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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刑拷問 「周克華」的屍體終於全盤招供了

重慶警方在網上,報紙上留下一堆正式的,試水的,清楚的,模糊的,雜亂無章的照片以後,就撤回(警官原話) 到禮堂召開勞模授獎大會了。甚至也毫不不理睬我們的質疑和呼喚了。

我們不是理想主義者,不敢奢望所有的答案,或線索都清清楚楚地亮在地上,等我們彎腰去拾取。所以,古代宋慈,狄仁傑等,在破案的路上才有那麼的艱難險阻。我們很幸運。因為我們的案發現場,留下了很多可以拷問,推敲,捋順聯繫的圖片。

我們通過採用高速攝影,圖像補光,解析度加強這樣的高科技,
(參見下面的:高速攝影,把擊斃周克華的功臣們推向法庭!

來嚴刑拷打周克華屍體的這些照片,它們終於忍受不了折磨,全盤招供了!

現在,我們就把刑訊室的帷幕拉開,請您一起來審查他的招供。

首先引起我們極大興趣的是,一副1兩重的眼鏡,竟然跑到離死者腳跟約4米的地方。這太反常了!



(凱迪圖片1)

請您立刻做個小實驗,離開電腦,站起來。把個打火機,重量和眼鏡差不多,放在您自己的頭頂,(模擬眼鏡)。然後您突然甩頭,(模擬您被槍彈擊中的身體突然震動)故意把它落在地面。當然,您如果能捨得用真眼鏡更好了。 您看看您的打火機會落下多遠?

我做的實驗是在我身邊1米以內! 您呢?

顯然,這是在戴眼鏡人突然的身體移動+停止時,眼鏡離開腦袋,飛出的。身體突然移動獲得加速度,停止使眼鏡離開身體,繼續前進!如同您在突然加速,又突然剎車的列車上看到的那樣!

一顆高速小子彈頭,除了穿過人體,繼續前進外,對100多斤重的人體造成不了讓其位移的衝量。

只有質量相近的物體,以高速/快速,衝擊同樣質量的人體,才會有讓眼鏡離開身體,飛(+彈跳)到4米的距離的衝量。

我們的現場情形,恰好就是由這副遠處的眼鏡開始。它是本案第一個動作道具。

2012年8月14早上,重慶童家橋的一個小巷子裡,2名警察及其他配角,開始了這個震驚全國的掃黑劇目。

在和平年代的警察眼裡,如果目標是快速活動的,想要出手2槍就命中2槍,難度比較大。何況是陌生的地形地物里。所以,警官們第一個自選動作是:放倒目標,進行下一步。

當 雙方2人身體接近時,突然,警官飛腳下了掃蕩腿,絆倒了正在匆忙行進中的周老虎(請不要說他是在清晨悠閒地散步速度)。於是,像急剎車裡的小物品那樣,周的眼鏡飛出,落地,彈起(滑行),再落地,停止。



(凱迪圖片2)



嫌疑人條件反射下,努力要爬起來,並條件反射般地怒罵這突然襲擊!因為他絕對想不到,這個只看過他面孔不到幾秒鐘的2個陌生男人,竟然突襲他。「哪裡來的仇家?對手?劫匪?便衣?」他在瞬間閃過各種推測."他們要幹什麼?「



(凱迪圖片3)



嫌疑人被突然絆倒,但他又迅速跪起來了。沒有來得及站立起。 他自然要面對眼前的陌生人說什麼,或做什麼,只是這些都不重要!即使2個警官是否把對方說出的地道的 長沙話,南京話,濟南話,都聽成是周老虎的重慶話也不重要,甚至2警官是否亮出警官證件,是否是身著警服也不重要。 為什麼?

因為,一。 2警官身上沒有受傷,更無槍傷。等於嫌疑人對他們什麼都沒有做!二。嫌疑人已經被他們打死了。 所以,我在本文里忽略了警官們 在媒體上渲染的槍戰對射獨白,不予採納。

這就是「以事實為依據」!以照片上承載的事實為依據。

顯然,嫌疑人說的什麼話,惹惱了警官,作為威懾或警告,他抬手就打了一槍,子彈穿過旁邊的窗戶框。



(凱迪圖片4)



這一槍好像起到些作用,嫌疑人立刻楞住了。1警官趁機猛撲上去,扭住嫌疑人一隻手,於此同時,另一警官在前面掏出手槍威懾,配合制止了嫌疑人的反抗。於是,後面的警官把嫌疑人的左右褲兜,左右屁股口袋,以及背的小黑包裡面的物品全部掏出來,扔在地上。當然,前面的警官,也把其胸前的左右衣袋也搜查了一遍。

