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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佳事件 艾未未工作室 整理

楊佳事件

2007年10月5日 - 2008年11月26日

 

2007年10月5日

20點30分,楊佳租騎一輛自行車途經閘北區芷江西路、普善路口,遭遇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邏民警薛耀盤查。1

21點10分,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陳銀橋和三四個民警以楊佳拒絕出示身份證件,拒絕提供所騎自行車來源證明,造成市民圍觀、影響交通為由,將其押解到芷江西路派出所。2

楊佳給母親王靜梅打第一個電話。3

陳銀橋高鐵軍楊佳進行審訊。楊佳撥打110投訴。4

吳鈺驊接到上海市警局警務督察處和芷江西路派出所電話後趕至芷江西路派出所,聽取楊佳的意見。向所內民警了解情況,審查當晚的執法錄音和監控錄影。

楊佳吳鈺驊索要證實被打證明,遭吳鈺驊拒絕。5

 

   男,1980年8月27日生,漢族,北京市人。籍貫河北省冀縣。

中專文化程度,未婚,身高171厘米,體重77公斤。

1980年,出生於一個雙薪家庭。

1993年,小學畢業,就讀於交道口中學。

1994年,父母離婚,隨母一起生活。

1996年,初中畢業後。

1998年,技校畢業。

無業。

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08年7月1日被刑事拘留,2008年7月7日被逮捕,現羈押於上海市看守所。

 

 

  耀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陳銀橋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王靜梅  女,楊佳母親,1955年4月13日生,北京市人。

家住朝陽區慧忠里小區407號1單元152室。70年代末與楊福生結婚。

1994年離婚。

 

高鐵軍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吳玉驊  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民警。 

芷江西路派出所

 

地址:上海市閘北區芷江西路163號

電話:021-56906596

 

1 盤查中,楊佳質疑執法的合理性,稱「你為什麼///都不攔,就攔住我一個。」

【連結】 http://www.china.com.cn/law/txt/2008-07/08/content_15972269.htm 

 

2 上海市要求民警外出執法時必須全程錄音。

公布的///錄音文字中顯示,楊佳當場出示了租車證明。

 

3 派出所錄影顯示:楊佳從進派出所的大堂開始,手中拿著電話,一直在打。

楊佳說;「我給我媽媽打電話,說自己又被帶到派出所了。」

 

楊佳母親接到楊佳從上海閘北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打來的電話,知曉楊佳被警察毆打及後來上訪與警方交涉的整個經過。

 

4 楊佳在接受審訊時,稱在派出所受到的毆打:高鐵軍「噴著唾沫跟他講話」,

   「抬進去以後五、六個人將我摁在地上拳打腳踢了兩、三分鐘,後來我坐在那裡理包的時候那個巡警又當胸打了我兩拳」。楊佳打110報警。

 

二審法庭播放了2007年10月5日晚,在派出所內盤查楊佳的監控錄影。但錄影只有八分多鐘。錄影中楊佳與警察在大廳里爭執,後來被警察強拉進了派出所內「工作區域」 。此後沒有錄影。警方稱,工作區內沒有監控錄影。

【連結】  http://www.bullog.cn/blogs/lobsternz/archives/196562.aspx

 

上海警方通報稱,當晚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接楊佳投訴後,派員到派出所

了解情況,證實沒有人對他有人身侵犯。警方對楊佳進行勸說疏導,一直到

晚上10點,楊佳的情緒基本平靜。晚10點15分,楊佳接受警方的正常問詢筆

錄,筆錄11點結束。民警筆錄期間向租車公司核實,確認楊佳的自行車確係

租用後,對楊佳予以放行。整個盤查工作於10月6日凌晨2點結束。

因為購買了第二天上午8點回京的火車票,楊佳在派出所的長凳上躺了一夜,醒來後直接去火車站乘車返京。

【連結】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807/0708_343_639246_1.shtml

 

5 楊佳在庭審中堅稱的自已「07年10月5日在上海芷江派出所內,曾兩次被上海警察侮辱毆打。」

楊佳說「不給解決,就繼續投訴。」吳鈺驊督察當晚還曾對自已說:你這麼點事情搞那麼大,你投訴就是了,最後不是你頂死我,就是我頂死你!」

【連結】  http://www.bullog.cn/blogs/lobsternz/archives/196562.aspx

 

2007年10月6日

02點30分,楊佳接受6個小時盤問後被予以放行。楊佳要求200元長途電話費的賠償及書面責任認定回執,警方承諾2周後給予處理答覆。

【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楊佳乘當日8點的火車返京。沒有驗傷。事後多次通過信件、電子郵件等形式,向上海市警局和閘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門投訴。6

 

