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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的人自求多福! 不能不知的冥罰淫律

不能不知的冥罰淫律

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冥罰淫律


  從來惡孽,惟淫為大,陽罪甚重,冥罰尤嚴,為罰極多,爰撮要端,見此篇者,各宜戒勉。


  亂倫之人,永閉地獄,有害人命者,死遭雷擊,戲屍之人,與此同罪。已受陽罰,皆免雷劫,有忠孝事,准抵四分。大善千五,即千五百善亦抵四分。強姦寡婦,當身絕嗣,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為人,為娼妓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五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也。陰司受罪,非比陽世,雖刑罰一次,其身已死,又必使之復還人形,刑戮如前狀,歷劫既滿,此罪始完,如再有他罪,再按罪使受地獄刑罰,嘗見洞冥記中,詳載犯淫孽者,生前如悔改向善,死後自抵除減罪,如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解至各殿,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閉地獄,受諸刑罪。蓋刑罰於淫孽,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也。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徵也。


  誘姦寡婦: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殘疾身。已受陽罰,免八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五百,亦抵七分。


  調奸寡婦:三世絕嗣,以上之劫,各歷三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劫。再轉為人,為貧賤身。已受陽罰,免六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五百,亦抵九分。


  強姦處女:子女淫佚,以上之劫,各歷四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四百劫。再轉為人,為奴僕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四百,亦抵一半。


  誘姦處女:二世絕嗣,以上之劫,各二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二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疾病身。已受陽罰,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四百,亦抵七分。


  調奸處女: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四百,亦抵九分。


  強姦室婦:妻女償還,以上之劫,各三百五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三百五十劫。再轉為人,為隸卒身。已受陽罰,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孝事,准抵一半。大善三百,亦抵一半。


  誘姦室婦:減壽二紀,抱朴子曰:紀者三百日也,金科輯要則云:紀十二年也。此當以金科輯要凡例之言為準。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以上三條(寡婦、處女、室婦)俱屬異姓,若屬親戚,加倍治罪。有服之親,罪次亂倫;若在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奸事未成,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淫一娼妓:減壽半年,染惡疾者,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兔去減壽,遺一子女,為獸一世,若能改悔,免為走獸。


  漁獵男色:與婦女同。十六以上照處女論,十六以下,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淫娼論。(此即同性戀者)

  造淫書者:減壽二紀,若有因閱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揚一淫事: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談閨閣者,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凡姦淫之事,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誘姦調奸,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凡已有子而又置妾者,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凡娶一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凡朋友相見,談淫佚之事者,三次,減壽一月。致人有淫事者,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凡路遇美色,目逆而送之,三次,減壽半月。若假託殷勤,實存惡意者,一次,減壽一算。原註:一算三月也。抱朴子曰:算者三日也。金科輯要則云:算者,三年也。此當以原注為準。


  凡喜聽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淫戲者,一次,減壽一算,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凡喜看淫書者,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凡誘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仆類者亦同。


  陸判官云:按此冥罰,各淫罪固難稍寬,而亂倫之罪尤重,無論以卑凌尊,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今日世風大壞,犯此者每出於仕宦之家,讀書之子,相染日久,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諸神仙不得已,奏明


  玉帝將冥罰明傳陽世,不必隱諱,其有見此冥罰,而知悔改者,減罪。行忠孝者,減罪。積功德者,減罪。若見此篇仍不知改悔,反加毀謗者,定遭惡報或雷擊,或有見此篇遵信而廣傳者,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仕宦,抵傳百人。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


  玉帝,照准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


  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陰間法律——冥罰淫律(白話版)

有句古話叫萬惡淫為首。在陽間的法律對犯罪的人判的噎很重了,陰間的冥律比陽間的法律更嚴懲,為罰極多。其中厲害關係,見到這篇冥間處罰犯淫罪的律條的,請各自警戒自勉。
 
  (1)嫖淫一次娼妓:減壽半年,染上性病的,減壽一年,若能改悔,免去減壽,

  (2)女人找男人的同罪。十六以下照處女論,十六以上,照室婦論;挾幼童者,照嫖娼同罪論。即同性戀者.

