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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司法內幕/陳有西:生是組織的人 死是組織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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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案件的審判,一些細節通過律師的介紹正在逐漸明晰起來。

我在2010年9月的那篇《中國官員為什麼選擇自殺而不願接受審判》文章中,分析當前中國刑事訴訟模式下官員受審的心態時說:

「專權之下,法制化反腐越來越衰竭。《刑事訴訟法》越來越被被擱置和破壞,官方相信,包括現在最應講法的檢察院也相信,按現在的刑事訴訟程序,不可能破案,需要用紀委的不受刑訴法制約的辦法才有用。所有指使這樣做的有權官員,對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對法庭審判也是不相信的,對律師作用都是不相信的。我已經不至一次聽到反貪局長、檢察長、紀委的高官說,現在的縣長、縣委書記,只讓我審個五天五夜,查個十來天,沒有一個是不夠判的。對自己隊伍的懷疑和不信任,已經比百姓還不如。他們更相信內部的單方面的匯報,相信內部的批示。

「這樣的人,等到他自己一犯事,一被「雙規」,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為他查明真相、澄清事實,請律師辯護只是演戲,多化冤枉錢,象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說的:我是黨的人,怎麼能夠請律師同黨對抗?黨要把我怎樣我就怎樣。他作為一個省委書記,根本不知道現代法制理念是怎麼一回事,根本不知道律師辯護對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自己先「自宮」了。他們即使知道有冤,也覺得不如冤枉承認還可能判輕一點。如果請了律師一辯,態度就不好了,就會重判了。好多檢察官和紀委人員,就是這樣「教育」被告人的。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自己出事後都是這樣看待法院和律師的。所以他們出事後,根本不想請律師,因為他們知道中國的法庭審判完全是虛假的,請律師不過是過個程序,是根本沒有用的,判決方案早就討論好了。他們在台上時就是這麼幹的。從來沒有真正把法律當回事。法院如果不按他們的批示辦,這些法院院長是不想當了。他們對中國的法制是完全不相信的。」

2008年4月11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法定期限內,他沒有提出上訴。判決生效。當時官方媒體評論說,他終於知道自己罪大惡極,想明白了,不上訴了。胡長清、王昭耀出事的時候,家屬首先想到的都是如何找官方關係擺平,而對律師的辯護不抱任何期望,以致被訴訟掮客騙子騙走上百萬「律師費公關費」。劉志軍為了把部下撈出來,叫丁書苗準備了4000多萬收買中紀委官員,從來沒有想到去請律師辯護。這次對待自己的案件,他自己和家屬請的律師被強行更換,於是對官方指定的律師說,不用辯護。錢列陽律師對媒體透露說:「他反覆說的一條,『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認,事實都是這樣』。不僅放棄辯護,叫我們也放棄辯護。」「對律師而言,最擔心莫過於在庭審現場出現被告人與辯護人意見不一致的情況。更有甚者,庭審現場出現過被告人制止律師辯護的極端例子,令律師極為被動。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審現場,就曾出現過被告人阻止律師發言的狀況。」劉志軍對女兒帶信:「沒有什麼要說的,只是叮囑,千萬不要從政。」重慶警局副局長文強對兒子會面也說:千萬不要從政。也不要去對抗。錢列陽律師說:「劉志軍頗有點看透生死的感覺。他認為自己『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

很多不知道中國司法內幕的人,都相信了官媒和思想教育中的那些假話,以為他們真是認罪服法了,真心悔過了,心悅誠服了。沒有讀出他們在黨化司法的環境下,對中國司法能夠公正、獨立審判的深深的絕望。

而更可悲的是,所有參加司法活動的人,努力這樣在乾的人,都心知肚明地知道了這些高官為什麼這樣說。哪怕這種命運早晚有一天會降臨到他自己頭上。他們也願意積極地維護這種司法體制,做這種絕望輪迴的幫凶。