6 楊佳說「當時兩胳膊上有瘀青,後來回去發現背上也有」、 「表皮沒有擦破」、「沒有去驗傷」。

【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2007年10月16日

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周英赴北京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 1、同意300元賠償。2、責任是第一次處理時楊不配合在先,被投訴的警察沒有錯。楊拒絕接受處理結果。

【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2007年10月25日

楊佳通過電子郵件向上海市警局投訴。

計劃將事件向媒體曝光,購買1000個信封,1000張郵票,1箱複印紙。

 

2008年3月15日

芷江西路派出所政協代表顧海奇前往北京開會,與楊佳王靜梅見面,同意1500元賠償,但仍堅持是楊不配合在先,被投訴的警察沒有錯。楊再次拒絕。此後滬方警察再無聯繫楊佳。7

【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顧海奇  男,上海市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

 

7 警方說楊佳要求賠償一萬元,楊佳說只要求賠償電話費二百元,同時一定要給予一個書面調解,即給一個書面說法。

【新聞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王靜榮根據聽楊佳母親王靜梅描述後複述:「後來第二次又來,說沒有回執,賠償你1500塊錢,楊佳說不行,我們要處理回執文件。然後,上海警察說,那你說私了怎麼辦?10000塊錢行嗎?楊佳說,你別跟我說這個,我們不是為了錢,我們就要回執。等於沒有達成協議,他們上海警察又走了。」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kp5.html

 

2008年5月17日

綠野組織「郎八拉」,未報上名的楊佳前一天住在郎兒峪,17號一早在進山口等待匯合。歷時13個小時,完成他最後一次的登山之旅。

 

2008年6月4日

楊佳「聚友」myspace.cn「非常地妖」博客空間上記述了17日「郎八拉」的經歷。日誌標題為《5月17號傳說中的「郎八拉」,非常辛苦,香山累P》8。

 

8 發表時間為2008年6月4日19時58分。楊佳記錄了5月17日與眾山友跋山涉水的戶外運動經歷,並表示這是自己從「結伴」開始戶外越野以來最辛苦的一次,「累P了的感覺好過癮,下周再有這樣的活動還參加,爭取一直保持在頭隊。」註明「累P的徵兆就是容易出現幻覺」。

【連結】  http://blog.myspace.cn/e/401288829.htm

 

2008年6月5日

楊佳在「非常地妖」空間裡上傳了最後一組照片,攝於京西石景山區雙泉寺,寺門右側的石碑,刻《重修翠微山雙泉寺記》,上有「萬古流芳」的字跡。

【連結】  http://photo.myspace.cn/1306709784/photo/1685730

 

2008年6月12日

楊佳第二次抵滬,花500元錢購買一輛新捷安特自行車,到上海景點旅遊。入住上海市芷江西路165弄「德保旅社」111房間。9

 

9 楊佳說「討說法要花很多精力和時間,第二次是來旅遊的,一心不能兩用,來旅遊時就不會去討說法。」

【連結】http://www.fatianxia.com/blog/50230/

 

在上海芷江西路165號一家旅館的薛姓老闆的眼裡,楊佳是位「懂禮貌、老實、本分」的人。旅社的服務員說,楊佳住的房間「很乾淨,沒有一點垃圾」。

薛老闆清楚記得,入住的前一天,6月11日上午八九點左右,楊佳來這裡看房,當時他推著一輛新自行車,沒有鎖。她讓楊佳把車子靠門放。這裡的單間標價是68元/天,薛老闆答應給他40元/天,兩天交一次房費。

第二天,楊佳又推了另一輛新自行車來登記入住。薛老闆問他:「你這車咋不對呢?」楊佳回答說:「昨天的車子被偷了。」

入住期間,楊佳都會準時交房費。旅館晚上12點要鎖門,楊佳從來沒有在12點以後回來過。

走的時候,楊佳還很有禮貌地對店老闆說:阿姨,再見。薛老闆後來才聽芷江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說,楊佳那些天幾乎每天都去派出所。

楊佳案發後一個小時左右,芷江西路派出所民警就來到該旅館調查,民警告訴店老闆,楊佳剛殺人,審問得知,楊佳住過這個旅館。案發一周後,上海市警局民警也到此旅館重新進行調查核實。

【連結】http://www.nanfangdaily.com.cn/rwzk/20080721/gj/200808040012.asp

 

2008年6月23日

楊佳回京10。在「非常地妖」的博客空間上寫道,「在外地幾個星期,博客保持原狀。今天回北京一趟,順便看看」

【連接】 http://wwwcn.myspace.cn/1306709784

 

10 楊佳稱「行李帶得太多了,要送回去」 ,乘火車返回北京。

 

2008年6月25日

楊佳最後一次登陸「非常地妖」 。

 

2008年6月26日

楊佳第三次抵滬,服務員李秀英李金英安排下,入住位於大統路西側、長安路北側的長安路33號 「梅園招待所」202一2房間。距離閘北分局五分鐘路程。 

李秀英,女,上海市梅園招待所服務員。 

李金英,女,上海市梅園招待所服務員。

 