  (3)製造淫書的:減壽二紀(一紀十二年),若有因閱讀書造成淫害,罪坐已身,書不消滅,永不超生,拍攝淫戲春宮,與此同罪。

  (4)宣揚一次色情事件的:減壽半紀,若有害人命,減壽一紀;女孩之間宣揚談論房事的,與此同罪。若能改悔,罪俱減等。

  (5)犯亂倫罪的,將永遠關在地獄裡。同時又害人性命的,將遭受天雷擊死。侮辱戲弄屍體的,與此同罪。噎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可以不受雷劫。如果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充抵掉四分罪過。行大善一千五百亦可抵四分罪。  (6)強姦寡婦的,沒有後代,斷子絕孫,受苦地獄,歷五百劫,轉為蟲蟻,又五百劫,轉為禽獸,又五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做妓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受一百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五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行大善五百,亦抵一半。

  謹按:地獄歷劫者,每一劫,即歷一地獄受刑罰之苦一次。陰間司法受罪,可不比陽間法律,雖然刑罰一次,他的身體已死了,又必須使之恢復還原人形,再受刑罰之苦一次。歷劫滿數後,這一罪才算完,如果再有犯其他罪的,再按罪使之受地獄刑罰。在《洞冥記》中,詳細的登載了犯淫孽罪的,生前如果有悔改向善的,死後自然能抵除減罪,如果至死不改者,死後由一殿壓解至各殿,必須歷受誅心獄、銅人獄、割腎獄、鼠齧、油釜車崩大小各地獄之罪,若亂倫的更入亂倫等獄。或永遠關在地獄裡,受盡諸多刑罰。雖刑罰於淫孽的,但是犯亂倫罪為特重。以上地獄,各受若干劫,滿後始得轉劫,轉劫者系投生一次,為一劫。又見金科輯要、輪科輯要二書中,詳列賞善、罰惡各條,而此冥律諸條,亦有減免加等,准抵差別,以見善惡分明不爽毫髮,若參觀金輪二科,暨洞冥記,則因果報應,益信而有徵也。

  (7)引誘姦寡婦: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先天殘疾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八十劫。有害人性命的,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消七分罪。行中善五百次的,亦只可抵消七分罪。

  (8)調奸寡婦:自其第三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三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劫,投胎成禽獸,歷三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天生貧窮下賤的身體。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只可免六十劫。有害人性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只准抵九分罪。行小善五百次的,亦可抵九分罪。

  (9)強姦處女:自己的子女會淫蕩,這個劫要各歷四百次,盡受地獄之苦,轉投胎成蟲蟻,歷四百劫,投胎成禽獸,歷四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給別人做奴隸的下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四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四百次,亦可抵一半罪。

  (10)誘姦處女:自其第二世開始斷絕子孫,這個劫要各歷二百五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二百五十劫,再投胎成禽獸,歷二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出生就滿身疾病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七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七分罪。行中善四百次,亦可抵七分罪。

  (11)調奸處女: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一百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一百劫,再胎成禽獸,歷一百劫。再轉投胎成一個中等貧窮的人。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四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九分罪。行小善四百,亦抵九分罪。

  (12)強姦室婦:自己的妻子女兒來償還罪過,這個劫要各歷三百五十次,盡受地獄之苦,再轉投胎成蟲蟻,歷三百五十劫, 再投胎成禽獸,歷三百五十劫。再轉投胎成一個奴隸兵卒身。已受到陽間法律處罰判刑的,免一百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三等。有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准抵一半罪。行大善三百,亦抵一半罪。

  (13)誘姦室婦:減壽二紀,金科輯要則云:一紀為十二年。以上之劫,各歷一百年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一百劫。再轉為人,為孤獨身。已受陽罰,免三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二等,有忠孝事,准抵七分。中善三百,亦抵七分。

  (14)調奸室婦:減壽一紀,以上之劫,各歷七十即受苦於地獄,為蟲蟻,為禽獸,各歷七十劫。再轉為人,為中貧身。已受陽罰,免二十劫。有害人命者,罪加一等。有忠孝事,准抵九分。小善三百,亦抵九分。