我最近為一個前某縣的縣長辯護。他原是我中學時的學弟,我高中他初中。因為拾金不昧成了學雷鋒標兵,在學校就當了團委書記,畢業後一直受組織信任培養,謹慎做人,潔身自好,以膽小、廉潔、勤政、自律、不結幫、不幫人忙著稱。結果他年初出事了。當地的普遍評價,如果這個人會受賄,那麼不會有一個清官了。紀委、反貪局四個多月,律師無數次申請一直見不到。一直到審查起訴,家屬請我給他辯護。律師拿到《起訴意見書》第二天,才第一次會見到。一進會見室,他見到我,五十多歲的人淚水不停地流。受賄一百萬,只有兒子結婚時一老闆送的沒有權力幫助關係的1萬元是真的,5個行賄人送的99萬沒有一筆是真的。沒有一筆有具體時間、具體地點、具體細節,沒有來源,沒有去向。受賄的筆數和金額比領工資還規律,還利索。也沒有任何權力幫助。我說,既然這些都是假的,你當時為什麼會有這些說法?為什麼冤枉交代?作為一個當過主要領導的人,有文化有原則的人,對這樣的冤情,你怎麼會這樣亂編?所有案件,事實你自己負責,證據和法律律師負責,你自己必須說真話,不要迴避推託真正有的犯罪,也不要冤枉自認根本虛假的事實。應該對自己的一生清白負責,不管多大壓力,也要向檢察機關澄清事實真相。律師會見不久,他自書了一萬多字的《陳述書》,第一次把事實真相和受到逼供形成假口供的由來都說清了。檢察院聽到消息,連續對他進行三次突擊提審,不讓律師見。他的口供又回去了。等律師再見到他,他又流淚,說不想真辯了。都認了吧。喊冤材料也不用交給有關部門了。我很生氣也很驚訝,說還是那句話,事實你自己負責。你自己要認,律師也只有作有罪辯,受賄同其他罪的性質之辯不同。主要看事實有沒有。他說了三個不能真辯的原因。他的心徹底絕望了:

第一,我身體承受不了。紀委三天三夜,我已經受不了了。血壓到了180,如果再不按他們說的供,他們不會放過我,一直拷在椅子上,律師也見不到,還會繼續搞下去,我怕會死在裡面;已經有好多這樣的例子了。

第二、我是當過縣長的人,我們黨委集體討論定過很多幹部犯罪案件。只要是黨委討論定的,紀委、檢察院、法院沒有一個案件是能夠推翻的。冤枉的也會按照黨委的決定判掉。沒有一件例外。法院不可能違背黨委的決定。我的案已經市委內部大會宣布,再冤也是翻不了案的。法院不可能堅持原則,審判都是假的。

第三、紀委、檢察已經明確說,如果我不承認,他們就去查我機關工作的兒子、妻子、親家、查我弟弟的企業。不搞出問題不罷休。為了家庭和家族的安寧,只有犧牲我自己。

我知道,他的真實原因,是第三條。就像我為湖州織里汶川地震捐款冤案被告沈梅英辯護案一樣,刑訊逼供一個多月,沈絕不承認有一分貪污。經血流在褲子裡不讓洗仍然拷著,她也不承認。結果紀、檢將她快40歲才生的17歲兒子,從中專學校里抓來,拷上手拷拍成照片給她看。她當場就大哭招了。說我全部承認,你們說我貪污多少就多少,只要你們別搞我兒子和丈夫。審訊者於是趕快給她理妝、喝水,錄影,寫認罪書,固定口供。她當庭控訴時,主法庭40多人,視頻大法庭200多人,一片唏噓抽泣,一半以上的墮胎淚。但是法院仍然按審訊口供,判了她十多年。現在她還在監獄服刑中。而主審法官則堅決不願再做法官了。