2008年6月28日

16點,楊佳以「行天下」的網名上網求購防毒面具,留下上海滁全經貿有限公司員工陳舟手機號。 

 ,男,上海滁全經貿有限公司員工。

 

2008年6月29日

16點,上海張小泉刀剪總店,營業員江玉英出售給楊佳一把鷹達牌料理刀。 

江玉英,女,上海張小泉刀剪總店營業員。

 

2008年6月30日

11點,楊佳預約去陳舟處提貨。

下午,楊佳陳舟處購買 「3M」牌6800型防毒面具一副。

 

2008年7月1日

上海警方通報稱:9時40分,一男子持刀闖入上海市警局閘北分局,用刀連續捅向多名民警和保全,5民警送醫院搶救無效犧牲,另有4民警和1保全受傷,正在接受救治。該男子後被民警當場擒獲。犯罪嫌疑人楊佳,男,28歲,北京市人。

民警倪景榮、方福新、張義階、張建平四人失血過多身亡。

民警徐維亞、李珂二人送至醫院不治身亡。

民警吳玉驊、王凌雲輕傷。

民警李偉、保全顧建明輕微傷。

9時45分,李偉、孔中衛、林瑋、容侃敏、陳偉、黃兆泉、吳玉驊將楊佳當場抓獲。

10點40分,謝有明接到閘北檢察院的電話,開車趕至政法大樓。謝有明被簡單告知上午發生的襲警案件,嫌疑人楊佳拒絕接受警方審問,要求要有律師到場。

11點,閘北公安分局特別審訊室,謝有明律師與楊佳會面,談話持續到13點。

楊佳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接受上海市警局刑事偵查總隊偵查訊問。

13點15分,東方網刊登《歹徒持刀闖進上海警局 捅傷多名民警被擒獲》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1/n257856939.shtml

16點,上海市警局官方網站www.police.sh.cn上對襲警案做出通報:「據楊某交代,其對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盜自行車被上海市警局閘北分局審查一事不滿,為報復公安民警,實施行兇犯罪行為。」

2小時後,上海市警局網站中斷。

3小時後,網站恢復正常,「歹徒為報復民警,實施行兇行為」的官方通報已從網站撤下。

17點25分,中國新聞網刊登《上海一歹徒因報復沖入警局襲警致5死5傷》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1/n257864724.shtml

21點28分,新華網發布案發現場圖片《上海發生一起惡性暴力襲警案件 嫌犯當場擒獲(組圖)》

【連結】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shxijing/news/200807/0701_3940_628139.shtml

 

倪景榮,男,47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後保處服務中心主任。

左頸部砍傷達9厘米且頸動脈、頸靜脈多處血管破裂,失血過多身亡。 

方福新,男,47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民警。

左胸創口達16厘米並貫穿左胸左肺,在送治途中死亡,死因為「右下肺葉貫通傷,失血性休克」  

張義階,男,56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治安支隊民警。

左腋創口達11厘米深達胸腔、左手左膝均有被刺傷口,失血過多身亡。 

張建平,男,48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北站派出所民警。

左肩創口達21厘米、左胸創口達13厘米、右胸創口達18厘米、右腋創口達7.5厘米,3處刺傷深及胸腔。經醫院多個小時全力搶救後宣告死亡,死因為「右下肺葉膈肌肝臟貫通傷,失血性休克」 

徐維亞,男,48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民警。

左面頰創口達14厘米、前額創口達5厘米;右胸及腹部多處刺傷,其中右乳下至劍突處為18厘米、劍突至臍處28厘米;右肘關節創口8厘米、右膝關節創口12厘米,傷重不治身亡。 

 ,男,49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科技科民警。

胸腹部受到重創。右胸創口達5厘米、右腋創口達8.5厘米、右胸創口達2l厘米,上述3處創口均深及胸腔、左手拇指和食指分別劃傷,因傷重不治身亡。 

王凌雲,男,27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右肩背、右胸等部位受捅刺受傷。 

顧建明,男,48歲,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保全員。

因楊佳用刀柄猛砸其頭部,造成顧頭部裂傷,縫合4針。 

 ,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民警。

右側面部受傷。 

孔中衛,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紀委監察室主任。

截止2008年7月5日上海「7.1」襲警案受傷民警升至5人,而不是此前報導的4人。增加者為閘北公安分局紀委一孔姓領導,即孔衛中。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6/n257974317.shtml

 

 ,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民警。 

容侃敏,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督察支隊副支隊長。 

黃兆泉,男,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紀委幹部。

  

謝有明,男,上海市閘北區名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閘北區政府法律顧問。 

 ,男,上海市閘北區名江律師事務所律師。

 

