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浙江網警:微信朋友圈轉發謠言也需擔責】網警表示,即使在微信朋友圈轉發謠言,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當事人在主觀意識上能判斷該消息是謠言或者是虛假信息,不管是原創還是轉發,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情況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這真不是謠言:賣淫女睡成檢察長
賣淫女睡覺睡成檢察長反目撂倒縣委書記
2012-11-0814:23中華網
涉貪情人供出縣委書記
打開靈石縣的官方網站「中國靈石」,點開「領導介紹」,記者發現在縣委「書記」一欄,沒有人名。
縣長吳文勝告訴記者,楊洪大概是今年6月份被上級紀檢部門帶走的,是因為涉嫌經濟犯罪。至於現在進展到什麼程度,他不清楚。
縣人大常委會武副主任對記者說,今年6月份楊洪已經被省檢察院逮捕了,因為涉嫌貪污受賄,同夥出事後被牽扯出來的。
晉中市政府部門一位知情人告訴記者,供出楊洪的是晉中市榆次區的副檢察長楊某,她是楊洪的情人,因為貪污受賄被抓,供出了楊洪。
據知情者說,楊某原是賣淫女,披肩長發,乳房高聳,被楊看上後,當起了「地下組織部長」,為楊洪買賣官職當起了「助手」。楊某出事後,反目扳倒縣委書記!
事情就出在楊某這位美人的嘴上,他經常在同事面前炫耀,以顯示自己的不同響:
「官如何當的,我是知道的。那是我和楊書記在床上研究的。」
「想當官,不出些血能行?男人提錢進步,女人日後提拔沒錯。不服氣誰不花一分錢當個小科長,我讓他大白天當街睡我!」「組織部的考察,人大的全票通過,都是假的。只有那一雙幕後黑手才是管用的。」
「楊書記讓我滿足他一周睡三次的條件,為這,我每年懷孕二三次。我的地位不是白得的。」
「三年性高潮,換來一日官高升!誰都不容易!」
2012年7月2日,晉中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晉中日報》發布《公告》,稱:靈石縣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罷免了楊洪的晉中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四十九、五十條規定,楊洪的晉中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終止。
楊洪被抓,官方除發布了上述信息外,通過網絡檢索,記者發現沒有其他的相關信息向社會公布。於是各種小道消息在民間和網上盛傳。
有網友爆料稱:楊洪被抓,據說有60多個貪官給其行賄,鄉鎮換屆第一輪民主評議沒上版的那些鄉鎮書記、鎮長們,都統統給楊洪的情人行賄,最少也是50萬元。
這真是謠言
【舉報!】這幾家媒體和部門造謠傳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