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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方官有多黑?錄音精彩程度堪比美國大片

 

作者收集了上百個小時的山東省市縣三級的政府官員和李林昌黑社會團伙的錄音證據,舉報無門,因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現決定全部發布在網上,開始一個人戰鬥!

文件名稱:
  時間: 2007年12月07日
  地點: 山東省招遠市招遠麗湖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辦公室
  對話人物:楊豐傑,山東招遠市檢察院預防犯罪中心官員
  張總,山東招遠麗湖置業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溫方傑,山東招遠市昌林實業公司副總經理
  內容摘要:楊豐傑充當黑社會保護傘
  溫方傑在打電話。
  張總:唉。
  楊豐傑:你好。這個……叫我過來一趟。
  張總:是,上次……。因為房子的事?是不?
  楊豐傑:啊,對對對。
  張總:挺好的啊?
  楊豐傑:啊?都挺好。
  張總:老沒見你了,上次和姜政委(招遠市警局政委)一起來的是吧?
  楊豐傑:後來和姜政委又來了一趟,房子交錢。
  張總:上我那坐著喝點茶得了,他這冷,等他打完電話,上我那,茶行。喝茶。
  楊豐傑:等他打完電話。
  張總:嗯。
  楊豐傑:最近挺忙的啊?
  張總:忙,這個三期得收尾嗎,今年得報批,然後二期的工程收尾。
  楊豐傑:今年不能打上了吧?(方言:開始)
  張總:氣候不行了,然後明年,爭取明年春天,開始干,爭取三月份開始干,爭取年底交上。
  楊豐傑:唉,三月份要打上,日子差不多。
  張總:但是……,對呀關鍵是三月份得打上。
  楊豐傑:把手續要辦齊了,明年好干啊。
  張總:對對對。你在檢察院工作是吧?
  楊豐傑:我在檢察院。
  張總:檢察院哪個部門啊?
  楊豐傑:我原來在辦公室嘞,去年調到預防犯罪中心呢。
  張總:啊?什麼?預防犯罪中心。
  楊豐傑:預防犯罪中心。
  張總:預防犯罪中心?還有這麼個部門?幹嘛用的?
  楊豐傑:這個,幹什麼,一個講個課,再就搞個網絡預防,再有重大工程我們參與,需要財政出資的,我們參與,提前介入,防止犯罪,預防這個啊。按著程序,不能亂搞這些,就這些,沒什麼事兒。歲數大了,就不幹什麼事兒了,反正……
  張總:你多大年齡?
  楊豐傑:五十歲啊。
  張總:五十歲。那你看著年輕啊。
  楊豐傑:不行老了,再幹個三年兩年退休了。
  張總:一直在檢察院那邊?
  楊豐傑:唉,一直在檢察院。
  張總:挺好。
  楊豐傑:我和姜政委關係挺好,姜政委非得讓我過來看看。
  張總:姜政委一般很少帶朋友過來。
  楊豐傑:他這人不錯,我和他關係很好。(姜政委說)你過來看看吧?咱倆走一塊兒(方言:一起買房)。結果呢,這不這六號(樓)看好了,他又嫌太大了。
  張總:是你買啊,還是他買啊?
  楊豐傑:三號……,六號樓是我買,他定的三號。
  張總:你住在什麼地方?現在。
  楊豐傑:我現在住在文化區啊。
  張總:文化區啊,換一下行,我這三期位置應該最好了,湖東面,風水也好。
  楊豐傑:設計你那都挺好。
  張總:現在這房子搶不過來,一個房子後面排一大堆人,現在說,就是除了個別一兩套,照顧關係以外,你現在挺難弄的,到時將來麻煩,排隊的人太多了。
  楊豐傑:呵呵,排隊的人太多了。
  張總:對呀。
  楊豐傑:對呀,定的時間,就不少人在那排隊。
  張總:這是溫總給我說的這個事,昨天講的。都是這種關係怎麼個說法啊?我讓查一下,說是你的。
  楊豐傑:啊對,就是六號樓那。
  張總:啊對,要是別人的,肯定就盡著他這塊兒。你是自己住是吧?
  楊豐傑:對呀我自己住啊。
  張總:啊,你自己住,一會兒說一聲就行了。
  楊豐傑:啊,有看好這個地方的啊?
  張總:現在都來找,我跟你講看大房子的都是關係,一個一個的都來找。有的時候就是朋友,你也不好意思說推了這個,推了那個的。
  楊豐傑:對。
  
  溫方傑打完電話。
  
  溫方傑:你倆認識啊?
  張總:我倆見過一會。
  溫方傑:我為什麼叫來問問你呢,如果是你自己要的話,我就他退出去。如果不是你自己要是給別人買的,或者怎麼地,我就……
  楊豐傑:我自己,我和姜文義過來,姜文義……,要是二百平方,一二層他就留了,我就留上面。
  張總:上我那坐會兒,喝茶吧,好不好?
  溫方傑:行。
  張總:你這茶不行。
  溫方傑:我這茶不行,沒好茶,行。
  