上海名江律師事務所

主  任:謝有明 

組織形式:合夥所 

辦公電話:021-63536558  手機:13916598722。

辦公地址:上海市閘北區長安路1050弄3號202、203室

郵政編碼:20007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008年7月2日

京華時報刊登《北京男子上海襲警5死續疑犯性格孤僻喜愛讀書》【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2/n257868177.shtml

廣州日報刊登《上海警局網站官方通報撤下「報復行兇」說法》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2/n257875952.shtml

郟嘯寅,網名「大膽刁民」,上網發布題為《上海襲警事件內幕》的文章。帖子稱,「因楊佳在被閘北分局留置盤查中遭毆打,致使其生殖器受損,無法生育,故而報復殺人」

 

郟嘯寅,男,1986年6月17日生,江蘇省蘇州市人。

 

2008年7月3日

京華時報報導《上海襲警案犧牲民警升至6人疑犯母親被調查》,報導稱,「7月1日晚上,上海襲警案疑兇楊佳的母親被大屯派出所帶走協助調查,截至記者昨晚發稿為止,調查還未結束。從楊母被帶到大屯派出所後,多名刑警進入派出所。北京警方拒絕透露關於楊佳家人的任何消息。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3/n257899900.shtml

 

艾未未在新浪博客上發博文《08.07.03  楊佳,一個孤僻的人》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av7f.html 

艾未未,男,藝術家。

 

2008年7月4日

上海警方將楊佳襲警案相關卷宗移交至檢察機關審查批捕。

 

2008年7月5日

14點,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接到上海市警局正式委託對楊佳進行精神鑑定。

15點,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副主任管唯同其他3名專家到看守所對楊佳進行鑑定。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司鑒中心[2008]精鑒字第205號《鑑定意見書》。正式鑑定報告顯示:楊佳沒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男,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副主任。

 

司法部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

地址:上海市光復西路1347號 ,200063  

電話:021-52361148

 

2008年7月6日

新京報報導:「之前,媒體報導稱,楊共刺傷警民10人。昨天得知,楊共刺傷11人,增加的這位受傷警察是該分局紀委領導孔中衛。有關人士稱,孔的腹部當時被劃傷,不過目前無恙,仍在單位處理此案。」

【連結】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guonei/2008/07-06/[email protected]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看了新京報報導《上海襲警案受傷民警上升至五人》後,發表質疑博文《襲警案中有領導受傷,為何拖了五天才公布?》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6/n257974317.shtml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liuxiaoyuan

 

24點郟嘯寅被上海警方帶至蘇州市葑門派出所

 

劉曉原,男,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手機:13121662783。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北京西客站北廣場對面)A512室,郵遞區號:100038

電話:010-86869595,63990626,63990627

傳真:010-63990628

 

蘇州葑門派出所
地址:蘇州市里河新村
電話:0512-65191145

 

2008年7月7日

10點,上海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上海市警局三位副局長朱影程九龍江憲法11出席新聞發布會,對閘北襲警案發生經過和前因後果作出詳細解答。

【連結】  http://news.ifeng.com/photo/news/200807/0707_1397_638584.shtml#

 

上海市警局副局長朱影稱,網上流傳的閘北襲警案犯罪嫌疑人楊佳遭警察毆打致殘是謠傳,傳播謠言者已經被逮捕。

【連結】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7/0707_17_638306.shtml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對外公布: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日前對7月1日惡性襲警案犯罪嫌疑人楊佳,以涉嫌故意殺人罪依法批准逮捕。

【連結】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200807/0708_343_639116.shtml

 

上海警方給郟嘯寅家人送達編號滬公告字2008第1號刑拘通知書,罪名是「涉嫌尋釁滋事」

 

 ,男,上海市警局副局長。 

程九龍,男,上海市警局副局長。

江憲法,男,上海市警局副局長。 

上海市警局

地址: 上海市福州路185號

投訴電話-監察室 :021-63215703
公安熱線:021-24023456

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

地 址:中山北路555號

電 話:021—56702000

 

11  上海市警局新聞發言人江憲法昨天說,對於楊佳的投訴,「閘北分局督察支隊經過認真核查,認為民警執法依法有據,無不當之處」。

 

江憲法說,督察支隊曾分別於2007年10月16日、2008年3月15日兩次赴京,對楊佳進行法制宣傳和疏導勸解工作,但楊均不予置理,堅持要求開除盤查他的民警等。最終,「採取極端手段報復閘北公安分局民警」。

- 

2008年7月8日

新聞晨報報導《上海襲警嫌犯與律師會談一度稱兇器為撿拾所得》報導中,謝有明律師稱楊佳一度否認被警方奪下的作案兇器是自己所持有,只承認兇器是自己在21樓撿到的和縱火的犯罪事實。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08/n258007713.shtml

 

