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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黨媒 揭秘:中國領導官員簽字的十大秘密

  在中國,當你拿著一摞文件去找領導簽字的時候,你會在心裡琢磨他簽字的用意嗎?其實,這領導的簽字學問可大了。

  一、「按規定辦理」,可以理解為不予辦理嗎?

  凡下屬見到領導簽字「按規定辦理」,都認為是可以辦理,一般都趕快辦理,因為下屬向領導表達忠心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敢於為領導承擔風險。以後上級機關在調查單位的爛事時,凡是簽字為「按規定辦理」的都可以理解為簽字沒錯,錯是錯在部下沒有按「規定」辦理。當然也有少數部下不買帳,認為案「規定」根本就不能辦理。如果你硬要死扣「規定」而沒有抓住簽字的核心「辦理」二字,不能全面、準確地理解領導的意圖,以後你和領導的關係只能是漸行漸遠了。

  二、「請酌情辦理」,沒有叫你違法違規辦理

  凡是爛事領導簽了字,除了否定詞(一般不會出現)以外,部下都領會是叫你辦理。「酌情辦理」比「按規定辦理」意思更遞進一層,而且還有看得起你才叫你辦理的絲絲情意在裡面,部下一般都會傾情辦理。

  雖然這是辦爛事最危險的簽批,但現在是依法辦案了,對「酌情」二字總不能無限上綱。「酌情」可理解為斟酌情況,實際情況不允許就不能辦理。因此,責任還是在部下,知識欠缺,政策把握不好,應該受到批評。

  三、劃圈有學問,一般人不知

  現在領導為了節省時間,簽批文件就用劃圈來代表「同意」的意思。一般人看到領導在文件上劃了圈,就按照同意的意思辦理了。

  有些爛事,在走程序的文件上領導雖然劃了圈,後來竟然沒有領導責任。原來領導不是在呈文要求辦理的「辦理」二字上劃圈,而是將圈圈劃在模稜兩可的中性詞或自己的名字上。只要不是圈在「同意」或「辦理」之類的詞上,均可理解為領導還沒有同意。所以,上級來辦案時,這證據不能靠推理、想像,還是不能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四、字少還改體,以後耍賴皮

  有的領導簽字更有一絕,沒有批語,也不劃圈,在「呈某領導批示」幾個字下面一划拉下來,寫上年、月、日便是,而且年月日還是阿拉伯數字。

  是爛事,只要領導簽字,部下都明白領導是要辦理或可以辦理。領導不願辦理就不會簽一個字,假如簽「不同意」不是得罪人嗎?

  這事有人捅出去了也沒關係。上面來調查,就說時間長了,記不清了,這幾個字好像不是他簽的,要不可作筆跡鑑定。但數字太少,筆跡鑑定很難下結論,那責任自然又是下面了。

  還有的領導只簽一個姓,而且這個字的字體還跟過去自己的習慣寫法不一樣,連年月日都是將別人簽的一划拉過來的。改體簽批且很少字跡,在以後應付調查時可為耍賴預備伏筆。

  五、「同意請某某處理」,如墜雲裡霧裡

  「同意請某某處理」,同意二字後面沒有逗號,也沒有字句間隔,你說我同意辦這件事也行,你說我只同意某某同志來處理這件事也行。

  如果某某同志辦理了,看得出首先是我同意的,據此,我也好順著來頭不小的來人跟上層搭上關係;如果某某同志不辦理,那也沒辦法,只能說明我威信不高,副職或下級不聽我的。

  一般副職或下級接批示後因不知所云都會為難,但根據平時經驗或試探性再請示,之後都會去辦理,除非他與主官矛盾很深或從來就是一個膽小怕事的人。

  六、「請按程序辦理」,可能是想放線釣魚

  不是單位以前辦理都不按程序,本來辦事就都有程序,還為什麼要簽「請按程序辦理」呢?