  
  張總:(對工作人員交代)我這邊喝點茶就別讓他們過來了。幫我接點水。
  
  楊豐傑: 你這邊暖和。
  張總: 啊,我就說他那屋又冷,茶又不行,你坐這,不晃眼。中午一起吃個飯吧?
  楊豐傑:啊不行,我中午約了保險公司於經理啊,一塊吃飯,我就在他那,溫經理打電話,你過來一趟吧。
  張總:你別,那什麼吧……
  楊豐傑:等改日吧。
  張總:要不就叫他一起。
  楊豐傑:他那一幫人呢。跟他家有些業務來往。等改日,哪天和姜政委一塊兒吃個飯,姜政委不錯的,對你評價挺好。
  張總:那就晚上沒事,讓姜政委一起唄。
  楊豐傑:等哪天,我聯繫他,我說張經理那天咱吃個飯。
  張總:我前天跟他一起吃的飯。
  楊豐傑:姜政委啊?
  工作人員送水。
  張總:請進。我們關係也是很好。
  楊豐傑:姜政委這人不錯,姜政委他這個人非常實在。
  張總:(對工作人員說)等會溫總過來,完你們出去就行了。
  楊豐傑:姜政委這個人比較直率,他應的什麼事,絕對給你辦,如果辦不了,他會告訴你,哎呦這個事不能辦啊,不錯的,這夥計人不錯的。
  張總:是,姜政委這個人,我倆還挺投脾氣。他這個人我就喜歡他什麼,比較直爽。
  楊豐傑:哎對,直爽。
  張總:而且挺仗義,朋友之間的事兒,從來不推,不拖的。
  楊豐傑:對對對。
  張總:一開始我倆不是很熟啊,幾個事兒,下來一看確實是個可交的人,不是那樣磨磨唧唧的,有事往後躲,沒事往前站。
  楊豐傑:他不是那樣人。我也是這樣,通過他給我辦孩子,我兒子考公安大學嗎,幫我辦的還挺好的。
  張總:是北京大興那個?
  楊豐傑:對,北京大興那個。
  張總:那個還是不錯的,我的一個……,我原來一個同學在那。
  溫方傑進來。
  溫方傑:你現在在……
  楊豐傑:我現在預防犯罪中心吶。
  溫方傑:啊,預防犯罪中心去干去了,那輕鬆點兒,是不?
  楊豐傑:輕鬆點兒,這麼大歲數了。咱也不掛著進步了,這個單位呆的舒舒服服得了。
  張總:你倆怎麼認識的?
  溫方傑:我們倆老鄉。
  楊豐傑:我們倆老鄉,他和我老婆是同學。
  溫方傑:同班同學,他媳婦,同班同學。一家子,他媳婦叫溫壽菊,隔著一公里。
  楊豐傑:我家屬也姓溫。
  張總:你們這不是老朋友了嗎?
  楊豐傑:應該是吧?老朋友。
  溫方傑:老朋友。
  楊豐傑:上下級同學。
  溫方傑:他家,他哥哥厲害,他哥哥在改革開放初期,招遠非常知名的一個人物,比現在金潮,永寬名氣大多了,開礦,是吧?
  楊豐傑:他一開始比較成名。
  張總:那個時候也是採礦嗎?
  楊豐傑:一開始搞礦,搞貿易,木材,煤炭都搞過。
  溫方傑:你可能認識,國土資源局一個測繪中心,楊經理,那就是就是他的侄兒。
  張總:現在的國土資源?
  溫方傑:就是現在的。
  楊豐傑:現在那個楊桂傑啊,就是我侄兒。
  張總:啊,楊桂傑我還見過,我們一起去大連吃過飯。
  楊豐傑:啊,對對對。跟王局長關係非常好的。
  張總:他這個年齡也不小了。
  楊豐傑:他今年四十五啊,我比他大五歲啊。
  溫方傑:楊桂傑你見過啊,還有一個你也見過楊貴羅,就是警局看守所的。
  張總:沒見過。
  溫方傑:哪沒有?我想著見過一面嘞。唉,你沒和他見過面嗎?
  張總:沒有。
  溫方傑:我倆接觸多,那幾年接觸夠多了。在司法部門你這些關係真不少啊。
  楊豐傑: 啊!光警局我這親戚好幾個,三四個。
  溫方傑:還有一個楊敬山。
  楊豐傑:楊敬山那是俺外甥,王茂波那是俺外甥女婿,再一個刑警大隊的那個中隊長。
  楊豐傑接電話。
  溫方傑:你現在礦還干吶?南天門啊
  楊豐傑:南天門不幹了,早停了。
  溫方傑:你不是在我們東邊幹嘛?
  楊豐傑:早不干,早停了。上次不是劉為群一來,一整頓,我就停了,我再沒幹。沒幹,這不在大莊子那塊兒我舅子他們在那有個小洞子。
  溫方傑:在大莊子村啊?
  楊豐傑:唉。
  張總:大莊子,(李)林昌原來不就在大莊子村嗎?
  溫方傑:大莊子村哪個地方你舅子在那干呢?
  楊豐傑:哪個地方,就是(國有)玲瓏金礦後面。
  溫方傑:在西面?在東面?
  楊豐傑:在西面。
  溫方傑:在西山上。
  楊豐傑:在西山上,不是東山。
  溫方傑:你過去投(資)的啊?
  楊豐傑:嗯。
  溫方傑:張賢偉在那附近干,還能啊?
  楊豐傑:啊,對。可能就在,我也不知道,他媽,他們自己看著弄。
  溫方傑:張孝利原來在那乾的啊。
  楊豐傑:可能是,我不知道,就俺村……,大莊子你有數的。他老婆誰在那。
  溫方傑:你不用乾的,弄那麼些逼養錢幹什麼?嘿嘿嘿。
  楊豐傑:它不是錢,我哪有雞子景,過去來講,咱實事求是啊,手裡有兩個錢,現在哪有人家……,現在不賺錢了。
  溫方傑:得分和誰比,他媽,你要和億萬富翁比,還可能差點兒,你要和……
  楊豐傑:應該說要和上班的,在公檢法,我感覺還湊副啊。
  溫方傑:他是全招遠第一個開奧迪車上班的人。
  張總:開奧迪車上班?在檢察院?
  楊豐傑:我原來在下面給檢察院幹過實體嘞,就是93年。
  溫方傑:一個私人開轎車上班。
  楊豐傑:干實體,那陣子提倡啊,黨政機關部門全部得有實體啊,提倡,我就下去幹了兩年,那時好乾的。
  張總:茶怎麼樣?
  楊豐傑:行行行,挺好。
  張總:高山茶,他們那個誰給我的,那個建行的一個領導給我的,這種茶口味比較重點兒。
  溫方傑:這種茶就好像大紅袍的味道。
  楊豐傑:冬天是應該喝這樣的茶。
  張總:高山茶,他那個茶不行。
  溫方傑:我是清茶。
  張總:我這個給你吧。
  楊豐傑:你那個茶是冬天喝的。
  張總:給你吧,拿去吧。還有點。
  溫方傑:那就拿回去了。
  楊豐傑:啊,你這是有人想找你買這個房啊?
  溫方傑:這個關係不是一般關係的。我那麼尋思問問你,他看好了那個房,我說等問問你,如果是別人的,我就可能是那樣了……
  楊豐傑:那個房實際上,是姜文義看好了,去了,他一看,太大了,他說太大了,一個是錢上挺抻流(方言:緊張),再一個說太大了……,不太好的,他說你留著,我本來想他要留一二三層,我就留三四五,我說咱哥倆樓上樓下住啊,都掛著一個是西面是小水庫,花園啊,後來他嫌乎大,我說你要嫌乎大,我就留一二三,啊。他說,那麼樣,我上前面四號樓,中間隔一棟樓,無所謂的哈,到時候夥計們湊一塊喝個茶啊,聊個天,隔得近便,比較方便。
  張總:比較方便。
  楊豐傑:哎呀,我說……
  溫方傑:那麼我就什麼話不說了。
  張總:都是自己關係嗎。