我對那縣長說。我完全理解你。但是我建議你再想清楚,對自己的一生負責。如果你這樣冤枉認罪,就不必請我做律師了,我退出辯護。你就請個和諧律師,承認到底,搞個態度好,從輕。但是你這輩子到死,內心都不會安寧。他流著淚說,我都知道。謝謝你。在這個國家當幹部,這就是命。我鬥不過他們的。算了。離開看守所的時候,我看到他望著我的依依不捨的目光,那種深深的絕望和無奈。最近,他同其他律師和家屬在商量,如何認罪、退贓、立功。儘量找從輕的理由。

我講的這個故事,不是故事,是完全真實的事實。這個縣長的三個認罪原因,在我辦的五六個縣長一級的完全無罪的職務犯罪案,和三十多件廳縣級部分冤枉案中,每個案都有發生。也是目前辦案機關屢試不爽的破案經驗和法寶。全國紀委和反貪局都用得駕輕就熟。

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越是高官,越是曾經在權力中心浸潤過的人,越是明悉中國司法的真相。他們相信的是權力博奕,而不是相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越是高官,越不相信法律和法庭。他們知道,對於他們有一套另外的話語體系。從四人幫審判、到陳希同審判、陳良宇審判、陳同海審判、谷開來審判、王立軍審判,他們都知道沒有一個案件是台上那三個人五個人在審他們判他們。而是背後的權力。所以谷開來能夠以領導的口氣在法庭上評價法庭感謝法庭。劉志軍能夠告誡女兒這輩子絕對不要從政。

沒有人會認為劉志軍是冤枉的,他罪有應得。他和絕大多數真正的貪官一樣,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是,把他們送進監牢的司法程序,本身一直在產生著更多的腐敗和不公。一直在傷害著國家的機體,破壞著社會的調整秩序。很少有人認識到這一點。

讓我們回顧一下蘇聯契卡時代的黨化司法的一些名言:爲了黨的利益,建議您誹謗自己。像檢察官一樣控訴自己是罪犯。托洛茨基說:"歸根到底,黨總是對的,因爲黨是無產階級完成其根本任務的獨一無二的歷史工具"。解密檔案顯示,莫斯科審判採用了嚴酷的非法刑訊和精神摧殘,很多人是因爲顧及妻兒的生命才認罪。1930年12月7日"工業黨"案開庭,大批外國記者出席了爲期兩周的公開審判。西方人看到了只有社會主義蘇聯才會出現的不可思議場景:所有被告,沒有一個人爲自己辯護,他們一上庭就主動控訴自己的罪惡,把自己描述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魔鬼,被告們一致要求槍斃自己,最後,他們都用最美好的辭彙讚美史達林同志。前政治局委員加米涅夫最後說:"不管對我作出什麽樣的判決,我都認爲判決是公正的。你們不要向後看,要勇往直前,和人民一起跟著史達林走。"財政部人民委員格林科說:"對於黨和人民的信任,我的報答是像黑夜一樣卑污的背叛,背叛了黨、祖國、史達林……我敢說,我因我們惡毒的陰謀被揭露而感到高興"。前政治局委員布哈林說:"我向國家、向黨、向全體人民下跪。"前部長會議主席李可夫說:"我希望那些尚未被揭露和被解除武裝的人立即和公開地繳械投降。我希望他們通過我的例子相信自己必然會被解除武裝……"著名共產國際領導人拉科夫斯基供述:"我從東京回來時,口袋裏裝著日本特務的委任狀"。所有被告人的陳述,與檢察長的起訴內容一模一樣。前蘇聯,已經擺脫了那場惡夢。而我們華夏文明的祖國,正在繼續流行那場瘧疾。

黨化司法,法庭皆是海市蜃樓。一切皆是浮雲。

長此以往,國家永遠不會有一個基本的是非標杆,和社會公正。

——轉自陳有西博客,2013-06-25

責任編輯: 劉詩雨  來源:陳有西博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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