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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賢斌被以言入罪重判10年

四川民主人士劉賢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被法庭判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劉賢斌因撰文推動民主改革,以及批評四川地震豆腐渣工程,被當局打擊報復。

香港關注團製作的聲援劉賢斌的標語牌。(「我是劉賢斌」香港關注團提供)


案件周五早上在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也是劉賢斌在刑拘以來第一次開審。劉賢斌妻子陳明先對記者說,在丈夫刑拘約9月個以來第一次見到對方,精神還可以。可是在整個審訊過中律師辯護時多次被法官打斷,而劉賢斌所寫的自我辯護聲明也被法院收走,只讓劉賢斌說了幾句話,沒有給他最後陳述機會。

陳明先又說,法院內外的保全非常嚴密,全部通往法院的路口被警察拉上了警戒線,行人與車輛就無法靠近法院。而參加旁聽的有21人,其中19人是當局安排的,只有她與劉賢斌的大哥兩人,以家屬身份獲准旁聽。在長達約2小時的審訊後,法官即宣判劉賢斌罪成。

陳明先認為判決非常草率。她說︰「是莫須有,他說是影響巨大,實際上中國的民眾有沒有、能不能看到這些文章,他們都非常的清楚。在審判的過程是不夠嚴謹和公正,而且很明顯是一個走過場,這裡草率且簡單,而且裡面是有問題的。」

至於會否提出上訴,陳明先說,目前仍無法跟丈夫見面,但她估計劉賢斌不會上訴,因為即使上訴法院也不會給予他公正的審判。對於若上訴能否駁回10年刑期或減刑,負責擔任劉賢斌辯護律師之一的王偉有所保留。他說︰「還要看陳明先要不要上訴,這個訴訟的把握也太難說,因為無法評判。」

據「維權網」報導,當局在開庭前分別警告或軟禁四川及外地一批維權人士,阻止他們前往法院旁聽。已被嚴密監控多日的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表示,據他了解,不少訪民和維權人士欲到法院聲援,有訪民在接近法院時被帶走,亦有即日被遣返。他說︰「就是有幾個訪民願意去旁聽接受法制教育,結果三個人被抓了,現在還沒放出來。一人被抓了後強制性送回去成都。」

3月25日, 「我是劉賢斌」香港關注團的10 多位成員舉著標語來到中聯辦,抗議中共政府以言入罪,要求立即釋放劉賢斌及所有異見人士。(「我是劉賢斌」香港關注團提供)

另外,各地維權人士成立的「我是劉賢斌」關注團,紛紛發表聲明抗議判決不公。10多名香港關注團的成員,帶同標語前往中聯辦,抗議中共政府政治審判。成員之一的潘嘉偉對記者說,劉賢斌因發表批評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的文章被以言入罪,而且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也超過了法定最長不超過五個月的規定,違反中國《刑事訴訟法》。同時對於重判10年刑期,他相信是由於最近在大陸展開的「茉莉花革命」爆發後,當局有意藉此來作為警示。

他說︰「見到只是文人出於見到社會問題去發表自己的意見,但政府以什麼理由居然說他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呢?我們估計最近茉莉花行動,令政府非常緊張,將這個案件作為一個警示,批評政府的下場就是這樣。如果真的是這樣就非常恐怖。」

出生於四川省遂寧市的劉賢斌,現年42歲,曾參與八九年的六四學生民主運動,也是《零八憲章》首批簽署人之一。他曾於1991年被北京市警局逮捕,後於1992年被法院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2年半,剝奪政治權利1年。1993年刑滿出獄。
 
出獄後的劉賢斌仍堅持推動民主事業,展開營救異議人士以及組建中國民主黨的活動。1999年7月被遂寧市警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遂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2008年11月出獄。去年6月再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並於7月5日被正式逮捕。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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