  溫方傑:對,自己想辦法,如果說問問你,萬一是給朋友定的,給外人定的,給親戚啊什麼定的,這是一種情況,還有些部分人和炒房一樣,自己不要,我定下,交個定金,將來升值,我再轉給別人,還有這樣情況。
  楊豐傑:有不少這樣情況呢。
  溫方傑:就考慮這個情況,要是你自己住呢,這個事兒就拉到,要不是你自己住,呵呵……
  楊豐傑:我自己住。
  溫方傑:如果是別人的,我就一下把他擠出去。
  楊豐傑:姜文義非得叫我過來住,我跟姜文義關係挺好啊,我這剛跟張經理說,我這個小孩上學時候啊,今年上學,姜文義跟我倆操了心了,上北京,我看這夥計辦事確實,俺倆以前交往沒深交,沒交往那麼頻繁,就是認識,通過這回,這夥計確實挺好,挺不錯的。
  張總:招遠很小,互相都認識,都是好朋友,很容易撞車,老碰頭。
  楊豐傑:誰來要這個?那個地方其實挺……
  溫方傑:你不知道是誰,我不和你說了,呵呵呵。我問問你就是這個意思,你自己住你就住著,如果是別人的,不是你的,是旁人的,我就留著了。
  楊豐傑:我看好那個地方了。
  張總:這邊來找的人啊,有一些都是不希望別人知道是誰,都是這種情況,找到他,找到誰。
  溫方傑:溫方傑你住著,只要是你自己的。
  楊豐傑:我那還訂了一處小的,給我舅子定的。
  張總:挺好。
  溫方傑:你舅子給你干呢?在那給你張羅啊?
  楊豐傑: 不是,那麼樣,他沒個雞子錢,我說你弄好地方,覺得行,我給你投上倆錢,掙了錢,反正你自己留著,反正你把本錢給我就行了,我不掛著你掙多少,有個什麼事兒,我幫你跑的,操個心,就這麼個樣,沒大景,小……。
  張總:他中午還有事兒,不能一起吃飯。
  楊豐傑:中午我不能在這,人保那於經理那啊,一幫人,非叫我走那。
  張總:前兩天人保那於經理來買房子,但他是在二期買的,他沒在這邊。
  楊豐傑:改天吧,哪天……
  溫方傑:行,那天晚上也行,晚上時間長點,可以坐坐。
  張總:平時干點兒什麼?
  楊豐傑:平時我就上個班。
  張總:喝個茶什麼的吧?
  楊豐傑:唉,對,我也不喝酒,我也不抽菸,我就愛喝茶,我實事求是,我喝茶,咱不是說,比較講究點兒,我喝茶我不怕花錢,最起碼兩三千塊錢以上的啊,自己喝,反正喝點兒好的,抽菸咱沒這個口味,咱抽不來,喝酒吧,咱也不……
  溫方傑:他這比較健康的生活習慣。
  楊豐傑:喝酒我也喝不大點兒,一喝就多,我操。
  張總:你等著那個……
  溫方傑:林昌這期兒那我也沒過去,沒上萊陽去,他現在那樣?現在他按時給我打個電話,現在去他那監獄修好沒?牆啊?
  楊豐傑:還沒修好。
  溫方傑:得什麼時候能和他探討啊?有些事兒我和他匯報匯報,請示請示。有些看法,得交流交流。
  楊豐傑:對呀,你得按時和林昌匯報匯報。
  溫方傑:別光打電話,電話里……
  楊豐傑:電話里說不明白,有些事。
  溫方傑:有些事得和他尊敬、尊敬啊,我得問問,有些事,哎呀我操。這兩天說一直不行,不行就……。
  張總:什麼時候他那個能判完啊?
  溫方傑:中國新年前後應該差不多吧?過半不行啊?
  楊豐傑:現在他媽……
  溫方傑:抗訴什麼事沒有是吧?我知道什麼事兒沒有是吧?
  楊豐傑:抗訴沒什麼,維持原判。
  溫方傑:抗訴沒事,主訴不見得有的,那就無所謂,沒這個就沒那個。
  楊豐傑:唉,肯定是,過年之前出不來,過年差不多。
  溫方傑:過了年,三月份左右差不多啊?
  楊豐傑:唉,應該是差不多。這個逼養事兒有好多事兒,有時候,人都在裡邊,說那些話……
  溫方傑:對對對,這事兒都公里公道的,有些夥計幫忙,有些好朋友,患難的時候,弟兄在一塊……
  張總:對我想起來了,那次還見過一次,在棲霞……
  楊豐傑:在棲霞開庭的的時候啊,你也去了的,三個人一塊。
  溫方傑:我去了。
  楊豐傑:通過於總介紹,說這是張總,再咱倆一次沒見過,在那見了一次。
  張總:對,於總給我講了,林昌的事兒你幫了好多忙,其實我和林昌確確實實沒深交,但我們倆早就認識,很多年前就認識。
  溫方傑:朋友,原來一段時間,我們(盜採)洞口是鄰居。
  楊豐傑:嗯。鄰居,原來,一開始,你們走我那個口啊,從我那走啊,最早啊,就是誰啊,牟尚城(音譯),我想是找我,說林昌那倆個口,這面叫市里給糊了(方言:堵住了),進不去,裡面設備和礦,說從我那進去干兩天,我說行啊。我這個人……
  溫方傑:我兩家在一塊兒。
  楊豐傑:後來又弄了個口,兩家並排,相隔不到五六十米。
  溫方傑:在一個帽台上。
  楊豐傑:在一個帽台,都很不錯的。
  溫方傑:他那因為和姜維早打仗,他那個洞子,沒看住。
  楊豐傑:那個洞子挺好的,操。
  溫方傑:那個洞子裡面,金鍊大的黃金,真挖,老逼(方言:特別)好的了,我去了,平均(每公斤礦石)十克左右,不到兩米,頂兩米寬窄吧,八米長短,往上采了不到十米,不到十米,那一個中段四十米全是,那一個礦夠好了,十來克,是來多克,最好的地方三四十克,就那麼拉雞子倒了,呵呵。
  張總:林昌這個也是運氣不怎麼地,就是招遠這,採礦的人不多了去了,怎麼就單弄他?
  楊豐傑:這些事他弄得,逼養你說來,定他定的這幾個罪,你說來,在招遠哪個採礦的不存在?不用解釋。
  張總:都有。
  溫方傑:就得這麼幹,就這麼幹。
  楊豐傑:過去(盜)採礦,打礦,哪有不打仗的?和誰家(盜採的礦洞)透了就打起來了。
  溫方傑:再說隨手買的三支兩支槍的,拿著……
  楊豐傑:過去我操,咱不說誰存在,我都存在,過去買獵槍公開的。
  溫方傑:很正常。
  楊豐傑:公開賣,後面都收上去了。再就說越界開採,個雞巴的,哪個家不越界,沒不越的,操他媽,不越界那是痴屎(方言:傻子)!對不對?!
  溫方傑:(不越界,沒礦石)幹什麼?你能幹什麼?
  楊豐傑:那麼點兒東西,再死人,哪有不死人的?!打洞子不死人呢?!
  溫方傑:常在河邊走……
  張總:抓倒霉的。
  楊豐傑:唉。
  溫方傑:吊上誰就是誰,操他娘的!一池子魚不能都釣完了,吊上誰,誰倒霉。
  張總:前邊是姜維早倒霉,這回是林昌,林昌這個事兒處理得還是相當不錯的。
  楊豐傑:這個事兒到這一步,……
  溫方傑:因為你的,我知道的,這幸虧你這,要不然的話,沒這麼順利的。
  楊豐傑:咱實話這麼說啊,有好……,咱弟兄們幫忙,咱應該的,再我在別人跟前,我從來不說,哎呀我操,這事兒我給出力了,咱不。夥計們,誰也應該幫忙啊,有好些人不知道我給幫忙啊,說哎呀我操,林昌雞巴玩意兒給弄到這一步,誰也沒想到。
  張總:每一個想到的。