這樣,他的所有衣褲口袋都翻出來,白白的。



(凱迪圖片5)



突然,警官在搜出的物件里發現了什麼。他們激怒了,在疑人身前的警官拔槍對嫌疑人的腹部開了一槍。立刻,鮮血從他的腹部子彈入口,和側臀出口,透過衣服湧出來,並滴到他跪地的膝蓋前面。這時,嫌疑人的左手在身邊自然下垂,所以,他的左手腕,立刻沾滿左側臀的鮮血,。

幸虧左屁股口袋已經被提前翻出來了,所以,這口袋就倖免,或者說,沒有被血液染紅。這隻雪白的屁股口袋,成為這具屍體的有力招供:他先是被人活捉,然後被槍擊這個推斷的最大證據。



(凱迪圖片6)



對,這就是周克華屍體照片招供的。您看:從照片裡嫌疑犯屍體上的右邊腰部+左邊臀部,都有明顯的不規則塊狀血跡。(原照)尤其是其左膝蓋旁邊,發散型的血跡,間接地顯示,嫌疑人的褲子布料比較薄啊。



(凱迪圖片7)



讓我們放大,加亮,看的更清楚些。特別是左邊側臀的深色(藍色褲子+紅色血)血跡(加亮照)



(凱迪圖片8)



讓我們看的更細緻些:我們會立刻明白,原來開槍前,2個警官是徹底制服了,或者說,活捉了嫌疑人啊!



(凱迪圖片9)



幾乎是同時,他身後的警官也拔槍對其腰部射擊!立刻,鮮血從他的右腰子彈入口,和前腹部出口,透過衣服湧出來,一串串地滴到他跪地的膝蓋前面。



(凱迪圖片10)



讓我們看看這一槍血跡的近景。對,下面就是沿黃色框內向下體方向,在衣服里滲流的血跡。



(凱迪圖片11)



然而,幾秒鐘後,突然感受到巨大的身體疼痛,使嫌疑人再也支持不住,身體向前傾倒了。這時候,他腰部的槍口還在向外流血。

但因為身體倒下,血液就受地心引力,開始沿著(藍色框指向)他的腰部,向地下滲流。因為這時腰部槍口處在身體上方,而在他的腹部,有更大的洞口,於是血不再向上冒出,而是隨重力,從腹部的子彈出口那裡,流向地面。



(凱迪圖片12)



所以,我們看到,在嫌疑人的腰部,滲出的血液就這樣地形成了一個直角血跡!

現在,讓我們察看,總結這2槍的分布。



(凱迪圖片13)



根據右邊腰部+左邊臀部布料上的血跡面積,可以看出,這2槍,是在嫌疑人右側前,右側後的交叉方向,幾乎是同時射擊形成的。



(凱迪圖片14)



警官射擊他的第1/2槍,使鮮血從他腹部流出。他如果要下意識地去捂住傷口,自然會滿左手,或者滿右手,沾上自己的鮮血的。但照片上,他的2隻手是乾淨的!

發揮本能的機會都沒有等到,就來了致他死命的第3槍。

時間上,這2槍間隔非常短,所以,次序上可以置換。邏輯上,如果第一槍是擊中腦袋,那麼,第2,3,槍就不必要了。

嫌疑人,帶著槍傷,第二次倒下。但他雙手撐地,又在拚命掙紮起來。因為他現在明白了:2個陌生人是想要他的命!此時,離他最近的警官立刻朝他身體壓上去!企圖控制住他。我這裡就不貼那被壓出肉腿形狀褲子的特寫照片了。



(凱迪圖片15)



讓我們看到更仔細些,把局部放大,加亮後看到:

上:左肩外的血區,

中:左手腕的血跡,

下:左膝蓋旁的血區。

尤其是中,下血跡信息,清楚地證明:嫌疑人在頭部中槍前,已經受非致命傷,無法立刻逃離。警官只要喊來救護車,便可以得到一個活口。那麼,得到他是否10次命案在身,如何作案的詳細交待,是完全可能的。



(凱迪圖片16)



但是,事件發展與我們按法律所期盼的相反。 警官將已經受傷的嫌疑犯右手反扭,扭到背後,控制其自由掙扎,並再次拿到自己的手槍。在扭動與掙扎中,嫌疑犯本來在右腰邊的小背包,被推擠到了左邊腰後!嫌疑人崛起屁股,腳拚命蹬地底,把右腳上的皮鞋尖都蹬的變成直角,想努力掙扎站立,拚命逃離這2個兇悍的傢伙。