  (15)以上的寡婦、處女、室婦俱屬別人家,如果是親戚,加倍治罪。如果是平常的親戚,罪次亂倫;若果人家還在服喪中,罪加三等。無論僕婦,無論奴婢,姦淫之罪,俱照上論。姦淫之事沒成的,減壽半紀,有害人命者,照成奸論。

  陸判官淫律補篇(判官名之道,宋時人也)

(16)凡姦淫之事後懷孕的,有用藥打胎,致喪一命者,加倍治罪。

  (17)凡姦淫處女,在十二歲以上者,雖屬引誘調戲,俱以強姦論,若有害人命者,加倍治罪。

  (18)凡噎有老婆的而又娶小老婆的,娶一人,減壽二年。有功名者,削功名八分,不減壽。

  (19)凡寡婦無意改嫁,而用計誘之者,減壽三年。有意改嫁,免去減壽。

  (20)凡娶一個寡婦,留夫家一子女者,減壽二年,子女致死者,減壽一紀。  (21)凡朋友相見,一起談論色情之事的,三次,減壽一月。導致他人犯淫罪的,減壽三年;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

  (22)凡在路上遇到美女,回頭看不停直到人家走遠的,三次,減壽半月。如果假借名義假獻殷勤,其實心存惡意的,一次,減壽三月。

  (23)凡喜愛聽色情淫戲者,一次減壽三月。有功名者,罰停遲功名。點一次,減壽三月,若有所害,轉獸一世。

  (24)凡喜愛看色情書籍,色情圖片的,三次,減壽半月,致生疾病者,減壽三年。

  (25)凡是引誘他人行淫事者,照人所犯之罪減二等,父兄縱子弟行淫者、縱容奴僕下人犯淫的亦同罪。

  陸判官云:按此冥律處罰條例,種種淫罪固然難得寬恕,然而犯亂倫罪的尤其嚴重,無論以下犯上的,以長欺幼,死後俱入無間地獄。  現在世風日下,犯此冥律的大多是出自於有錢人家,當官人家,會讀書會認字的,耳聽眼看的時間長了,就習以為常,迷不知恥,將不知所終。

  天上諸神仙不得已,奏明玉帝將此冥律處罰條例明白的廣傳陽間,不必隱藏忌諱,其中只要有人見到此冥律處罰條例,而知到悔改的,減罪。忠心報國孝順長輩的,減罪。積功德的,減罪。

  如果見到這篇律條仍不知改悔,反而加以抵毀誹謗的,一定會遭惡報或雷擊,或者有見到此篇冥律遵守尊重相信並且廣為傳播的,傳一百人,增壽一紀。傳二百人,無子得子。傳三百人,增壽二紀。傳四百人,子孫盛昌。傳五百人,功名連綿。傳一千人,名登赤籙。傳流天下,死後成仙。傳十富豪,抵傳二百人。傳一個當大官的,抵傳一百人。

  此皆經孚佑帝君奏明玉帝,照准施行。

  謹按:《金科輯要》,系清咸豐六年!文昌帝君降於湖南醴陵縣之擂鼓橋誠盡林,此科原乃上帝所定,秘之玉篋!文帝懇求玉旨,頒行人世,發明天律,又曰陽律,罰民之惡,降災劫以誅其心。清光緒三年!文武二帝,懇蒙玉帝准後,頒《輪科》彰明陰律,核人之罪,有地獄以誅其魂,又經諸仙述輯,凡《金科》所未盡有者,是書續傳其旨,飛鸞繕稿,普示人間。

  按:地獄不是佛菩薩設的,是各人自己的惡業感召的。所以不要說佛菩薩會不會原諒我,佛菩薩一直在原諒我們。很多朋友看了這個冥律害怕,因為自己造過一些罪業。害怕是應該的,但僅僅害怕是不可取的。一口氣在,就有迴轉餘地,彌天大罪,真悔即可消除。唯一的辦法是立即回頭,戒除邪淫,立功贖罪,一心念佛,求生西方,方可轉地獄苦報為蓮花國土。阿彌陀佛有大威神,地獄現前的眾生一念改悔稱念佛名,還能救度到西方淨土,何況我等還沒有到地獄現前的地步,千萬不要拖拉自誤。南無阿彌陀佛。