  楊豐傑:最少也得十年以上的,掉了十年以下,不用指望了。
  溫方傑:一開始進去,當黑(社會)辦得,把我弄進去,我上(看守所里的)高間,不讓我去,說你涉黑,哪能叫你進去。
  楊豐傑:我告訴你,這麼說啊,就煙臺那檢察院的夥計,我和他倆第一次見,(張)孝亮,我拉著孝亮,在車上,(檢察官說)那麼樣,你回去得了,這李林昌低於十五年(刑期)一下,你不用指望。
  溫方傑:檢察院就這麼說啊?
  張總:(煙臺)市檢(察院)的啊?
  楊豐傑:市檢察院的啊,第一次我領孝亮見他啊,那(案件)卷子還沒送棲霞嘞,卷子在他那,市檢察院啊,他說你回去得了,這案子誰也幫不了你,沒十五年以上,你不用,掉十五年以下,你不用望了,你回去準備得了,真的。
  溫方傑:一開始,信兒確實不輕的。
  張總:十五年不至於吧?那麼嚴重嗎?
  楊豐傑:哎呀操,當時就準備往黑(社會),姜維早就打成黑社會了,打成黑社會,你十五年也下不來啊,姜維早他好處在哪個地方?那個死人沒扒出來啊,要扒出來,我告訴你(頭)咔嚓了。
  溫方傑:這個事兒得感謝王佩堂(音譯)的,哈哈。
  楊豐傑:一點不差,我告訴你,他要不感謝王佩堂,要把人給他扒出來……他當初不打仗,打死了人,把人埋裡頭去了,把那人挖出來,就槍斃了,咔嚓了,那個絕對是百分之百的,沒出來人,他沒進去,只要是人命案,這是……,本身那定成黑社會,但是沒有人命案,有人命案就斃了。
  張總:當時沒挖出來。
  楊豐傑:沒挖出來。
  溫方傑:當時在裡面都承認了。
  張總:是嗎?
  楊豐傑:都承認了,在哪個位置。
  溫方傑:再有個什麼好處,那個(人)跑了,王冰生(音譯),王冰生他侄兒。
  楊豐傑:啊,對對對。
  溫方傑:他在那個礦上當礦長嗎。
  楊豐傑:啊,對對對,要扒出來啊,姜維早他就沒命了。
  張總:當時就不是事故死的,是弄死的?
  楊豐傑:打死的嗎?當時打仗打死啦,又把這人弄裡頭去了,埋裡頭去了,埋裡頭,如果要把這人扒出來,就你打仗,就有人命案子了。
  張總:林昌比他這點輕,林昌這沒有打仗打死人嗎。
  楊豐傑:林昌這幾個事啊,實事求是的說,在平常人基本就沒什麼事兒呀,那麼槍枝來,我說句實在話,咱招遠哪個因為槍枝判過刑嘞?沒有一個,就罰兩個錢,拘留兩天,拉雞子倒了。來,打那個仗,他媽八、九年以前打的仗。
  溫方傑:張宗寶把礦車搶去了。
  楊豐傑:你恐怕不見得認識嘞。
  楊豐傑:再就是越界開採,(盜採)打洞子哪一個不越界,我過去在檢察院搞實體也越界,誰不越界?再一個在井下,沒有在井上,這邊是麗湖的,這邊是我的,哪有這樣的,在裡頭誰知道打過了?
  張總:對,這個不是個事。但是說,要是揪起來,……
  楊豐傑:但是真追究他,國家現在有國土資源法,你按槓來起來,這人不管什麼事,你只要懂點法,也沒辦法。你說魏玉慶(音譯)你知道吧?
  溫方傑:知道,不是人種(方言:不是人)不是嗎?你同學啊。
  楊豐傑:啊,俺同級同學,俺比你高一級嗎,他給他兒在溝上開了一個美容店,你知道嗎?
  溫方傑:我不知道。
  楊豐傑:八月十五之前,在那養了幾個小姐,叫治安大隊哐一下抓了現行,裡面三個小姐,兩個男人在那舞扎(方言:嫖娼),一下抓著了,抓著了,連魏玉慶、魏玉慶他兒、魏玉慶的兒媳婦,包括他小姨子,還有其中一個,一下抓了五個,一下拘留了。魏玉慶他,現在他離了婚啊,……
  溫方傑:誰離婚了?
  楊豐傑:魏玉慶離婚了。又說了俺們壇(方言:娶了我們村)一個小姑娘啊,二十來歲啊。
  溫方傑:這雞子事兒。
  楊豐傑:他原來的老婆就來找我,我說你這個事兒,他媽哪樣弄?一找我沒辦法,我去找了(招遠市警局副局長)張原啊,找了張原,找了姜勇斌(音譯),治安大隊大隊長啊。我說這雞子有事兒,哪一家美容店沒這雞子事兒?(他們說)對呀,那沒抓的啊。這抓的,在床上抓,你沒抓著你沒辦法,抓著了這就不好辦了。最後我說,快罰兩個錢兒,拉雞子倒了。(他們說)說不行,這他媽逼弄成收容婦女賣淫,夥計,……
  溫方傑:那得判呢。
  楊豐傑:你聽我說啊,操,張原說,這雞子事不好弄,他們弄來以後,直接(發布在公安內部)網上了,警局內部網直接上去了,上去以後啊,往下弄不容易啊,因為全煙臺市全部都知道了。
  溫方傑:抓了個典型。
  楊豐傑:啊,抓了個典型。住了好幾天,來報(告)復(查),我說張原,你管多別給報,你報就操雞子蛋了,一家子都進去了,那就毀了。最後我給望望,找了找,姜勇斌找找張原,那麼先弄得了,先這麼地吧,先給辦個取保候審,叫他出來吧。出來以後,你說不是人種,就是不是人種啊,出來以後啊,他連電話也沒打給我,也沒找我。我尋思沒找拉雞子倒,沒動靜了,他兒也沒找我,他老婆也再沒找我,沒動靜了,正好趕上八月十五,那要去找找我,我給點活點活(方言:處理處理),把那個這(警局)幾個人……
  溫方傑:處理處理(方言:行賄),點活點活啊。
  楊豐傑:包括那個法制課長一點活啊,這個案子公安就給你消化了(方言:取消了),就不起訴了,結果也沒找我,我也沒……,要出來找我,也給擺置好了。前天,「咵」案子送到我們單位了,送到檢察院去了。
  溫方傑:起訴了。
  張總:起訴了,那就完了。
  楊豐傑:俺家公訴課。這害了,老婆孩子著了急了,魏玉慶也來找我,(我說)我那知道,出來連個雞子電話不給我,我覺得你擺置好了呢,我說你趕緊上俺家(單位)找找。
  溫方傑:不行了。
  楊豐傑:屌雞子門沒有了。
  溫方傑:不行了。
  楊豐傑:我給問了一下啊,如果……,警局給改了,組織婦女賣淫罪,那毀了,組織婦女賣淫罪是五到十年,收容婦女賣淫是五年一下,我說這毀了。
  張總:這嚴重了。
  楊豐傑:他媽了個逼,弄吧。家裡兒子,老婆,魏玉慶哭的要命,我說這事兒你不能怨我,當初我給你辦出來。
  溫方傑:他兒(子)原來在(監獄)里住了不少日子了,判了幾年了?
  楊豐傑:原來判了五年了,強姦婦女判了五年了。
  溫方傑:他那個逼養兒(子)不行,那個雞子玩意,挺操蛋的。
  楊豐傑:我說我給你辦出來,那麼最後你再也沒動靜了,你該我什麼事兒?你這要是說……,我給辦了半天,連個雞子電話沒有,我也叫氣得夠嗆,今早又給我打電話,魏玉慶,我說我給你問了一下,我說你這個東西呀,我這個人,我現在這樣,我用我最大的力量,反正我最大的勁兒,能給你辦到什麼樣,我沒別的辦法,我說我跟我家公訴科長說了說,看能不能給你們改到收容婦女賣淫罪。
  溫方傑:輕點兒。
  張總:輕點,差一半。
  楊豐傑:差一半,給把組織婦女賣淫罪給改到收容婦女賣淫罪,看能不能改。
  溫方傑:非判不行了。
