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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中院攤上大事 律師紛紛約戰 公開電視辯論

7月12日上午,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被長沙中院執行注射死刑。曾成傑之女曾珊悲憤公開表示,家屬沒有得到通知,連最後一面也沒見到,引起輿論譁然,長沙中院遭到一片質疑。

7月14日長沙中院連發三條帖子進行回應,被外界認為既是法盲又是流氓,引發社會各界追蹤事件的真相。有律師連夜向長沙中院發公開信,有律師向長沙中院約戰,甚至要求公開電視辯論。

長沙中院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網絡沸騰

正當外界聚焦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曾成傑是否被秘密處死,為何家屬沒能見上最後一面之際,長沙中院官方昨天下午在其微博回應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

長沙中院官方昨天下午在其微博回應稱:「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對犯人執行死刑時,犯人必須跟親人見面」,網絡沸騰,引發潮水般的質疑與憤怒。(來源:網絡)

該微博發出儘管半小時不到就趕緊刪除,但是還是被很多人截圖,網上到處轉發擴散。這條直接違法的微博由長沙中院發出,網絡沸騰了。熟悉法律的律師和司法界相關人士紛紛找出有關的法律條文對其進行了狠批與教育。

中國大律師陳有西引述最高法《刑訴法解釋》423條: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並提供具體聯繫方式的,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法院應當準許,並及時安排會見。

北京著名律師劉曉原直接用公開信的方式向長沙中院回應了此條款的法律出處,《關於進一步嚴格依法辦案確保辦理死刑案件質量的意見》第45條規定:法院應當告知罪犯有權申請會見其近親屬並及時安排會見。對此,最高法院在刑訴法司法解釋中有規定。不讓死刑犯見家屬最後一面,不僅違反規定,且有失司法倫理。

長沙中院稱驗明正身時告知被批再暴露違法

長沙中院面對網上潮水般的質疑與憤怒,當晚7點左右發一帖子解釋說:「7月12日上午,長沙市中級法院在對罪犯曾成傑執行死刑前驗明正身時,法官告知其有權會見親屬,但罪犯曾成傑並沒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遺言中也沒有提出」。

該回應再度遭到人們極大質疑,被認為是用「死無對證」來搪塞。同時該解釋被律師們找出新的法律漏洞,就算長沙中院這段話,每個字都是真的,也暴露再一次違法。

周立新律師譏笑道,長沙中院是在驗明正身才告知有權申請會見家屬,如果要會見難道打飛的(坐飛機的意思)嗎?司法解釋的文意顯然不是這樣的。反正現在死無對證了,可以流氓到底了。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仝宗錦批駁說,「驗明正身已是馬上執行死刑之時,這時根本不可能安排會見,因為假如當事人申請,其親屬趕來是時間不夠的。實際上,驗明正身是解釋426條規定的,這時只有詢問遺言信札等過程,而會見權是423條規定,這應是驗明正身前幾天。因此上述合二為一過程本身就違法」。

廣東工業大學副研究員林濾山也認為長沙中院,出爾反爾,對法律沒有基本的尊重!中國法治,路漫漫。他分析說:「既然告知死刑犯有權會見親屬是法院的責任,長沙中院就有責任舉證自己盡到了告知義務,不要『欺負死人不會說話』。另外,驗明正身時才告知,也是違法的,是在變相剝奪會見權利。如此匆匆地處死並火化,很容易讓人產生各種聯想。」

律師何輝新乾脆直接表明態度,都不相信你們的說辭!秘密殺人!你們逃不掉未來的審判的!

長沙中院回應被譏「臨時工」乾的

昨晚8點長沙法院再發一條微博稱由於微博管理人員對刑事法律學習鑽研不夠,想當然辦事,面對網上輿論不淡定,導致發出了一條錯誤信息並在領導發現後刪除。並稱對此表示道歉。

大陸資深媒體人「大鵬看天下」公開表示,「一群法盲,以及無視法律的人,執掌著中國的法律!生命只有一次,必須尊重,否則,每個人隨時會掉腦袋,中國夢就真的無法實現了。到底是誰這麼著急殺人滅口?必須揪出來!!!」

大陸著名時事評論員、作家李承鵬表示套用前段時間崔成浩的段子就是:一個充滿了臨時工的法院,就是臨時法院。

長沙中院被罵無恥律師約戰

長沙中院視人命為兒戲,並隱含外界不為人知的黑幕激怒了網絡社會各界,紛紛要求長沙中院給公眾一個說法。

大陸著名律師楊學林公開表示,今晚,長沙市中級法院連續發了三條堪稱無恥的微博,除了引發網民的一片唾罵,還引起了體制內健康力量的擔憂。他們心急如焚地吐槽該院:應該學習運用新媒體。我覺得還是先學習良心和人性為妥。如果良心大大的壞了,人性統統的滅了,學啥子也是白搭!

他甚至提出跟長沙中院約戰:「我正式提議與該院院長公開辯論,電視直播!」

中國人大代表遲夙生律師也公開表示,我不是曾成傑的辯護律師,但是以前一直在關注曾成傑之女,因為該案不是他個人的問題,類似的案件一直層出不窮,包括我生活的城市又發生了一起,各地亦然。對於他的判決也是有判例之意義,對他執行死刑的方式也對其他死刑案件有現實的指導價值,因此必須關注與吶喊,不是為曾女。

新浪認證的傳統文化研究者「霧滿攔江」表示最初看到曾成傑女兒的微博,直感言無法相信,秘密處決一個商人,這怎麼可能?可隨後長沙法院發博,先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執行死刑要通知家人,發現疵漏後改口說曾成傑本人沒提出見家屬——這話你信嗎?玩死無對證嗎?這世上,還有什麼比人命更大的事兒?最後他要求:「長沙中級法院不能如此草率,必須還公眾一個說法!」

湖南湘西州政府曾大力鼓勵民間融資,造成了公開、合法、大規模的民間融資。08年換何某某擔任湘西州黨委書記後,開始打擊民間融資。政府內部通知要求黨政幹部退出民間融資後,黨政幹部提前收回10億元的本金和利息立即引起了擠兌風潮,致使民間融資危機全面爆發。曾成傑為原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總裁,「三館公司」被作為湖南兩級政府重點打擊的對象,當地政府在該集團沒有進行資產評估就將案發前經評估價值23.8億的資產,低價變賣給湖南省財政廳下屬的房地產公司,造成「三館公司」資不抵債,曾成傑7月12日被長沙中院處執行注射死,被外界認為是遭「殺人滅口」。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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