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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救了?是誰讓夢鴿在錯誤的路上越走越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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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涉嫌強姦案從2月份發酵至今,持續半年,熱度不減。作為被告李某某的監護人,夢鴿放下紅色明星、部隊歌唱家的尊嚴,發布聲明、反訴、上訪,走進長槍短炮的包圍圈,代替獨子站在第一線。但是,她的每一句辯解都成了護短的證明。9月9日,夢鴿接受了《南都周刊》的專訪時,她再度講述自己的立場:「作為母親,為孩子做什麼都不為過。」再次表達了她「雖千萬人吾往之」的決心。

夢鴿的習慣性推卸和從不反省

我們再回頭看看夢鴿方面說過的話,最開始說「自己的兒子還是未成年人,所以希望得到媒體和公眾的寬容。」這話一出馬上遭到質疑和罵聲。之後李某某的律師又聲明「媒體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為人民群眾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這一回更是連人民網都坐不住了,出來發文「媒體無義務保護老藝術家及其涉犯罪子女」,直到現在夢鴿的這句「作為母親,為孩子做什麼都不為過。」一路走來,她期望用「未成年人」、「人民老藝術家」、「母親」的身份喚取同情,為兒子爭得一個「嫖客」的身份。

從「孩子很單純,是被同學引入了歧途」到「我兒子犯了錯誤,但內心乾淨」;從「兒子沒錯,錯的是社會環境」到「法官都失足,何況孩子?」。夢鴿的習慣性推卸和從不反省,讓人覺得她的母愛幾近偏執,不相信任何人,不相信任何不利的指控、證據,包括公檢法,她堅定地認為自己的孩子是陷入了一個巨大的陰謀、圈套,甚至包括不止一個的敲詐勒索的犯罪團伙。

但綜觀輿情,從「辭退律師」、「公安部信訪」、「律師隔空對罵」等一系列鬧劇。可以說夢鴿已經成功「搶鏡」其子成了輿論的主角。夢鴿固然有發聲的權利和申辯的自由,但輿論的主流不在自己一邊。發生輪姦或涉嫌輪姦的案件,人們的情感本來就傾向受害者一方。何況本案,嫌疑人一方涉及明星,受害方更顯得「弱勢」,主流輿論顯然不會向李某某傾斜。這種情況下,夢鴿應該學會適度沉默,給輿論理性和自凈的空間。而夢鴿「不拋棄、不放棄」的種種努力,看上去更像是一條不歸路。

夢鴿跟唐慧的區別

夢鴿在該訪談中還說「我不是唐慧,不會上訪和鬧訪,我是文明反映情況。」這一回還真說對了。唐慧與夢鴿真不一樣,一個是默默無聞的草根百姓,一是個名滿天下的將軍夫人;一個活在社會的最底層,一個站在金字塔的最頂端;一個是被害者親人,而另一個則是涉嫌輪姦者家屬。如果說有相似之處,那就是,為孩子而極盡所能的掙扎。

唐慧是一個悲情人物。因女兒被迫賣淫不斷上訪,又因不斷上訪被處以勞教。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唐慧和兒女屢次受到傷害。唐慧的悲情源於弱小和無助,夢鴿悲情源於強大和溺愛,殊途同歸。唐慧弱小到不能保護自己和女兒,只有靠曝光事件真相,以求得公眾的同情、支持和關注。而夢鴿有著各種強大的社會資源,她希望能夠給兒子翻案,用嫖娼替代強姦。

僅從人的天性而論,兩個母親無論採取什麼方式,她們護犢都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殘酷的現實在反覆提醒人們:只有離權力和金錢越近,才更容易得到所謂的公平與正義。這或許就是草根與權貴最大的差別。

夢鴿的邏輯錯誤

夢鴿在談及被害人時說:「沒有一個母親,會把自己孩子推到火坑裡。你們只考慮受害人的身心,但為什麼不考慮未成年人的身心?如果將來能很好地培養,他們還能為社會做貢獻。但楊某某能為社會帶來什麼?」請問什麼是換位思考?什麼是將心比心?你的孩子是父母生的,別人的呢?可惜李某某家境顯赫,從小家境讓他沒有機會去感受,當一個小人物遭遇司法不公時的淒涼之態。

夢鴿的這種不一致還有多處。比如:夢鴿不滿於兒子以及家庭隱私的過度曝光,卻在指控楊女士時毫不顧及後者的隱私與處境;她一方面指責酒吧向未成年人推銷酒精,另一方面卻無視自己長期以來放任未成年的孩子無證駕駛甚至醉駕、出入酒吧;夢鴿堅定地認為楊女士就是「敲詐」、「炒作」、「干預司法」,否則怎麼會在案發後兩日才報警。但她卻無視自己在案發6個月後才對她認為的「賣淫嫖娼」、「敲詐勒索」進行報警控告。

世界上最可悲的事之一,莫不過到了「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之境界,仍在那裡不撞南牆不回頭,仍在那裡掩耳盜鈴。正因為如此,夢鴿的不屈不撓,頗令人油然而生莫名「欽佩」。在如此情形下,夢鴿依然護孩子,就不是母愛,而是寵愛的母害。相比之下,另外四個被告的辯護人做有罪辯護,客觀上分析,或許是這四個孩子的家長對孩子的真愛。這種真愛,在於教會了孩子學會真誠,即使在犯罪情況下,也要坦誠心理,依法行事,為爭得法庭的寬容,減輕法律的處罰,這實質上這是明智的。

夢鴿為何越錯越遠?

從2011年李某某的打人事件在網絡上引起了軒然大波,到現在的輪姦事件,公眾能看到李天一的變化有二:一、改名李冠豐;二、行為越來越惡劣。人們根本沒有發現李雙江夢鴿對孩子嚴加管教的跡象,相反地,從夢鴿對兒子一次又一次的「讚揚」中,我們只感受到父母對孩子無邊的溺愛和袒護。

跟美國的「虎媽」一樣,夢鴿也極愛自己的兒子,然而夢鴿採取的是另一種極端的方式,那就是無原則地袒護孩子,不分是非地為孩子的行為辯護,認為孩子永遠是對的,錯永遠在別人,錯永遠在社會。夢鴿把一系列惡性事件的發生,更多歸結於社會環境的影響和孩子的交友不慎。甚至不惜拉上海的四位法官「墊背」,都不願承認自己孩子該承擔的責任。

夢鴿不遺余力為兒子辯護,哪怕是「白天出庭,晚上登台」,這都是其權利,然而卻受到公眾一邊倒的質疑,甚至是冷嘲熱諷。李家現在已經到了一個「豬八戒照鏡子」的地步,說什麼做什麼大家都不相信,什麼招數兒使出來都不管用,越做越錯。在洶湧鼎沸的輿論面前,李家每說一句話、每做一件事,都只是給公眾樹立了一個新靶子,讓已經對此案產生相當「審丑疲勞」的公眾找到新的槽點。

無論從之前的肇事打人案還是如今的強姦案,李天一需要的是拯救,而不是袒護,而拯救並非是拯救它脫離牢獄之災,而是拯救他的內心,拯救他的道德。一個社會應該理性大於情緒,應該法庭高於輿論,應該文明高於野蠻。假如我們都能夠這樣平心靜氣的去思考的話則夢鴿可能也沒有那麼大的擔憂,擔憂兒子得不到公正的審判。當然無論犯罪嫌疑人做了什麼,他們都有權得到最公平公正的審判,包括不受輿論和其它任何因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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