  楊豐傑:我還得跟我家的分管檢察長說說,那公訴科長不敢改,給他商量看能不能改,如果能給你該成,你也別高興,改不成,你也別惱火,哈,反正這個事兒就這麼樣,你想不判,屌雞子門沒有。
  溫方傑:這已經辦到家了,要這樣……
  楊豐傑:不是人種你知道吧,歪名就是不是人種,……
  張總:做人不講究不行。
  楊豐傑:這有說,咱倆是初中同學,你管哪幫幫忙,我也沒人,我說操他媽這他媽沒辦法。
  張總:林昌這個事兒也辦得還是不錯的,林昌的事兒,我們原來真以為至少得這個數,十年以上。
  楊豐傑: 最少最少有五六個人,在我跟前說林昌,說低了十年不用指望了。
  溫方傑:內部消息,檢察院這麼說,領導這麼說。
  楊豐傑:一開始檢察院說,有個處長說,少了十年以下,你不用指望,因為他這四個罪都定住了,你真是少了這個……
  溫方傑:少了十五年。
  楊豐傑:你不用指望了。
  溫方傑:你毀了。
  楊豐傑:你算算啊,來,聚眾鬥毆(罪)那個,三到七年;哈,越界開採(罪)那個,三到七年;重大責任事故(罪)三到七年;就是那個(非法持有)槍枝(罪)沒關係,那個槍枝,兩支槍……
  張總:兩支槍也得很重啊。
  楊豐傑:也得三年,至少三年。
  溫方傑:這四個三年,十二年了。
  楊豐傑:就得十五年,這跟你說很有道理,很有道理的跟你說十五年,把孝亮也嚇得啊,操他媽這個麻煩了,那不毀啦。
  張總:那就完了。
  楊豐傑:總而來言說,好多弟兄們做工作沒白做的,哈。
  張總:做得相當漂亮,相當漂亮,都給取消了,相當漂亮。
  楊豐傑:應該說不錯的啊。
  張總:對對對。
  楊豐傑:經過調查,有些東西,有些人也很理解,你要說聚眾鬥毆,多少年了,你該賠償也賠償了,有些事兒,你現在追究,按說,不對啊。再包括重大責任事故這個,你出事,打洞子哪有不出事兒的?出事兒那都把對方家屬安置好了,該賠償賠償,這一點你也不哪麼地,你再追究人家,……
  張總:林昌這方面挺厚道的,出了事我聽說也……
  楊豐傑:挺大方啊,應該是不錯的。最後不管怎麼地,應該說這工作做得……
  溫方傑:確實夠好了,林昌判了都挺高興的,沒尋思到,沒想到判得會這麼樣,這麼輕。
  張總:我們上網也看了,哎呀,弄得……
  楊豐傑:那麼網上人都知道,你說在網上,要按網上說得那麼樣判十年,判二十年也說不出多來,比姜維早一點兒不那個。
  張總:對呀,其實,這你要不幫著弄啊,林昌至少十年以上,這是鐵定的。
  楊豐傑:好多,這就說與林昌平時為人,都給他幫忙。
  溫方傑:按時侯,能站出來。
  張總:但是還得要靠你啊,你這個……,要不是……,你聽我說啊,這要是不是這個關係,我說這個實話,你買這個房子,應該很好的感謝你,從大家角度都應該感謝你。
  楊豐傑:別別別,這個房子我一開始沒打譜(方言:打算)要,不叫姜文義擺弄啊,我真是,我……
  溫方傑:這事兒你放心得了,保證處理好了。
  張總:林昌也肯定能非常感謝你。
  楊豐傑:那個……,這個咱買房子別牽扯這個,你要牽扯這個,你要那麼樣,我就不要了,呵呵,這個,我這個人呢,我不是說幫林昌我掛著他的錢,不是掛著他的買賣,也不是掛著他的房子。一開始於星文找我,於星文找我以後,就介紹孝亮,孝亮一見,我和孝亮以前認識,不是很熟,(於星文說)哥,你管哪幫幫,都是弟兄們,沒外人,你說俺這些都接觸不上,你管哪幫幫忙吧,你幫著介紹介紹。
  溫方傑:你在檢察院系統幹這麼些年,上面有些關係。
  楊豐傑:那公檢法上面的夥計們(方言:朋友們)敢和我接觸,你於星文、孝亮,孝亮那網上都直接告他。
  張總:去了白扯,對呀,誰敢接觸他。
  楊豐傑:於星文那都知道跟林昌關係挺好,不用說……,不隔遠點兒,最起碼也不敢和他們透漏些什麼事兒,萬一再牽扯什麼事兒……,哈。
  溫方傑:對對對。
  張總:對。
  楊豐傑:我這最起碼我也和林昌我也沒什麼利益,從前也沒有其他的什麼關係,只是認識,朋友,哈,我就說這人在難的時間拉一把,對不對,這個東西……
  溫方傑:滴水之恩。
  楊豐傑:總比往裡推你一把強多了,如果說林昌這個夥計老逼、老逼怎麼樣了,咱不會幫他的,我覺得……
  張總:於總也跟我們講過這事兒,包括那時候林昌在外面一分錢也沒有,就現在在外面,一分錢也沒有,都得靠……
  溫方傑:那時候根本接觸不上。
  張總:全是靠你們那個時候支撐著,要不這個事兒結束不了。
  楊豐傑:這不,你跑關係,咱說句實話,你得出去請吃個飯啊,總得花個……有個費用啊。(於星文說)沒有辦法。我說行啊,沒事,這事兒無所謂,無所謂。
  張總:行。
  溫方傑:真得好好感謝你。
  楊豐傑:唉,這說哪去了,弟兄們,弟兄們交往,不在這一時一事,哈,我就說弟兄們湊一塊兒,成好朋友了,那麼地,哈。
  張總:百分之百好朋友,林昌出來,你不說是救命恩人,也差不太多,基本可以這麼說的。
  楊豐傑:不是,不是。
  張總:我告訴你啊,林昌現在啊,錢不是對他重要的,但是他(判得)刑對他重要,你在裡面待十年,就是廢人一個。
  楊豐傑:我說句實在話,說句實在話,林昌進去,十月十來號,我買我這個(豐田霸道)車。
  溫方傑:你才換了個車啊?
  楊豐傑:我換了一個(豐田)霸道車,我十月十來號(買的),這八月份林昌進去的啊,這不我是十一月份掛上牌子,我這一年跑了四萬公里。
  溫方傑:為這個事兒是主要的。
  楊豐傑:咱實事求是,我幹什麼,我上下班我還幹什麼?我上下班,過去我買我那奧迪車十一年,跑二十四萬公里。
  溫方傑:一年兩萬來公里。
  楊豐傑:一年兩萬左右來公里。
  溫方傑:還不到兩萬來公里。
  楊豐傑:不到兩萬來公里,一開始跑得多,我在下面干實體,那陣跑得多,那一年也是跑三四萬公里,趕後面上班,一年一萬公里跑不上,加上單位有事啊,開單位的車,下鄉開單位車,它不動我這個車,就是上下班,家去趟。這一年這於星文最清楚了,哎呀,為什麼呢?咱說句實在話,你倆和林昌都是好朋友,不是外人。
  張總:是。
  溫方傑:我是給他幹活的。
  楊豐傑:對呀,這不於星文那個車(車牌照)三個八,上煙臺都知道,那是於星文的車,啊,上煙臺幹什麼,就是為林昌這個事兒,都知道,所以他一般就不開他那個車了,不開車,去了就覺得影響面小一點兒,哈,開我這個車,就沒有知道的,特別咱這個(車)牌子魯FJ,剛出來的,(別人)不知道是哪的(車牌照),人一看我那個是0016,尋思是市里領導車呢,不產生其他想法。
  張總:不惹人注目。
  楊豐傑:對,基本老開我車的。這不孝亮這開那個5678,
  張總:當時啊……
  
