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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在中紀委審查中曾違心承認受賄

法庭上的薄熙來

在濟南中院星期四(8月22日)公布的庭審實錄中,薄熙來稱承認受賄是「違心」的。

在庭審期間,薄熙來對接受唐肖林110多萬元賄賂的指控表示否認。

以下是他與審判長的對話。

審判長:現在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犯受賄罪的事實進行法庭調查。首先就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三次收受唐肖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10.9446萬元的事實進行調查。被告人薄熙來,你可以就起訴指控的這部分事實進行陳述。你是否需要向法庭陳述?

薄熙來:需要向法庭陳述。

審判長:陳述意見應當簡明扼要,具體的辯解或者辯護意見,你和你的辯護人在法庭辯論階段將會有充分的時間發表。被告人現在可以陳述。

薄熙來:唐肖林說給我三次送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請託我辦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辦,絕沒有談到他建大連大廈是自己倒賣,絕沒有談到申請汽車指標是為了倒賣,這些事情他當時全部向我隱瞞了,對唐肖林三次給我送錢的事情,我曾經在中紀委對我審查期間我違心的承認過這個事情,就是願意承擔法律責任,但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BBC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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