  想辦爛事的來人拿到批示後,開始辦理各環節還算順利,不久卻又卡住了。經過一番「溝通」、「運作」,爛事終於按「程序」辦妥。

  領導也有領導的難處。或是礙於情面,或是來人有了某種口頭承諾,但怕「魚」熘掉,就先答應下屬辦理,在辦的過程中看下屬的「表現」。如你不能「及時」兌現承諾,對不起,中間有個環節是交代過的。

  七、「同意辦理,如有問題另案處理」

  同意辦理之後加逗號或不加逗號都可以,反正意思都是一樣的。領導幾次告訴你,叫趕快辦,可你不願承擔責任,還提出一定要領導簽字。那好辦,領導簽了「同意辦理」,你再不辦,那你還想不想繼續留在原來的重要崗位上了,自己考慮考慮。

  當然,領導的簽字是有些問題。是辦手續前另案處理,或是辦理後另案處理?是你說有問題,還是別的什麼人說有問題?是你這一級處理,還是上級派人來處理?有問題肯定是你們具體辦手續的人才知道,別的人誰知道?不要再問了,趕快辦,領導已經簽字了。這個簽字實際上是在保護你,一看就知道以後跟你沒關係。

  這事跟簽字的領導也不會有關係,因為簽批的「如」字後面早已提示過你,這事辦砸了,說明你水平不高,沒看出有問題,需加強學習。

  八、簽字不發文,發文不簽字

  這招雖然很少領導用,但一用還真讓人嘆為觀止。

  比如上級某領導限期讓你匯報某件事,你一邊安排人員斟酌文字,一邊在上邊走動關係。為了尊重領導,你也在期限最後一天簽了字。當得知這個領導所在崗位可能馬上有些變化,因此就交代送文件人員暫不要送去。假如後來這位領導位置沒變,從簽字時間上看本人也說得過去。假如後來這位領導位置確實變了,也就沒事了。

  又比如對於自己無關的過去的事,先將事情整成材料上報再說,反正才材料上沒簽自己名字。假如得罪了上面什麼人就說不知道,如果得罪的是重要領導,那麼還要讓這位領導知道自己追查或批評過辦文「失職」人員。如事情與上級領導沒有關係,那就不客氣了,「酒宴晚來者一般吃的都是好菜」。

  一般來說,作為本單位文秘人員,他們有時受一點委屈也沒什麼,知道是為了領導,智商高的都不會說話。

  九、「根據某會議決定,同意即刻辦理」

  這種簽字貓膩都在會議。開會前領導跟會議記錄人員交代好,一定要注意將其他領導成員有「同意」意思的話都寫上去,將本人有反對意思的話也要記錄下來。

  會議開始,他先說明這是上面要求的事,大家討論一下。一般會議成員都不會有意見,也不敢有意見,因為他們怕傳到上級那位領導耳朵里以後日子難過,會上至多說一兩句含煳其辭的話。有的成員嗅出第一把手的真是想法,馬上就「勢」尋找根據發表「同意」意思,會議「同意」之風肯定充滿記錄。而且會議記錄本上還會出現讓人啼笑皆非的記載,想不同意辦的人記錄成同意的,想辦或一定要辦的人在記錄中卻是不太贊成,是後來才同意「大家意見」的。

  像這樣的會議一結束,當然可以即刻辦理,領導簽字後也如釋重負。以後假如紀檢監察單位來查,只要把會議記錄叫人拿出來,就沒有多大責任了。因為按中共會議原則,少數必須服從多數。

  十、只要上級有簽字,下級趕快拍馬屁

  主管領導、不主管但這件事對自己經濟有利也行,只要領導簽了字,哪怕只簽「酌辦」或「閱處」,自己均要表現出「尊重」之意,簽字果斷就是最好的表示。

  如有一位領導簽了一份貓膩合同,讓單位損失了上百萬元。這件事其他副職均不知道,看來這位領導要脫不了干係了。可這位領導拿出一份有上級領導在合同上作出多處修改的原始材料,調查組就很快收場了。

  在中國,簽字藝術雖然深奧,但學習簽字藝術並不要下多少工夫,功夫要下在簽字以外。只要上面有人,下面有兄弟,掌握以上10種類型的簽字藝術應該說就基本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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