2008年7月9日

網友搜索到楊佳以「非常地妖」為名在聚友中國站點註冊的個人博客。

新華網報導《襲警兇手疑似博客曝光 最後上傳照片均為墓地照》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10/n258056787.shtml

 

2008年7月10日

上海警方對楊佳襲警案偵查完畢,將案件移送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10/n258072582.shtml

 

2008年7月11日

楊佳接受公訴機關訊問,在筆錄中就其持刀對方福新倪景榮等實施加害的事實均作了供認。

 

2008年7月13日—14日

楊家姨媽王靜榮連續兩天到大屯派出所打聽王靜梅的下落。12

 

王靜榮,女,楊佳的姨媽。

大屯派出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慧北里雅園1 樓
電話:010-64949248

 

12  派出所宋警官告訴她,王靜確實曾被警方帶到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但王靜調查結束後便自行離開派出所。宋警官告訴王麗,她可以到王靜家中及其退休前所在單位尋找,如果還沒有結果,可以向警方報王靜走失。

【連結】  http://www.blogchina.com/20080720575057.html

 

2008年7月14日

郟啟宏收到上海警方編號為滬公刑字2008第18號逮捕通知書。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郟嘯寅利用網際網路捏造事實嚴重損害了執法民警的名譽和公安機關的形象,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246條,涉嫌誹謗罪,故對其批准逮捕」。

【連結】  http://news.ifeng.com/society/5/200810/1013_2579_828027.shtml

 

郟啟宏,男,62歲,江蘇蘇州人,郟嘯寅父親,家住在蘇州市滄浪區里河新村宿樓的一樓。

 

2008年7月15日

北京市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熊烈鎖孔建受楊福生委託到上海市檢察院第二分院要求會見楊佳。被拒未果。

【連結】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7/0717_17_657727.shtml

 

楊福生,男,楊佳父親,北京一家影院的電工。70年代末,與王靜梅結婚。1994年二人離婚。

 

熊烈鎖,男,1968年9月出生,法學碩士,現為北京市雄志律師事務

所專職律師、主任,手機:13501216976。 

 ,男,北京市雄志律師事務所律師。

北京市雄志律師事務所

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裕民路18號北環中心811室,100029

電話: 010-82254581,51260620

Email: [email protected]

 

2008年7月16日

10點30分, 律師熊烈鎖和同事孔建楊福生委託到上海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楊佳

14點55分,檢察官約見熊烈鎖,時長30分鐘。解釋不批准會見理由,並出示7月15日楊佳「只願意接受母親聘請的律師」的筆錄。

-2008年7月17日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滬檢二分刑訴[2008]12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佳犯故意殺人罪。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17/n258206728.shtml

南方周末報導《殺人者楊佳青春檔案》

【連結】  http://club.news.sohu.com/r-zz0382-107144-0-0-0.html

上海市警局信訪辦公室的警官接到投訴後,回復熊烈鎖,溝通結果,檢方以楊佳已聘請律師為由,拒絕熊烈鎖會見。

14點20分,王靜榮王靜梅照片來到大屯派出所向警方報走失13。

 

13  昨天(7月18日),楊佳的姨媽王麗打電話到上海警局閘北分局刑事偵查支隊,詢問有無王靜的消息。對方稱此事屬於查找走失人口,建議她向閘北分局治安支隊了解情況。王麗打電話到閘北分局治安支隊,被告知,在北京報走失,就應向北京警方了解情況。王麗說,昨天下午3點多,她致電北京大屯派出所,曾接待她報案的彭警官稱,因不知道上海警方哪個部門了解情況,所以目前還無法和上海警方聯繫,但會幫忙查找,如有消息會通知她。當初將王靜帶至大屯派出所協助調查的是上海警方,王麗詢問這些警察屬於上海公安的哪個業務部門,得到的答案是派出所內「好像沒人知道」。

【新聞連結】   http://www.blogchina.com/20080720575057.html

 

2008年7月18日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劉子龍致上海公檢法系統一封公開信,就上海市公安及檢察機關的辦案程序提出質疑。

【連結】  http://www.fatianxia.com/people/12062/

 

劉子龍,男,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律師。 

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

電 話:0577-25132481   

傳 真:0577-25132480

地 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2019號東樂大廈1502房至1504房

 

2008年7月19日

從上海市律師協會獲悉,謝有明謝晉律師專程赴京會約見楊佳母親,楊母表示「經再三考慮,希望你們作為我兒子楊佳的辯護人」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19/n258245405.shtml

 

2008年7月20日

南方都市報文章:《楊佳母親行蹤成謎》

【連結】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7/20/content_520368.htm

 

2008年7月23日

10點,上海閘北襲警案中六位犧牲民警追悼大會在龍華殯儀館舉行。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23/n258322539.shtml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就楊佳案向北京、上海兩地有關部門寄出實名舉報函,提出楊佳之母可能被綁架,並提醒法院對楊佳辯護律師的資格作進一步審查。

