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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密語:新快報事件北京精心部署 一箭雙鵰辦成鐵案

被湖南警方跨省拘捕事件峯迴路轉,由當初報社連續兩日頭版刊「請放人」、「再請放人」向湖南當局叫陣,到兩日後央視突然播出陳「招供收錢」的視頻,最後陳被吊銷記者證;報社社長、老總和副老總遭撤職,情節跌宕。外界以為是單一偶發事件,殊不知是北京當局精心部署,配合中宣部當前「網絡嚴打」和「媒體打假」運動,同時嚴禁民企染指傳媒業,一箭雙鵰。

話說長沙公安跨省到廣州拉陳永洲事件曝光後,面對中外輿論強烈不滿,以及廣東省政法委、中國記協和新華社等對事件表示關注,當局仍態度強硬,皆因長沙方面受北京有關部門指示,要把事件「辦成大案、鐵案」,昭示天下。

大陸記者收錢寫稿由來已久,乃行內潛規則,宣傳部主管部門對此從來不聞不問,助長邪風。例如浙江農夫山泉曾多次表示遭某京報抹黑,當局從不理會調查。中聯重科這次舉報陳永洲和《新快報》突獲北京重視,乃碰上習近平要整治輿論的「好時機」;當局根本不在乎誰在幕後指使陳永洲。

《新快報》作為廣東省委機關報《羊城晚報》集團轄下子報,早年已悄然進行改革試點,2001年引入旅居澳洲廣州富豪、僑鑫集團董事長周澤榮參股經營,但股權比例保密。因雙方「合作愉快」2004年又在澳洲合作出版中文《澳洲新快報》。陳永洲事件發生後,據悉周面臨被踢出《新快報》之虞。蘋果日報


橫河點評:就是說他的動機是為了自己出名也好,或者是拿人家的錢也好,不是裁定這篇報導是否準確的基礎,報導本身準不準確不能作為定罪的基礎。抓他你只能抓他受賄,你不能抓他報導不準確,這是兩件事情。警方在這件事情上既沒有專業知識,也沒有權力來仲裁這個報導是不是事實。警方不應該來作為報導是否事實的仲裁者。

陳永洲的太太在微博上講了,來抓他的是一輛賓士(Benz)的商務車,她把商務車的牌號公布出來了。結果人家一查以後發現,這個警方去抓人用的那輛車是中聯重科高級商務車。所以等於是它用了爭議的一方的車輛去跨省抓人。從這點來說的話,這個普遍的質疑是很有道理的,就是警方在這件事情上當了中聯重科的家奴,他是替中聯重科幹活的。

央視的報導這裡有好幾個問題。第一個,這個案件還在偵辦期間,甚至都沒有提交起訴,只是在看守所裡面警察訊問他的時候,案件在偵辦期間,央視就把這個審訊的過程報導出去了。

央視的《朝聞天下》報導中的細節有講,它一口咬定是通過湖南警方出面讓廣州警方去辦案,廣州警方去抓的,但是明明當事人看到的是湖南警方,用了中聯重科的車去抓的人。也就是說當時廣州警方並沒有介入,這個細節方面和當事人的描述有很大的出入。

從央視這個細節的報導5.128億元來看的話,原始的《新快報》陳永洲的報導,其實是相當準確的。就是說這個數據並沒有差別,只是在描述上可能有一點出入,但是性質沒有變,性質還是對的。所以從這裡看呢,就是央視它玩文字遊戲,反而曝光了央視在這件事情上的偏向性,相對來說,原始報導也就是《新快報》原來說的核實的這個說法,可信度相當高。阿波羅網摘自希望之聲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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