(凱迪圖片17)



然而,就聽到「砰」一聲!警官的第3槍射出。在地面上給我們留出了下圖里「槍擊噴射區」的血跡。幾乎同時,嫌疑人做了最後的掙扎,他努力推牆,想把壓迫他身體的警官擠開! 但是,隨著腦袋擊穿,他的手腕帶血的左手依牆上,立刻失去力氣,自然滑落到地面,在牆上劃下了幾乎完整的90度1/4圓的血跡,落在地上,就再也不能動了。他死了。



(凱迪圖片18)



假如,很久後,警方真的發表了嫌疑人左腦彈孔照片,且那個彈孔比其右腦的彈孔更大,那麼,我們會理解2警官使用了大口徑的槍枝,來擊斃這個人。網友們可別說警方沒有使用步槍,或衝鋒鎗,或消音器的條件喲!



(凱迪圖片19)



和上面相互呼應的證據圖,就是死者左肩膀的血跡。感謝高速攝影,我們知道了哪裡是子彈入口,也知道為什麼會有,長條斑,小圓點樣的血跡。



(凱迪圖片20)



那麼,您幾乎會情不自禁地問:「頭部中槍,頭部噴射(飛濺)出血跡怎麼噴到了肩膀處了」?這個現象是下面的圖解釋的。



(凱迪圖片21)



當然,您如果看看下面的模擬錄影,或者自己照做一次,就會恍然大悟了!
模擬錄影: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NDUwMjYxNzky/v.swf

上面是子彈擊斃嫌疑人的第三槍噴射區。(其它2槍因服裝覆蓋,噴出的液體被布料擋住,故沒有血液噴射區,只有流血區)



(凱迪圖片22)



現在,讓我們看看因近距離射擊,槍手自己造成的滴血區(血噴到槍手身體光澤處:手,臉,槍。這些表面光滑,無法吸收血液。所以,當警官們離開屍體後,這些臨時落上的血液,就散落到警官走過的近處地面),您就會明白,那地上的血跡為何那麼亂了。當然,您也會理解,為何警官要說,」打完就撤退了「。大概是去洗手+換衣服吧?說到這裡,你會恍然大悟,為什麼同一個警察要,在1天裡,穿 2個不同警號的制服出來。那些照片就不再重複貼了。



(凱迪圖片23)




是的!嫌疑人就是如上圖那樣,屁股撅著,頭部中了致命的第3槍,然後死去。左手腕在牆上,做了他人生最後一件事:劃下小半弧線的血跡。

隨著肚子,頭部不斷湧出的鮮紅熱血,流入了他的胸部,頭部。血液成了潤滑劑,使他的上半身,腦袋,克服了與大地的摩擦力,緩緩向(前方的)低處移動。最後,屁股落下來,上身伸直了。這樣,他頭部也就前移, 離開了它中彈時的血液噴射區。相對運動,噴射的血跡區退到了他的肩膀下。

2個區域的血跡已經出來,最後,讓我們加上死者流血區,來完整地看明白整個「擊斃」的現場吧!

細節:



(凱迪圖片24)




全局:



(凱迪圖片25)




眼鏡落地遠處,告訴我們,戴眼鏡的人是身體突然跌倒的!
對於已經跌倒的人,相隔他1-2米遠的警官們,當然有立刻撲上去壓住其身體,然後銬住,審問的機會。哪裡有開槍的必要和理由呢?

但結果竟然是擊斃閃電戰!古話,迅雷不及掩耳。今天,迅彈不及摸傷。連續的3槍射擊真快,快到連受槍傷人自己出手,摸/按一下自己的傷口機會都沒有來得及,就帶著2隻乾淨的雙手,一命嗚呼了。 請別說他雙手持槍射擊沒有空閒啊。

只有一個可能,警方對活人口供不敢興趣。所以是蓄意謀殺!

但是,我們對悍匪活人的口供感興趣!因為他涉及無數人今天和未來的安危。

人民雇傭了警察保護自己生命和財產。所以,人民有權知道,警察到底幹了什麼保看護作。2個重慶警察,擊斃周克華的功臣們, 你們一定有上法庭,向全國人民說明白,為何要,如何擊斃」周克華「的那一天!因為薄熙來的下場讓我們有信心等待那一天。

重慶警方,在高科技的嚴刑拷問下,周克華的屍體終於全盤招供了!你們何去何從啊?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凱迪社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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