 

李勁松,男,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北京市憶通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31號中裕世紀大酒店 A512室,100038

電話:010-86869595,63990626,63990627

傳真:010-63990628

 

2008年7月29日

原定於下午開庭的楊佳襲警案並未如期進行。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730/n258463016.shtml

 

2008年8月26日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C101法庭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楊佳襲警案,沒有當庭宣判。此次庭審並不對外發放旁聽證並謝絕媒體入內。

【連結】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200808/0827_17_748289.shtml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指派副檢察長袁漢鈞、代理檢察員陳宏倪偉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楊佳及其辯護人謝有明謝晉,證人林瑋顧海奇到庭參加訴訟。

新華網報導《「楊佳襲警案」今日在上海市二中院開庭 (組圖) 》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826/n259216039.shtml

 

袁漢鈞,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楊佳襲警案副檢察長。 

 ,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楊佳襲警案代理檢察員。 

 ,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楊佳襲警案代理檢察員。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號,200070

電話:021-56700000

 

2008年9月1日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C101法庭審理楊佳襲警案,審判長王智剛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和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楊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作案工具予以沒收。

新華網報導《上海二中院一審判決楊佳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901/n259309428.shtml

王智剛,男,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楊佳襲警案審判長。

 

2008年9月5日

楊佳父親楊福生委託熊列鎖孔建兩位律師去了上海。上海市看守所以其沒有經過二中法院同意,不具有一審判決書為由,拒絕安排會見楊佳。兩位律師電話聯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王智剛,王智剛稱判決書已送達給楊佳母親,不能再給判決書。

 

2008年9月9日

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楊福生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領取楊佳一審判決書。

下午,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勁松程海楊福生到上海市看守所要求會見楊佳,看守所以種種理由不予會見。

 

 ,男,北京億通律師事務所律師。

 

2008年9月10日

繼9月3日,艾未未使用聯邦快遞分別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王勝俊和一級大法官沈德詠發出楊佳案申述快件;4日,通過北京市大山子郵政局,給王勝俊發出掛號信函(號碼XA14473243511)和京城郵政快遞(運單號ET509585555CN);5日,寄出京城郵政快遞由最高法院16收發章接收,上述快遞均遭法院拒收。10日10點,徐燁路青趙趙郭克四人,前往最高法院,遞交關於楊佳案寫給大法官王勝俊的申請書被拒後前往最高法院信訪辦遞信,被強行扣押至久敬莊接濟服務中心,至傍晚解禁釋放。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azsv.html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0ad0100b0p2.html

 

最高法院

地址:北京市東交民巷27號最高法院 ,100745

 

最高法院信訪辦

地址:豐臺區永定門幸福路18號

 

2008年9月12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楊佳上訴。

新華網報導《上海襲警案」案犯楊佳上訴 二審已獲立案(圖)》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0913/n259544313.shtml

 

2008年9月23日

8點,上海市翟建律師事務所主任翟建律師接到上海律師協會的電話,通知會見楊佳14。

8點30分,楊佳翟建簽了授權委託15。

 

南都周刊報導《楊佳律師:沒見過這樣放鬆的殺人疑犯》

【連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8-10-20/150716488867.shtml

 

 ,男,1957年4月出生。

1978年,考入上海復旦大學分校政法系。

1983年,獲法學士學位,畢業後留校任教。

2002年11月,創辦上海市首家個人律師事務所——上海市翟建律師事務所,任主任。

上海市翟建律師事務所

地址:歐陽路568號廬迅大廈14樓G/H座,200081

電話:86-21-56711718 手機:13301989696

傳真:86-21-65871868

網址:www.zhaijian.com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14 上海律師協會工作人員在電話里透露:一審宣判死刑後,楊佳提出上訴,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準備為楊佳安排新的辯護人,上海市律師協會想到了翟建。.

 

15 楊佳 「知道母親沒有人身自由,也知道父親請了北京的律師,但他表示不接受」 。楊佳接受指定律師的條件有四個,一是專業律師;二是身體條件好;三是誠實坦率;四是普通話要好。

【連結】 

http://news.21cn.com/zhuanti/domestic/shanghaixijing/2008/10/20/5341289.shtml

 

2008年9月25日

翟建二見楊佳。會見中,楊佳提供了他阿姨王靜榮的電話。16

 

16 翟建稱「覺得楊佳精神有些異常:在派出所挨打,傷得並不重,幾個月過去了,他還來上海旅遊,突然想起來了,就搞出一個驚天動地的事情,這不是正常人的思維。」

【連結】  http://www.bullog.cn/blogs/xianshiqi/archives/196063.aspx

 

2008年10月6日

翟建正式向上海高院遞交了對楊佳重新進行精神鑑定的申請。

下午,翟建吉劍青去見楊佳,向他說明了要從精神病的角度辯護。17

 

