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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系鳳凰網報導朱明國關於烏坎事件講話的陰陽文本

與政府達成協議之後的烏坎村民拆下橫幅標語,2011年12月21日。
與政府達成協議之後的烏坎村民拆下橫幅標語,2011年12月21日。 照片來源:路透社REUTERS/David Gray

據鳳凰網報導,汕尾黨政信息網刊登中紀委委員、廣東省委副書記、省工作組組長朱明國講話,文章稱,組織者和挑頭者「如果仍頑固不化,繼續煽動村民與政府對抗,死心塌地為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必當追究」;但在廣東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刊登的朱明國講話要點中,並無上訴表述。

以下為汕尾黨政信息網文章全文:

12月20日上午,省工作組在陸豐市政府召開幹部群眾大會。針對烏坎事件及處置工作,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廣東省委副書記、工作組組長朱明國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講話要點為:

一、群眾的主要訴求是合理的,部分基層幹部在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省工作組一定要徹底摸清烏坎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認真回應和解決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嚴肅查處違法腐敗行為,一定要為烏坎村民辦好事辦實事,最終一定要讓烏坎重新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二、大多數群眾的一些過激行為是可以理解和原諒的,黨和政府不會追究他們的責任。參與打砸行為的,只要有悔改表現的可以給予解脫。

三、只要有誠意和政府一起來解決問題,什麼事情都可以談,都可以找到出路。政府保證出來與政府理性談判的代表人員人身安全,來去自由。

四、政府承諾村內只要不再從事違法犯罪行為,不再組織與政府對抗,不再被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不會進村抓人。

五、林祖戀和楊色茂等組織者和挑頭者,只要在兩個月內,多做促進問題解決的事情,不再組織村民妨礙進村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的公務,用實際行動悔過自首和爭取立功,政府是可以考慮從寬處理,不抓捕。若再有重大立功行動,可既往不咎。

六、林祖戀和楊色茂等組織者和挑頭者明知政府已經在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如果仍頑固不化,繼續煽動村民與政府對抗,死心塌地為境內外敵對勢力利用,必當追究。

會後,汕尾、陸豐兩級黨政在省工作組在督導下,認真落實明國同志的講話精神,加緊與省派出的4個專責小組對接,加快解決、落實群眾訴求,化解村內矛盾,疏解村民情緒,儘快平息烏坎事態。

以下為《南方日報》刊登的朱明國的講話要點:

第一,堅持民意為重,以最大決心、最大誠意、最大努力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省工作組將儘快進村開展工作。

工作組要牢固樹立群眾觀點、站穩群眾立場,懷著對群眾的深厚感情做好各項工作,「一定要徹底摸清烏坎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認真回應和解決村民的合理訴求,一定要嚴肅查處違法腐敗行為,一定要為烏坎村民辦好事辦實事,一定要讓烏坎重新恢復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第二,堅持群眾為先,依靠群眾解決烏坎問題。陸豐烏坎村群眾的主要訴求是合理的,基層黨委政府在群眾工作中確實存在一些失誤,村民出現一些不理性行為可以理解。從2009年6月21日開始至今年9月21日之前,上訪都是事出有因和相對理智的。「9·21」之後,出現了打砸公私財物行為和衝擊邊防派出所行為,但其中違法犯罪的人畢竟是極個別,大多數並沒有打砸行為。對於那些有過煽動群眾打砸,有過妨礙政府進村解決問題等違法行為的人和組織者,「只要你們有誠意和政府一起來解決問題,什麼事情都可以談,都可以找到出路。」朱明國鄭重承諾。

第三,堅持以人為本,全力做好死者家屬的安撫優恤工作。一名在押犯罪嫌疑人突發疾病死亡,儘管其生前有犯罪嫌疑,但其猝然離世令人痛心。各級領導一定要堅持以人為本,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站在死者家屬的角度考慮問題,認真傾聽死者家屬的訴求,做好安撫優恤和有關善後工作。同時,要做通家屬工作同意屍檢,使第三方法醫儘快作出最終的屍檢和死因鑑定結論。

第四,堅持陽光透明,及時公布調查處置工作的進展情況。處置烏坎事件,既要解決村民的合理訴求,解決內部存在的問題,也要防範有人惡意造謠生事。為此,工作組的工作一定要陽光透明,及時公布工作進展,讓主串流媒體能夠及時地發出權威聲音,引導大家正確認識事件性質,壓縮謠言的傳播空間。

第五,堅持法律為上,依法依規、講情講理,妥善解決問題。政府回應和解決群眾的訴求界定是否合理,首先要以法律法規來界定,同時要以人為本,考慮人民群眾的實際利益,對前段部分烏坎村民在參與上訪遊行過程中出現的不理智行為給予充分理解和諒解,參與打砸的只要有悔改表現要給予寬待;即使是對策劃、組織違法行為的頭面人物也要給出路,只要他們有悔改表現,不再組織村民妨礙工作組進村解決群眾合理訴求,都一律給足出路。村民代表向工作組反映訴求,將確保他們來去自由、保證人身安全。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法廣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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