  楊豐傑接電話。
  
  楊豐傑:這麼樣的吧,今天咱這麼樣,他們那等我。
  溫方傑:行,等那天有時間啊。
  楊豐傑:等那天坐坐,就這幾天吧。
  張總:找個時間好不好。
  楊豐傑:行。湊一下。
  
  楊豐傑離開。
  
  
  


錄音位置: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Wc2I3OfILA/
  
  詳細背景請登錄我的博客:http://jingangchuyao2011.blog.163.com/
  
  
  本案五大看點:
  
  一 證據由本人冒著生命危險得到的李林昌犯罪團伙的大量錄音和公檢法的文件組成,史無前例,精彩程度媲美美國大片,我將逐步發布錄音。
  
  二 涉及保護傘人數眾多。李林昌犯罪集團涉及山東省各級官員數十人,涉及公檢法,礦山主管部門等多個部門。但是不是還有更高一級的官員涉及其中,請您聽完自己判斷。
  
  三 涉及人命和受傷者數量眾多。近十多名礦工和保全在毫無安全保護的盜採活動中慘死在井下,其中兩起嚴重事故就死亡了8人;李林昌的手下將與其有矛盾的群眾綁架並毆打致死;在一次聚眾鬥毆中就重傷十餘人。李林昌的手下連警察也照打不誤,在他過生日當天將有不敬行為的的三個警察打成輕傷住院,猖狂無比。涉槍案件眾多,他的敢死隊長,將與其爭搶礦洞的人直接開槍打成重傷。
  
  四 判決結果荒唐無比。黑老大李林昌犯有行賄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採礦罪和破壞性採礦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和偷稅罪,情節惡劣,數額巨大,本應至少被判無期徒刑,竟然只判四年,僅三年就減刑出獄了。
  並且李林昌在獄中還過著隨便打電話,見客人,由管教伺候,打高爾夫球的日子,主審法官親自去獄中拜見這位老大,為其通風報信,出謀劃策。更不可思議的是,他的盜採活動竟然從未中斷過,在審判階段,他的礦山還發生了死亡四人的重大事故,尾礦庫坍塌淹沒了國有礦山的生活區,阻斷了龍口和招遠市的交通要道三天之久,煙臺市主要領導親自到場,但結果仍是不了了之。
  
  五 涉案國有資產巨大,金額高達十數億。十五年前還是一個窮地痞的李林昌,通過招募地痞流氓組成黑社會性質的「公司」,大肆賄賂官員,通過打砸搶手段,十多年間通過在龍口和招遠盜採國有金礦,非法獲利金額高達兩億人民幣;通過賄賂手段在礦產勘探和管理部門的配合下,非法取得山東省最大的單體鐵礦,價值人民幣十億以上,李林昌在一個巨大黑社會保護傘之下終於成長為一個威震煙臺的流氓大亨。
  
  下面我將分以下幾個部分說明本案情況:
  
  一 李林昌犯罪團伙的基本犯罪事實。
  李林昌,山東省煙臺市招遠人,身份證號370624660707007,漢族,初中文化,招遠昌林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此人原為招遠市地痞,靠打砸搶起家,糾集一批地痞流氓,從90年代起開始大肆盜採國有礦山,通過賄賂國有金礦管理人員,政府主管部門,構建了巨大的保護傘。
  
  (一)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犯罪事實
  
  90年代末,為爭奪盜採金礦的礦洞,招遠黑幫四起,發生多起大規模械鬥。其中李林昌正是在黑幫火拼中迅速成長為招遠的四大黑老大之一,打下了自己的江山。其中有兩次著名的戰鬥在招遠盡人皆知。
  一次是李林昌與另一個招遠老大姜維早(現已被判刑)發生的大戰,雙方為搶礦洞甚至動用了炸藥包,連警察都不敢上山制止,最後李林昌戰敗,礦洞被搶。但李林昌找人說和,認輸稱臣,並每日登門服侍姜維早。李林昌竟然取得姜的認可,不但返還礦洞,並從此聯盟,姜甚至派手下幫助李林昌與別人械鬥。
  另一次西塢黨大戰,西塢黨是當時的一個小選礦場(現為昌林物資公司),郭友(現殺人在逃)、宗旭東、吳德順3幫五六十人帶著槍為搶洞子,進攻李林昌,李逃走,李林昌的手下大將之一吳日成與來自青島的地痞王勇立等十四五人個人被困,槍未來得及拿出來,王逃到汽車站旁的旅社,被人用槍將手打殘,吳義成頭部受重傷。王勇力回青島之後找到黑老大綽號「大灰狼」的帶一百四五十人,到招遠報復,在招遠住了一個星期,雙方最後談和。
  李林昌經過九十年代末的打打殺殺,已經從一個無名地痞,成長為一方老大,手下常備上百人的「保全」隊伍,並擁有大量槍械,手下大將吳義成、遲永堂、彭殿峰、李勝、車林濤等人更是威震招遠。
  
  下面我將列舉一些在法院起訴書上的2000年以後的提到的犯罪事實:
  
  1 1999年5月李林昌組織車林濤等數十人持械聚眾鬥毆,重傷十多人,輕傷十多人,李林昌本人親手用刀將對方頭目刺傷,他本人因聚眾鬥毆罪被招遠市警局刑事拘留,但是經過大量「做工作」,李林昌竟被取保候審,此案不了了之。
  
  2 2000年5月21日,李林昌的手下遲永堂、宋吉月、張玉輝糾集手下將與其有矛盾的劉平和馮志平抓回昌林公司,對二人實施殘忍毆打,將劉平打死,將另一人打傷。
  
  3 2001年6月,李林昌手下張玉輝夥同彭殿峰無故將招遠市金海夜總會經理吳學勝打傷。
  
  4 2002年7月,李林昌手下車林濤夥同他人在招遠針織廠大門口調戲女青年,持刀棍將前來制止的派出所聯防員張浩文、張曉海打傷。
  
  5 2005年7月,李林昌手下車林濤在招遠電視台前滋事,用木棍毆打前來制止的派出所聯防隊員張光磊,將其打傷。
  
  6 2005年李林昌手下大將吳義成買賣槍枝兩隻。
  
  7 2006年6月李林昌手下彭殿峰、李勝的礦井因與人發生矛盾,彭殿峰開槍將對方打殘,槍枝系吳義成提供,此前一年,彭殿峰在招遠汽車城開槍將人打傷。
  
  8 2006年李林昌親手將手下員工溫元耳膜打穿。(未在起訴書中)
  