 17 翟建把一篇《 試論司法精神病學中「偏執性精神病」 》的文章拿給楊佳看。

經過做工作,楊佳表示理解,保證在法庭上不嗆起來,但他要發表自己的意

見,「你說你的,我說我的」。

【連結】 http://news.ifeng.com/society/5/200810/1021_2579_840244_2.shtml

 

2008年10月9日

翟建接到了上海高院的通知,10月13日開庭。得知法院不準備再做司法鑑定。當天晚上,翟建把開庭的消息通知了王靜榮

 

2008年10月10日

翟建又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建議在開庭時,邀請部分精神病診療專家參加旁聽,庭後聽取這些專家的意見,從而決定是否對楊佳的精神狀況重新鑑定。

 

2008年10月13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在第五法庭公開審理,楊佳不服一審判決上述案,沒有當庭宣判。18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季剛郭菲力、代理檢察員金為群出庭履行職務。上訴人楊佳及其委託的辯護人翟建吉劍青,鑑定人管唯到庭參加訴訟。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楊佳案二審開庭指派檢察員。 

郭菲力,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楊佳案二審開庭指派檢察員。 

金為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楊佳案二審開庭代理檢察員。

吉劍青,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高級合伙人,楊佳案二審開庭委託辯護人。

 

大成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500號國家開發銀行大廈30層

電話:+86 21 5878 5888

傳真:+86 21 5878 6218

網站:www.dachengnet.com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地 址:上海市肇嘉浜路308號,200002

電 話:021-63080000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地 址:上海市高安路18弄5號

電 話:021—64152000 200030

 

18 新華網

《楊佳襲警案13日上午二審 其父與阿姨旁聽(圖)》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1013/n259989132.shtml

 

揚子晚報

楊佳襲警案的二審之所以備受各界矚目,是因為此前一審法庭雖然審判了楊佳,但程序卻被指違反司法公開原則,甚至有言辭激烈者認為是對楊佳的「暗殺」。因為 「楊佳襲警案」 不屬於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的案件,理應公開審理,而所謂公開審理,就是對社會公開,任何公民都可以旁聽,但一審時武裝人員密布在法院周圍,媒體和公眾都被拒之門外。較之一審,昨天的「楊佳襲警案」二審顯然要遠為公開和透明。

【連結】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4/1410871.shtml

 

 新民網

10月13日9時30分,楊佳襲警案二審開庭。新民網記者從庭審現場了解到,楊佳在上午的庭審中,對案發時間內發生的事情全部表示「不知道」,包括案發時監控錄影中的人他看後也表示「不記得」。

【連結】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3/1409745.shtml

 

中新網
上海10月13日電(記者 陳靜)「楊佳襲警案」二審今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第五法庭進行。庭審剛剛結束,法庭將擇期宣判。

在今天的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楊佳是否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楊佳是否曾被毆打、一審中有證人未出庭是否具有法律論據等問題,展開了激烈的辯論。但法庭未當庭作出宣判。庭審從上午9:30時開始,持續至近18:30時。

【連結】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10-13/1410450.shtml

 

廣州日報

楊佳稱,2007年10月5日晚,當他被警察盤問帶回派出所之後,曾遭受警察兩次非法毆打,在多名警察一起毆打了他一通之後,兩名警察又單獨毆打了他一次,當時身上有明顯傷痕。不過,並非像一些媒體曾經報導的那樣生殖器被打殘。

針對楊佳的說法,法庭出示了楊佳被帶到派出所期間的8分鐘的錄影。錄影中沒有警察毆打楊佳的鏡頭,不過,明顯可以看出幾名警察強制性地將他拉到一個辦公區。

【連結】 http://www.chinanews.com.cn/sh/news/2008/10-14/1410587.shtml

 

2008年10月20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第五法庭公開審理上訴人楊佳涉嫌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審判長徐偉,代理審判員翟崎孟猛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裁定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新華網報導《楊佳襲警終審裁定駁楊佳上訴請求 維持原判(圖)》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1020/n260130415.shtml

 

【連結】 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

http://www.bj580.com/html/yitongzixun/20081019/215.html

 

 ,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楊佳案二審審判長。

 ,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楊佳案二審代理審判員。

 ,男,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楊佳案二審代理審判員。

 

2008年10月23日

中國刑事法學界3位專家分別從不同角度對楊佳襲警殺人案的審理談了自己的看法。

趙秉志稱「案件起因對楊佳的量刑沒有影響」。

儲槐植稱「要正確認識精神病與刑事責任的關係」。

陳衛東稱「楊佳襲警殺人案審理做到了程序公正」。

新華網報導《刑事法學界權威專家談楊佳案審判》

【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1023/n260208224.shtml

 

