽剛的幫助。可是今天看到網上的報導,他們跟媒體陳述此事,或者媒體在報導此事的時候,對我幾乎肯定是惡意的、歪曲的、不尊重的。我當初知道幫人可能要付出代價,但現在發現問題已經完全不是幫助和被幫助,而是我單方面被利用了。」

  「肯定有人說我是酸葡萄心理,看到人家把我的歌唱紅了,我就心理不平衡了。但我要說的是,我發行《信仰在空中飄揚》專輯時,《春天裡》被送到電台打榜,第一周就成了冠軍,之後連續3周也都是冠軍。這首歌當時已經在歌壇有不小的震動,並不是他們唱才紅的。而且,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一首歌本身不好,是誰稍微翻唱就能唱紅嗎?」

  「我只能說,我現在出來說這些真的是出於無奈。我不想說我有什麼歌壇地位,但靠這些音樂之外的東西來炒作是我最厭煩的,我覺得沒有這個必要。但現在矛頭已經指向我,我的寬容和幫助被當做人家無止境去傷害我的公司、團隊的工具,當成牟利的工具,我不能不氣憤。對方完全不是大眾認知的樣子。我也不想我的工作人員因此受委屈,挨罵。想出名可以,但不能為了出名傷害別人,何況是一直幫助他們的人。」

  汪峰還表示,他知道自己的歌在全國的酒吧里,每天可能會有幾百上千人去唱,去靠它賺錢。但那種唱一晚賺幾百塊錢的酒吧演出和旭日陽剛現在的演出行為不一樣:「我覺得你演出一次賺一萬以上就不是『謀生』這麼簡單了。」他不希望自己的勞動成果這樣被長期地無償使用的同時,自己反而被形容成一個心胸狹窄的小人。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新浪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1/0212/195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