  9 2006年李林昌過生日當天,李林昌的手下大將李勝帶人將尾隨他們的三名公安幹警打傷住院,其中一人面部骨折。
  
  10 2006年李林昌因非法持有槍枝兩隻被捕。
  
  (二)盜採國有金礦的非法採礦罪和破壞性採礦罪的犯罪事實
  自九十年代起,李林昌就已經開始在招遠盜採國有金礦,開始構築了自己的黑金帝國。
  從2001年起,李林昌與龍口市宏源黃金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孝亮開始合作盜採,為逃避未來有可能的法律責任,李林昌用手下大將吳義成與張孝亮簽署採礦協議,以龍口市宏源黃金有限責任公司名義在龍口市大莊子小玲瓏礦區,超層越界瘋狂盜採招遠市玲瓏金礦,盜採黃金達3噸多,價值人民幣4億元,由於採取破壞性的開採方法,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
  李林昌做幕後老闆,吳義成管理盜採活動,李林昌的弟弟李海昌負責財務和處理安全責任事故,張孝亮負責行賄龍口市礦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在李林昌被捕後,團伙中另一個重要成員於星文、招遠市檢察院官員楊豐傑和張孝亮一起負責為李林昌疏通各種關係,串供,作偽證,並在李林昌的遙控下繼續在外面繼續盜採國有金礦。
  
  (三) 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事實
  因為礦井內毫無安全保護,盜採期間死亡礦工20多人,公安已經核實的就有十多人,其中一次事故就死亡私人。這些事故都是由李海昌出面搞定,不但瞞報事故,還將屍體悄悄運到外地火化,並擺平死者家屬。李林昌的黑金財富上染滿了礦工的鮮血。
  在李林昌入獄以後,他的礦山仍然繼續瘋狂盜採,2007年還發生了四名保全因在礦井內點燃輪胎取暖,死亡四人,甭應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但是張孝亮謊稱四人是來搶礦洞鬥毆而死,在相關部門的默許之下,將重大責任事故輕而易舉的轉為了一般治安案件。
  
  (四) 行賄犯罪事實
  李林昌處以現金行賄以外,還通過代繳購房款形式向招遠市大批黨政機關和國有礦山等相關部門管理人員行賄。
  
  1 2004年,李林昌通過賄賂山東省第四地質礦產勘察院領導宋某,得到內部信息,串通拍賣方,以1500萬元,拍的山東省最大的單體鐵礦,價值人民幣10億元以上。
  2 2004年1月,向招遠玲瓏金礦九曲分礦大開頭車間主任劉某行賄10萬元。
  3 2004年2月,向招遠市分管礦山副局長杜某行賄208,198.00元.
  4 2004年2月,向1999年將他聚眾鬥毆罪不了了之的原招遠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占秋行賄10萬元。
  5 2004年2月,向九曲分礦大開頭保衛處處長辛某行賄173,724.00元。
  6 2004年2月,向九曲村村委主任王某行賄204,948.00元。
  7 2005年1月,向原玲瓏金礦九曲分礦調度科負責人趙某行賄233,701.00元。
  8 2006年1月,向招遠市委領導楊某行賄652435.00元。
  9 2006年1月,向招遠市政法委領導徐某行賄27萬元。後來又為徐某代付裝修款。
  10 2005年12日,向招遠市政協領導張某行賄80,435.00元。
  
  (五)偷稅漏稅罪
  李林昌的公司一直偽造帳務,偷稅漏稅,偷逃稅款近億元人民幣金額巨大。
  
  二 李林昌犯罪團伙案件調查、起訴、審判的枉法情況。
  
  (一) 煙臺市警局調查取證階段:
  2006年8月8日李林昌因非法持有槍枝罪被刑事拘留。煙臺市警局經過半年的調查,將起訴建議書交到煙臺市檢察院,沒有起訴李林昌的組織、領導黑社會罪、破壞性採礦罪、行賄罪和偷稅罪,並且也未對張孝亮所犯的的非法採礦罪和行賄罪,以及龍口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的受賄罪、玩忽職守罪做出任何反應,其中更是對李林昌團伙所犯的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組織罪進行分割處理,變成個體刑事案件,不再深究。
  
  煙臺市警局只建議起訴李林昌以下罪名:
  1 非法採礦罪,因金額巨大,應判處7年有期徒刑。
  2 非法持有槍枝罪(兩支),因情節嚴重,應判處7年有期徒刑。
  3 聚眾鬥毆罪,因持械、人數眾多和發生在在公共場所,應判處10年有期徒刑。
  4 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因情節惡劣,因判處7年有期徒刑。
  以上罪行合併執行至少要20年有期徒刑,如果起訴李林昌的其他罪名,李林昌將面對的至少是無期徒刑
  
  (二)煙臺市檢察院受理階段和棲霞市檢察院起訴階段:
  但是煙臺檢察院先是取消了重大責任事故罪,又迅速將除李林昌、吳義成之外的所有嫌疑犯全部取保候審,又將這樣一起全國罕見的大案轉交縣級市棲霞市檢察院起訴,以便將終審判決的權利全部留在煙臺,便於操縱,當然這背後是有利益驅動的,我們後面再解釋。
  在一審法庭之上,男檢察員郝振文念完起訴書後便和旁邊的女檢察員開始眉來眼去,笑逐顏開的聊起天來,對辯方律師的所有無罪辯護和法官的問訊不發一聲異議。
  當一審宣判後,煙臺社會輿論譁然,煙臺檢察院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被迫要求抗訴,但在二審之中並未按程序交給煙臺市中院審理,只是要求棲霞法院重審。但是檢察院並未針對一審判決補充任何證據,二審之中,郝振文只是慷慨激昂的有朗誦了一遍起訴書,演技一流。
  
  (三)棲霞市法院審判階段:
  負責此案的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庭廳長於廳長,親自到看守所,為李林昌犯罪團伙通風報信,指導他如何在法庭上相互配合,甚至為李林昌團伙擺平矛盾。
  
  在兩場走過場的「審判」表演之後,棲霞市法院不顧警局提供的有力證據,完全採信被告的翻供證言,減的減,免的免,作出如下驚世駭俗的終審判決:
  
  1 雖然李林昌的十多年的非法採礦行為是長期的、明知的,並給國有礦產資源造成了巨大破壞,但是李林昌的非法採礦罪不成立,原因是張孝亮說自己長達兩年的盜採活動中,「沒有告訴李林昌」:礦管部門多次下達的的處罰通知單里要求李林昌停止非法採礦。法院認為既然李林昌說「不知道」,所以非法採礦罪不成立!
  2 雖然李林昌擁有兩支獵槍,但是因為李林昌說他「只見過」一隻槍,所以按一支槍從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3 聚眾鬥毆行為雖然情節惡劣,但是因為李林昌有「悔罪」行為,與對方「和解」,所以從輕判處四年有期徒刑。
  4 判處李林昌的馬仔吳義成犯有非法採礦罪,處罰金2000萬元。不知道法院如何向一個打工仔執行罰金?
  2008年6月16日李林昌被煙臺市中院以聚眾鬥毆罪,非法持有槍枝罪,合併執行4年。
  