趙秉志,男,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

科學研究院院長。 

儲槐植,男,北京大學教授。 

陳衛東,男,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2008年10月24日

楊福生將起訴翟建的訴狀遞交到北京東城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令翟建停止對自己的誹謗和侵害名譽權的行為。由為翟建在二審結束後曾表示,楊福生對他的辯護表示滿意。

北京晨報報導《楊佳父親起訴二審辯護律師因其稱自己滿意辯護》【連結】  http://news.sohu.com/20081025/n260236466.shtml

 

2008年11月7日

翟建在接受採訪時候稱「誰說我不是旗幟鮮明,(楊佳被)打了沒有?打了!」

南風窗報導《楊佳律師講述庭審辯論始末:當事人確遭警察毆打》

【連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07/110716608630.shtml

 

2008年11月10日

10點33分,王靜榮劉曉原律師打電話說有王靜梅的消息。

11點08分,劉曉原發表博文《楊佳母親王靜梅在精神病院強制治療!》

13點30分,艾未未趙趙及《南方都市報》、《南都周刊》、《中國新聞周刊》記者與王靜榮劉曉原所在億通律師事務所見面。

18點48分,劉曉原發博文楊佳姨母來到律所,詳細說了王靜梅的情況

【連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bfzu.html

 

2008年11月11日

艾未未博文,根據10日王靜榮自述錄音整理08.11.11 王靜榮回憶見王靜梅》。至此發關於楊佳案博文共計40餘篇。

 

南方都市報文章《楊母「失蹤」全記錄》

【連結】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1/content_624443.htm

 

2008年11月12日

南都網文章《楊佳母親失蹤謎團:進精神病院系大屯派出所所送》。

【連結】http://www.nddaily.com/comments/focus/200811/t20081112_906617.shtml

 

2008年11月14日

南方都市報文章《上海警方婉拒公開楊佳案細節,理由是不屬於政府信息,而楊母下落則不屬職權範圍》。

【連結】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11/14/content_628126.htm

 

2008年11月21日

最高法院簽發刑事裁定書。核准上海市最高法院維持楊佳死刑的二審判決。

 

2008年11月23日

15點,王靜梅從安康醫院被接出,乘飛機被警方帶往上海。20

 

20   王靜梅:「11月23日上午,醫院領導問我想不想見兒子,我當然想了!他們就著手安排,給我拿來了合身的衣服,換掉我身上的病號服。當天下午,醫院領導,還有居委會的人,就陪我坐飛機去了上海。」

【連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4日

王靜梅到上海提籃橋監獄見到楊佳,司法人員不允許他們談案情。21

王靜梅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面見楊佳案的審判長徐偉

14點,王靜梅與陪同人員一起坐飛機返回北京,回到朝陽區慧忠里小區家中。

 

上海市提籃橋監獄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長陽路147號(原華德路117號)

 

21   24日上午,在上海提籃橋監獄,王靜梅見到兒子楊佳。她稱,「他(楊佳)精神狀態還好,不怎麼說話。我也克制住自己的情緒,免得他擔心。我一直叮囑他,要好好配合警方的調查」。「見兒子的時間非常短,整個過程不到二十分鐘。不過,不管怎樣,見到我,對楊佳的情緒也是一種安慰。」

王靜梅稱,臨走前,她還給楊佳留下了1000元錢,托獄警代收。隨後,應她的要求,她又在飯店見到了楊佳案二審的審判長徐偉,詢問了案子的情況。王靜梅告訴徐偉,由於一審二審自己都缺席,希望回去寫點材料,以有利於楊佳案的審理。

王靜梅在準備材料申訴。

【連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5日

19點,來自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徐法官和蔣法官,向王靜梅送達最高法院刑事裁定書。該文簽發日期是11月21日。核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裁定核准楊佳死刑。22

裁定書中寫道,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如下:「核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08)滬高刑終字第 131號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楊佳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裁定。本裁決自宣告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按照《刑事訴訟法》及司法解釋規定,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後,在七天之內就要執行死刑。

【連結】  http://news.163.com/08/1126/11/4RM0GHI30001124J_2.html

 

22   王靜梅電話稱:「最高法的死刑覆核已經下來了。」 7點左右,來了兩個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向她送達最高法的刑事裁定書。該文簽發日期是11月21日。文中核准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判決。「他們說,7天之內執行,可以要求見最後一面。」 「我想再見兒子一面,但不知道還能不能見著。」

【連結】  http://news.sina.com.cn/c/2008-11-26/065116725610.shtml

 

2008年11月26日

7點19分,京華時報,《最高法院核准上海襲警案主犯死刑 7日內執行》。

【連結】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26/content_10412607.htm

10點59分,新華網,《楊佳26日上午在上海被以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連結】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26/content_10414593.htm

 

經最高法院核准,楊佳上午九時在上海以注射方式被執行死刑。

 

 

艾未未工作室 整理 2008.11.27

 

 


責任編輯: zhongkang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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