  雲水憐心按:古時要廣傳多人,非耗費很久時間,甚至數百年以上方能流傳天下,然拜網絡科技所賜,如今只要移動滑鼠點按貼文,一夕之間即可完成古時不可能的任務!上天慈悲,亦未因為科技發達而否定或改變古時頒布的《冥罰淫律》明傳陽世施行條文,同時這也是給有心改過、有緣、有幸能夠看到此篇條文的善信大德最好、最大、也最快的改過、積陰德方案,如果您有心廣傳天下,看要複製粘貼任何論壇、BBS站、部落格、家族、文章、個人網頁,甚至再懶一點只貼《戒邪淫論壇》網址
http://bbs.jiexieyin.org,吸引他人瀏覽亦達廣傳之效,不用客氣,我們完全支持您,您愛怎麼轉貼隨您運用,且《功過格》有云:

  「凡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犯錯者遵從:記50功;

  凡人有過錯,低心相勸,曲挽從正,縱使他人不聽:記5功。」

  聰明人應該知道怎麼做吧~反正不管他人遵不遵從,只要有人瀏覽了《冥罰淫律》就開始記功,若有心勸人者、發大無畏心者,可直接發布運用,若因此被人嘲笑、揶揄,您仍被記功,若因此挽救沉淪學子則記功更多!《功過格》有云:

  「造一部戒淫書:記300功;

  當欲染境,守正不染:記50功;  發一言利及百姓:記50功;

  發至德之言:記10功;

  發言有章,隱惡揚善,勸人行正:記5功;

  對人講究三教格言,善惡報應:記5功;

  傳人一保益性命事:記5功;

  編纂一保益性命經汝:記5功;

  勸止傳播人惡:記5功;

  見一美色不留盼:記5功;

  興事利及十人:記1功。」怎麼算,都划算 附:邪淫抱銅柱--淨空法師說故事

  民國初年,章太炎先生遇到一件事情,這是他的女婿朱鏡宙先生告訴我的。有一天晚上,有幾個小鬼抬了轎子來接章太炎先生,他說:『到哪裡去?』他們說: 『東嶽大帝請你去當判官。』他一想:『當判官,不就要死了嗎?』他們說:『不會,早晨我們會再送你回來。』這樣他就去了,不去也不行。

  東嶽大帝的判官,地位很高,如同現在的秘書長一樣。所以,他很忙碌,日夜都不能休息,白天要辦人間的事情,晚上要到鬼道去上班。有一天他突然想起地獄裡的炮烙,抱銅柱就是炮烙,將銅柱燒得通紅,人抱上去,這個太殘酷,他建議能否把這個刑罰廢除。東嶽大帝聽了笑笑,他說你先去參觀一下。閻王就派了兩個小鬼帶他去,到了炮烙的刑場,但他看不見,於是就覺悟了,原來這是自己業力變現的,章太炎先生沒有這個業力,所以到刑場他看不到,於是就不再提了。

  『抱銅柱』是邪淫的果報。所以,地獄是不是真的有?不能說真有,也不能說沒有。為什麼?業力變現的,就像人作夢一樣。你說夢有沒有?不能說有,也不能說沒有。因此,地獄種種刑罰都是自己業力變現出來的。明白此理後,惡的習氣不能不改,要是不改,將來就變這個境界,真是自作自受,不是閻羅王給你受的。人間的牢獄、種種體罰是人造的,地獄裡的不是人造的,不是閻羅王造的。  

由此可知,天上的福報,如佛經上講的欲界天、忉利天、兜率天、化樂天的福報,是不是上帝建好了讓我們去享受的?不是,善業所感的善果,也不是人為的。由此可知,善惡的力量不可思議,經上常講『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這三個力量一樣大。所以,佛陀對我們的恩德無他,就是把這些事實真相統統告訴我們,覺悟的人、明白的人就要知道自求多福!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佛教故事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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