  (四)李林昌在看守所和監獄階段:
  李林昌在被移交檢察院後就開始獲得了除外出以外的所有自由,他可以自由的使用管教的電話,遙控盜採活動,隨意會客,與法官串供,甚至可以與外界傳遞信件,最不可思議的是他竟然在獄中開始打起了高爾夫球,囂張之態可見一斑。因為「表現良好」,被監獄提前一年釋放。
  
  (五)李林昌團伙成員所觸犯刑法的罪名
  
  1 李林昌
  (1)組織領導黑社會罪
  (2)非法採礦罪和破壞礦產資源罪
  (3)非法持有槍枝罪
  (4)聚眾鬥毆罪
  (5)重大生產責任事故罪
  (6)偷稅罪
  (7)行賄罪
  (8)窩藏、轉移贓物罪
  (9)妨害作證罪
  
  2 張孝亮:
  (1)行賄罪
  (2)重大責任事故罪
  (3)非法採礦罪和破壞性採礦罪
  (4)偽證罪
  (5)受賄罪
  (6)妨礙作證罪
  3 李海昌
  (1)窩藏贓物罪
  (2)參加黑社會組織罪
  (3)偷稅罪
  4 吳義成
  (1)非法買賣槍枝罪
  (2)非法採礦罪和破壞礦產資源罪
  (3)重大責任事故罪
  (4)參加黑社會罪
  (5)偽證罪
  5 於星文
  (1)行賄罪
  (2)參加黑社會組織罪
  6 李勝
  (1)偽證罪
  (2)參加黑社會罪
  (3)非法採礦罪和破壞礦產資源罪
  (4)聚眾鬥毆罪
  
  三 李林昌審判前後幕後情況
  在2006年8月李林昌團伙成員相繼被捕之後,李林昌、李勝、彭殿峰、溫方傑、李海昌原本覺得大勢已去,為求自保,均已向煙臺市警局坦白了大部分罪行。
  李林昌犯罪團伙一案在煙臺引起巨大的反響,本案甚至引起中共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注意,並有相關領導作了批示,要求嚴肅查處。案件調查原本很順利,但是在龍口市相關領導的保護下,張孝亮未被深入調查,李林昌犯罪團伙的盜採活動也未停止,這成為了本案的根本轉折點。
  張孝亮在自保之後,立即開始了四處活動,先後秘密潛到到北京、濟南,托關係找領導干擾辦案。隨後煙臺市警局就接到了煙臺市領導要求「保持社會穩定」的要求,因此未對李林昌團伙及其保護傘進行進一步的徹底調查。
  在看到局面大有改變之後,李林昌團伙的重要成員於星文、楊豐傑、孟凡謙和李林昌的前妻等人開始四處積極活動,他們利用盜採活動產生黑金,用百萬黑金請到了了在山東法律界有豐厚人脈關係的北京律師張廷智。
  在經驗豐富,老謀深算的張廷智的指導下,李林昌犯罪團伙開始了全面的行動。
  張孝亮、楊豐傑、於星文先後攻克了煙臺市檢察院,煙臺市中級法院的相關負責人,將這樣一起山東省史無前例的案件發到縣級城市棲霞市審理,並迅速將除李林昌、彭殿峰、吳義成之外的所有團伙成員全部取保候審,在煙臺市公訴處處長和煙臺市中級法院刑一廳廳長的指導和配合下,開始內外通聯,翻供串供。
  為保住違法所得,張孝亮和孟凡謙還收買了山東省第三地質礦產勘察院,出具了虛假的估算結果報告,將李林昌盜採的黃金量減少了百分之五十。
  張孝亮又收買了李林昌1999年聚眾鬥毆的受害人,出具所謂的和解書,並將日期提前到李林昌被捕之前,已形成要求輕判的理由。
  孟凡謙又與已經受賄的汶上縣主要領導訂立攻守同盟,保住了李林昌的鐵礦。
  他們又拿下了棲霞市的檢察院和法院,完全左右了起訴和審判過程,竟然連吳義成的辯護律師都是棲霞市政法委領導介紹的,其影響力可見一斑。
  李林昌在獄中更是隨便會客,隨意使用管教的電話,遙控外面違法活動,甚至象中院的刑一廳廳長都親自到監獄裡參拜黑老大,並為其私帶信件,協調內部矛盾,指導翻案。
  至此一場駭人聽聞,無法無天的貪贓枉法的鬧劇全面上演。
  2009年8月,李林昌出獄以後,形形色色的保護傘更是爭相邀寵報功,李林昌的盜採礦洞仍在繼續盜採活動中,煙臺市警局也開始將查封的車輛等違法所得一一返還。
  
  
  四 我的錄音證據能證明什麼?
  
  我有幾百個小時的錄音證據,正在慢慢整理,現在整理出來的部分有以下內容:
  1 張孝亮兩次親口承認他已經將龍口市國土資源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的通知書的內容告知了李林昌本人,足以證明李林昌非法採礦罪和破壞礦產資源罪成立。
  2 張孝亮親口承認,他收買了聚眾鬥毆案受害人,偽造和解協議書,足以證明李林昌聚眾鬥毆罪應從重判刑。
  3 礦山承包經理杜虎證明李林昌使用過兩支槍打獵,所以非法持有槍枝應從重處理。
  4 杜虎說李林昌的礦山沒有任何安全措施,死亡很多礦工,超過公安確認的人數,李林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
  5 於星文承認賄賂煙臺檢察院、法院,和棲霞市檢察院法院,煙臺法院刑一廳於庭長在開庭前一天,到監獄裡指導李林昌翻供,並多次通風報信。
  6 招遠市檢察官楊豐傑講述如何找煙臺公訴處於處長做工作。
  7 張孝亮講述他如何到北京找人做工作,具體人名太嚇人了,各位自己聽吧。
  8 張孝亮講述他賄賂了棲霞檢察院公訴處副科長郝振文。
  9 張孝亮講述他如何做龍口國土礦山管理部門的工作。
  10 於星文與煙臺檢察院公訴處徐志濤處長和煙臺法院刑一廳於徐東廳長通話情況。
  11 於星文講述他找山東省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為李林昌辦理提前出獄。
  12 孟凡謙講述他如何與汶上縣主要領導訂立攻守同盟,並收買了山東省第三地質礦產勘察院,出具了虛假的估算結果報告,將李林昌盜採的黃金量減少了百分之五十。
  13 李林昌的礦長周桂學承認李林昌所開礦山沒有任何礦藏,全靠盜採。
  
  
  當然為整理出來的部分還有更多政府官員牽涉其中,我慢慢發,你慢慢聽。
  李林昌的起訴書和判決書網上有,網址:
http://zhyllch.blog.china.com/


天涯論壇: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1/601151.shtml

 

錄音位置: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WWc2I3OfILA/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JUVH6V5T8yw/

 

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20mBI6oHakc/

 

 

 

這就是優蛋115的地址,錄音文件都在那裡。

 

http://u.115.com/file/f45503649b

 

http://u.115.com/file/f42a5b7eae

 

http://u.115.com/file/f4507b9251

 

詳細背景請登錄我的博客:http://jingangchuyao2011.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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