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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八千湘女嫁新疆:不從被打死逼瘋

 「沒有老婆安不了心,沒有兒子扎不下根。」

  1949年8月,中共攻克新疆。1950年2月,毛澤東命令駐守在新疆的20萬解放軍就地轉業,屯墾戍邊。當時,許多戰士都還未成家,時任新疆軍區代司令員的王震將軍說:「沒有老婆安不了心,沒有兒子扎不下根。」王震向當時的湖南省委第一書記黃克誠寫信,希望能在湖南招收女兵。於是,從1950年到1952年的3年時間裡,約有8000名湘女進疆,其「使命」就是要嫁給屯墾戍邊的解放軍官兵。

  據大陸軍旅雜誌《軍嫂》署名莊鴻雁的文章「八千湘女嫁新疆」,1950年初,《新湖南報》連續刊登了新疆人民政府、新疆軍區司令部在湖南招聘女兵的啟事。啟事中說,新疆軍區要招募一批女兵到新疆進工廠、學俄語、上學校、開拖拉機,條件是16歲到25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女性。長沙及周邊城市的女學生、社會女青年爭先恐後報名。據新疆軍區檔案館的資料統計,在這8000名湘女中,年齡最大的19歲,最小的只有13歲。

  文章說,1951年6月,第一批入疆的湖南少女們到達了新疆。沒有房子,她們和官兵們朝地下挖掘出一個個深兩米的地窩子,這就是他們的宿舍和後來的家。她們和男兵一起在這裡開荒種地,修水庫,打土坯,蓋房子。沒有水,女兵頭上生了很多虱子,她們就互相抓「革命蟲」;女兵們來月經沒有衛生紙,血水順著大腿往下流,她們就把內褲撕了縫成一個布袋,再把棉衣里的棉花扯出塞到裡面,做成「衛生棉」。沒有棉花用了,女兵在布袋裡裝點沙子,做成「沙袋」。過度的勞累使一些女兵停了月經。但女兵們噎無法停止她們工作的節奏。

  「先結婚,後戀愛」

  肖葉群今年70歲,兵團退休教師,她是1951年入疆的湘女。當年,她懷著光榮與夢想,與姐姐一起報名參軍。當時她還不滿15歲,體重不足40公斤。入疆後,姐妹倆被分到了22兵團9軍26師,肖葉群在師機關,姐姐到了文工隊。當時26師除政委和政治部主任有家屬外,其餘的全是光棍。

  入疆的第二年,肖葉群所在部隊的師政委就給不到16歲的她介紹了對象——21歲的教導員王富民。肖葉群說:「一見面,他就說對我沒意見,非常滿意。我看他長得濃眉大眼,大高個,還不是我不喜歡的鷹鉤鼻子,也比較滿意。但相處不久後,王富民告訴我,其實他的真實年齡是25歲,比我大9 歲。我聽了後就不願意了,哭哭啼啼,他就拿出了槍,將子彈推上了槍膛,好像要開槍打死自己的樣子。後來我再也不敢說不願意了。政委又找我勸我,他說,男的比女的大10歲以內從生理上講沒什麼,何況這個人政治上可靠,品行也好,長得也精神。根據你的家庭情況,不管你將來怎樣,他都會對你一輩子好的。這點,我可以給你打包票!聽政委這麼說,我就默認了。1954年,我們結了婚。

  雖然從認識到結婚有兩年多的時間,但因為都在忙著墾荒,我們見面的時候很少,交談的機會更少。王富民是行伍出身,只上過兵團的速成中學,對於談情說愛,他也不懂。他腦子裡只有一個樸素的願望:打下了江山,有了老婆,趕快生幾個孩子。所以,我們彼此沒多少話好說。婚後,我連續為他生了三個孩子,他對我還是很好的,尤其是『文革』期間,他保護了我,使我受的罪相對少一點。」

