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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媒 揭秘國務院決定:總理一個人就能拍板

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其中,副總理、國務委員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是協助國務院的領導層處理日常工作的,不過它的一把手不叫「廳長」,而稱「秘書長」,目前的國辦秘書長由國務委員楊晶兼任。黨內一個類似的機構是「中央辦公廳」,其長官也不稱「廳長」,而是「主任」,現任中辦主任為栗戰書

國務院決定哪些大事?

事實上,包括國務院組成部門在內,它們都只承擔國務院交辦、授權的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而如果涉及到整個國務院層面的工作——國務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國務院全體會議或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兩種會議各不相同,後者的參加人員是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和秘書長;而前者,與會人員還必須加上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

它們討論通過的事項也不同,根據《國務院工作規則》,重大事項,由全體會議討論通過,而重要事項,以及討論審議法律法規的草案,由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哪些是「重大事項」?來看看上屆政府的情況。在這五年工作期間,上屆政府共舉行八次國務院全體會議。其中五次在全國兩會之前,主題都是討論即將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的《政府工作報告》。另外三次,一次由新一屆的國務院宣布領導同志分工和機構設置;另外的兩次,分別任命澳門和香港的行政長官。

這些,就是「重大事項」。

國務院的決定,總理一個人就能拍板

相比之下,國務院常務會議開會頻繁,一般每周一次。而經此討論通過的「重要事項」,你可以簡單理解為需要國務院決定的、超越各部委專門職責的事項。那他們是怎麼討論的呢?

時間一般是周三,上面說到的那些參會人員來到國務院第一會議室,1949年第一次政務院會議便在此召開。橢圓形會議上首坐著總理,部長在對面入座,然後開始進行原則上時間不超過十分鐘的匯報,再接下去是提問和討論。

《中國青年報》援引一位會務組工作人員的話說,位次並非完全按照級別排列——匯報結束,部長便離場,列席第二個議題討論的部長進入會議室,而為了方便前一個部長離開,會務組一般會安排只參加一個議題的部長坐在靠近門口的位置。

而一旦一項議題進入這個會議,便表示要「定事」了——上述媒體援引曾兼具全國人大代表與官員雙重身份的葉青的分析稱,「議題一旦上了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意味著要把改革方案轉變成具體可操作的措施了,即時間表與路線圖,落實到具體部門。就好比國務院畫了一張標準像,底下要開始一級級臨摹了。當然,可能有的標準,有的也會走樣。」

不過,說了這麼多,部委有具體分管,國務院層面也會開會定奪的,但誰能最後拍板?

和黨中央不同,國務院並非實行「集體領導制」,而是「總理負責制」。新華社下屬的《瞭望》新聞周刊解釋說:「國務院的所有權力集於總理一人」。也就是說,國務院有什麼猶豫不決的大事,總理一個人就可以拍板算數,他擁有「最終決定權」。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壹讀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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