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咸陽:13歲少女進KTV「坐檯」 父親報警7次警方未處理

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咸陽的一位父親就為女兒操碎了心,當他發現自己女兒最近行為異常後,便開始私下追尋女兒的蹤跡。

記者:在咸陽市人民東路我們見到了這位苦苦追尋女兒蹤跡的父親,他現在就在我身邊賓館的房間裡,之所以他會這樣做,是因為從今年9月1日開學以來,上初二的女兒三番五次的逃學並且夜不歸宿,女兒奇怪的舉動也引起了他的懷疑。

張某:我找了好朋友來找,最後在一家KTV發現了。

記者:在KTV裡面幹什麼?

張某:當小姐。

記者:看到這個情況自己是不是也接受不了?

張某:年紀太小了,都有兒女,我孩子才13歲(痛哭)。

記者:在酒店的另外一個房間,我們見到了這位年僅十三歲的女孩以及和她一起被騙的一個朋友,看到她們嬌小的面容,再想到她們經歷的事情,我實在不願意用問題去刺痛她們最痛苦,也是最敏感的神經,但是通過和他們的交談我發現,她們似乎對自己經歷的事情並不是那麼在意。

記者:你每次沒去上學去幹什麼了?

女孩:有時候在外面住,有時候被拉出去坐檯。

記者:你知道你每次去KTV幹什麼?你反抗或者報過警嗎?

女孩:沒有。

女孩口中的坐檯據她自己說就是陪成年男子喝酒,唱歌。對於一個13歲的女孩來說經歷這樣的事情本應對我們哭訴或者沉默不語,但令記者吃驚的是和朋友在一起的這個女孩到現在還有說有笑,似乎並沒有意識到自己經歷的一切對她來說意味著什麼。三番五次的離家出走,不止一次被父親在KTV發現,但善意的勸解卻沒有讓女兒回頭,或許是年少無知,涉世未深,又或許是青春期的叛逆,父親的一番話給我們打開了這個謎團。

張某:這幾次之所以出走是因為她們的網友給介紹男朋友為名,誘騙孩子過去當小姐。

女孩父親口中的男朋友就是介紹自己女兒前去坐檯的人,據他說這個人名叫小雨,名義上還是自己13歲女兒的男朋友,這個人目前也已經不知下落了。

記者:從這位父親知道這件事情以後,他已經先後七次報警,最後一次就是昨晚在KTV門前發現女兒後,來到了渭陽西路派出所報警,從第一次報警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但是警方給出的答案卻仍然是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其中涉嫌容留這些未成年少女陪酒的這些KTV仍然在正常營業。

記者暗訪女孩所說KTV包間內確有陪酒服務

發現疑似未成年陪酒女自稱十七歲

13歲的年紀對於一個女孩來說,是花季的年齡,但這位父親的女兒卻沒有在教室里讀書,而是在KTV里陪酒賺錢。而更令記者吃驚的是,據這位女孩所說在她所工作過的KTV里還有和她年紀相仿的未成年少女。

為了證實女孩的話,在夜幕降臨後,記者來到了這位女孩之前工作過的一家,位於咸陽市人民東路上的ktv娛樂場所,因為普通量販已經沒有包間了,這裡的服務生給記者介紹,他們這裡還有另一個可供娛樂的區域。

服務生:會所去不去?會所裡面有佳麗,這邊沒有。這邊是會所,那邊是量販。

記者:哪邊有陪酒?

服務生:這邊有,那邊沒有的,娃是兩個小時是一百,兩個小時之後是二百。

隨後,七八個陪酒女子被叫進了包間。

陪酒女子:向先生問好,先生晚上好。

記者:你們就是只陪酒是嗎?

陪酒女子:啊,陪酒,唱歌。

雖然我們在這家KTV里並沒有見到和之前這位13歲女孩年紀相仿的同齡人,但是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明白了,之前的這個女孩所待的地方是一個怎樣的環境。隨後記者又來到了女孩之前所陪酒的另一家咸陽市北平街東南角的ktv會所,這裡同樣提供陪酒服務。

陪酒女子:哥,敬你一杯。

陪酒女子:哥,敬你一杯,但是你在跟前不許喝一點點。

在閒聊中,ktv的服務生介紹,這兩名穿著暴露的女子,不但可以陪客人喝酒唱歌,還可以提供色情服務。

服務生:這可以就說是陪喝酒,陪耍,陪睡覺。

服務生:一次是五百,在咱這兒是五百,你要帶出去一晚上是一千。

服務生:高台啊,咱這兒包間的廁所裡面就有個房子,知道,在咱這兒就是快餐,一次是五百塊錢。

而更讓記者感到驚訝的是,這兩名女子中的一個竟然和之前的那位13歲女孩一樣,自稱也是未成年人。

記者:你多大?

陪酒女子:你看我有多大。

記者有十五歲沒有?

陪酒女子:老了,十八,我長個娃娃臉,看著年輕。

記者你九幾年?

陪酒女子:九六年的。

記者報警警察檢查走過場

燈紅酒綠的掩飾下,竟然上演著這骯髒的一幕。而更令人氣憤的是提供陪酒和賣淫服務的竟然是未成年少女。昨晚十點半,正當這家KTV里有償陪侍和色情交易如火如荼的時候,記者撥打了咸陽警方的報警電話。

警察:我是咱110。

記者在伯金岸裡面,人家說有小姐陪酒,還有賣淫嫖娼的活動,我給你反映一下。

警察:對,那好吧,我們直接進去檢查一下算了。

十分鐘之後,記者看到,一輛車號為陝D1571警的制式警車停到了這家KTV的門口,緊接著四名警察來到了位於四樓的這家KTV。

警察:下來登記啊。

工作人員:好,好,好。

警察打開記者所在的包廂房門之後,僅僅探了一下頭,就告知KTV的工作人員,要對陪侍小姐的身份進行登記,隨後,又走訪了相鄰的兩個包廂。

警察:做個查處登記,把女娃一登記,呆會讓老闆也一登記。

警察所到之處,始終有KTV的工作人員前呼後擁的陪同著。記者看到,四名警察跟隨著一名類似於KTV管理人員的男子,最終走進了一個空包間。而當記者試圖進去的時候,未曾想,被把守在包間門口的兩名服務生擋住了。

服務生:找人嗎還是?裡邊正登記著呢,就幾分鐘走了,到時候該耍就耍。

警察所在的空包廂內具體發生了什麼情況,記者不得而知。而五六分鐘之後,記者看到,四名警察在KTV工作人員的護送下從包廂內離開了,整個查處過程之中,並沒有採取實實在在的任何措施。也並沒有帶走KTV里的任何一名陪侍女子或者工作人員做進一步調查。而當記者隨後再次詢問警察結果如何時,去和我們拍到的畫面大相逕庭。

警察:我們進去了,所有都檢查了一下沒有發現麼,陪酒的有,陪酒這一塊不好界定。

記者:伯金岸會所屬於哪個轄區管理?

警察:城內派出所。

記者:看到這裡我想大家也許都明白了,為什麼這位13歲女孩的父親在發現自己的孩子在KTV出台陪酒後,多次報警無果。其實對以上行為國家早有規定,2006年以國務院令發布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十四條,就曾明確規定:娛樂場所及其從業人員不得為「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嫖娼;以及不得為進入娛樂場所的人員提供或者從事以營利為目的的陪侍。否則,由公安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至6個月;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娛樂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西部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tw.aboluowang.com/2013/1013/3411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