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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貪官多共享情婦 湯燦到底是誰的情婦?

一宗宗腐敗大案,抖摟出許多貪官與情婦的故事,「劇情」不斷刷新。9月15日,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夥同情婦涉嫌受賄案,在北京提起公訴。

聞清良曾任太原鐵路局總調度長、運輸處處長、副局長和昆明鐵路局局長等職務。據媒體報導,檢方指控聞清良單獨或夥同情婦受賄2000餘萬元,其中有近1500萬元是夥同情婦鍾某收受。其情婦鍾某已被另案處理。

此前不久的9月10日,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涉嫌受賄案在北京開庭審理。據檢方指控,張曙光共獲贓款折合人民幣4755萬餘元。張曙光當庭認罪,對指控沒有異議。包養情人成為張曙光受賄的動因之一。

在腐敗案件中,「凡貪多色」的定律一再得到驗證。貪官包養情婦、小三或出軌、外遇等現象十分普遍。有的痴情專一,將情人視為紅顏知己;有的荒淫無度,與多名甚至數十名情人保持不正當關係;有的共享情婦,還有的接受性賄賂,或被設局色誘、落入圈套。

雲南大學教授金子強認為,內在原因是貪官群體道德品質滑坡,違背對婚姻和家庭的忠誠,受縱慾享樂等腐朽思想的影響。古代有權有錢的人可以納妾,如今包養情人、小三,本質上與納妾沒有多少區別。

外在原因是權力缺少有效的監督和制約,而社會誘惑太多。有些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的領導幹部,權力集中而監督失靈,給權力尋租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必然會面臨金錢和美色的誘惑。

社會風氣的變遷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隨道德觀念和社會風氣的改變,一些人對婚外情的容忍度變大,對「包養情婦、小三」的行為見怪不怪。

從法律和黨紀講,對包養情婦的懲處失之於寬。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春光指出,有的已婚官員長期包養情婦,可能已構成重婚罪,但調查取證比較困難,當事人可以狡辯,因此很難追究刑事責任。

另據有關黨紀規定,「重婚或者包養情婦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但實際上,官員生活作風問題往往成了貪腐案件中的連帶問題,單獨因生活作風問題被查處的官員較為少見。

雲南百姓律師事務所律師蔣天盛提出,對官員道德失范行為的監督,依靠自律或空有規定還不夠,還要有便於操作執行的懲戒措施。官員包養情婦,即屬於「道德失范」,應當從嚴懲戒,將其作為一條不得逾越的紅線,一經查實就應引咎辭職或予以免職。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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