  2002年,肖葉群的丈夫患急性淋巴癌去世了。現在,肖葉群和兒子仍生活在石河子市。她的父母上世紀80年代從台灣移民美國後,希望她也移民美國。但肖葉群沒有去 。

  「道德婚姻」

  戴慶媛。湖南長沙人,在墾區被譽為維吾爾族語言「活字典」。她是1952年從長沙參軍的。

  戴慶媛是一個木匠的女兒,小學畢業後就一心想當兵,連報幾次都因年齡太小沒有通過。1952年,她穿了一雙厚底鞋,身高才勉強夠了1.50米,懷裡揣著秤砣,體重才勉強達標。她參軍後,高興得不得了,一路上唱著歌來到了新疆。戴慶媛說:「到了烏魯木齊,在八一廣場,王震將軍給女兵們講話。王震將軍說:同志們,你們要做好心理準備,把你們招來,是建設新疆、保衛新疆的,是為各族人民辦好事的,湖湘子弟滿天山,這還不夠,你們要把忠骨埋在天山下……台上將軍的話還沒有講完,台下的秩序就亂了,因為大家原以為參軍3年後就可以轉業回湖南老家的,這時從將軍的話里才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許多人就哭了,痛哭啊。」

  戴慶媛說:「當時在軍區機關,男女間的接觸有嚴格規定,除了工作往來和參加集體活動之外,都不能單獨接觸和交往。當時軍區的女性很少,我所在的部門40多人,女的只有兩人,所以我們特別顯眼,也是眾多男性暗中追求的目標。」

  後來,戴慶媛在幹部文化補習班做教員時認識了一個比她大8歲的西北野戰軍戰鬥英雄。那時,部隊裡經常組織女兵展開討論:老同志為誰打仗負的傷?老同志為什麼沒文化?老同志為什麼沒成家?通過這些活動,戴慶媛逐漸理解了部隊官兵軍旅生活的不易。最終,戴慶媛嫁給了那個戰鬥英雄,婚後兩人的家庭生活一直很和睦。現在,她的三個兒女一個是博士,另外兩個也都是大學生。

  戴慶媛說:「當時對我們這些結婚的女兵來說,覺得包辦又不是包辦,自願又不是自願,既幸福又不幸福。可以說,絕大多數人都覺得婚姻生活沒有多少愛,十分壓抑。這是當時的歷史條件造成的。包括在有意或者無意當中,我們對情感的選擇,都不是從個人的需要出發,而是從集體利益出發,那就是繁殖生育。讓兵團的人口增加,壯大力量,固守疆土,紮根邊疆。我認為那種婚姻是道德婚姻。過去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在家靠父母,出門靠組織,我們的組織就是我們的當家人,不敢說不服從命令,所以那個時候都服從了。」

  越漂亮文化越高越不幸

  湘籍女兵江莉華總結了一條規律:湘籍女兵年齡越大(入疆時最大的才19歲)結婚越早,結婚越早的婚姻越不幸,但更不幸的是相貌漂亮而且文化程度高的——因為漂亮,就越容易被更高級的大齡軍官看中;因為文化程度高,內心就越痛苦。當時,因為軍官年齡普遍大過湘籍女兵十幾歲,這和女兵們的理想相差甚遠,她們理想的對象是年輕的、有文化的。1951年3月,在哈密,一個倔強的長沙女兵拒絕了一個營長的求愛,後者被激怒,拔槍殺了女兵。事後,該軍官被軍事法庭處以極刑。還有一個是高中畢業長得非常漂亮的長沙女兵,因為被「包辦」給一個死了老婆有三個孩子、比她大近20歲的老幹部,在結婚當天就瘋了。

  1952年,兵團總務處長劉錫憲向王震反映,這些有文化的湖南女兵不大適合介紹給老同志,他建議找一些農村的姑娘,最好是找喪偶婦女。於是,軍區決定到山東去找。此後,大量山東女性被招入新疆。

  這8000名湘女入疆後,10年後才准許回鄉探親。1962年,湘女陶先運探親回來時,從長沙一直哭到蘭州。由於路途遙遠,直至今天,有的湘女還沒有回過家鄉。現在,湘女們的丈夫大多噎過世,因為,當時這些丈夫都比湘女長10餘歲,而且,他們經歷了戰爭年代的槍林彈雨和50年代的超強體力的勞動,一些人在七八十年代就去世了,這使很多湘女在中年以後就成了寡婦。其中一些在60年代響應號召退出工作回家成了看孩子的家庭婦女,在生活上更加依賴丈夫,一旦丈夫去世,她們的生活只有依賴子女,目前的醫療和日常生活都比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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