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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智庫研究員夏業良:"老虎沒打到,打到小松鼠"

制度之優在於「法律至上」

本文標題選取的是鄙人之犬子兩歲時錄音中的一句童謠,現在已經不記得當時他從哪裡學來的這段童謠,但印象特別深刻的是,他輕聲慢語地說起「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之後,忽然大幅度提高音量,十幾次聲嘶力竭地反覆強調這一句,我猜他是在表達一種焦急不安並提醒大人高度關注的緊張情緒。雖然二十多年過去,當我們夫婦閒暇時回放這段錄音,依然會忍俊不止。

官員貪腐古來有之,雖偶遇明君嘗用重典懲之亦不能絕跡,是可謂古今官場難以根治之頑疾。時有飽讀詩書者曰:若以理曉之,以德昭之,以祿穩之,以規束之,以刑懲之,數招並用,或可奏效。然遠至二千年前,近至數十年未曾得聞貪腐絕跡甚或收斂。何者至此?人性與制度伴生互動且相輔相成,人之貪慾本性隨權力過度集中而膨脹肆虐,且因欺善縱惡之制度助其勢而愈加猖獗。

讀者諸君閱讀至此或以為鄙人慾圖為貪腐行為辯解,非也。鄙人之意在乎治本而非治標。既然人人或有貪慾,且人之本性使然,難以依靠個人之道德修養而自覺自律。故制度設計之初須重在防範和約束權力本身(即checking balance──權力制衡),尤其是監督和制約位高權重者,不可想當然置其於道德高地而免除監督,縱然他乃坦蕩君子也應如小人一般予以防範約束。

制度之優在於「法律至上」,而非「權力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事論事,不講情面。不論身份背景,不搞山頭地域。當今執政者既自信於自家制度之優越,何不量之用之?與文明世界各種制度進行比較博弈,優劣自然可判。

嚴懲「大老虎」空喊成笑談

竊以為制度與人性及其人類行為存在顯著之互動影響關係,舉一例說明:有西人白膚黃髮長住北京者,初到時中規中矩,禮貌有加,常在北大西門外馬路紅燈前躊躕良久而不敢逾越;幾番人群已過,此君仍在等待之中。數年之後,此君已輕車熟路,入鄉隨俗,闖紅燈亦不覺羞愧,爭上巴士時則左推右撞,爭搶力度不輸黃膚華人。及至該君回國定居時,其友視其舉動頗有皺眉難忍之處,因告之曰:吾與汝自弱冠時相識相知,一別十餘載,何至修得今日之陋習?此君大驚且窘,自此乃自覺自律,不敢再逾矩。

自習君執政以來,打擊貪腐之聲不絕於耳,官員驕橫鋪張之風似有收斂之勢。或因貪腐之風肆虐已久,嚴懲「大老虎」之空喊已成笑談,百姓期望日漸。偶遇「明君」痛下「含淚斬馬謖」之決心,選若干「常委」級退休高官開刀,則讚譽先於實績而廣傳天下。時至今日,已失虎威之「歸隱大老虎」仍千呼萬喚,難現真容。這盤棋的確下得有點大,耗時足夠長。

百姓不惑,自然知道打「大老虎」尤為不易,且代價非凡。往往打不到真的「大老虎」,卻先把家貓、野貓、狸貓、熊貓等類似動物誤打或濫打一大片,甚至就像童謠里所說的那樣連松鼠都被當作「大老虎」打了,最後很可能並沒有真正打倒大老虎,而只是受了一點驚嚇而已。就連官方發言人在此本應理直氣壯的議題上卻佯裝輕鬆,實則避諱莫深,只用一句網絡流行語「你懂的」而加以搪塞應付,實在沒有開明執政者的氣度和胸懷。為尊者諱,是古代官場和民間的慣例,然而為指定罪犯(實際上已預先被認定有罪者)避諱,則是官方早已應當卸除的包袱。

國內某君甘願扮演「布穀鳥」之角色,早早預報「反腐要動真格的了」!民間流傳已廣的「電力大老虎」、「金融大老虎」、「電信大老虎」什麽時候打啊?難道每年兩會期間透露一點對「退休大老虎」的黨內處理決定,就算是反腐敗的重大舉措?把承諾了二十年至今都未兌現的所謂「改革舉措」(例如「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利率市場化、提出人民幣可自由兌換的具體時間表)完成若干項,就稱為「深化改革」或「改革攻堅戰」的豐碩成果,怪不得「偉光正」組織年年都能取得「輝煌業績」。

對司法制度的公然挑戰和破壞

如果不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不清除「設租」、「尋租」的權力關卡,腐敗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執政黨掛在嘴上說的「制度性反腐敗」措施究竟有哪些?能否讓十三億「愚民」先了解一二?中共領導人曾多次警告黨內高官:腐敗泛濫有可能導致亡黨亡國。竊以為,亡黨不是什麽壞事,腐敗的執政黨下台或解體,有機會讓較為健康的反對派組織成為眾矢之的的執政黨;而所謂「亡國」的說法則是概念不清或杞人憂天,代表著某種勢力和利益的黨派或政府垮台了,並不意味著這個國家就完蛋了。時至今日似乎沒有頭腦清醒的人會認為伊拉克、埃及、敘利亞這樣的國家完蛋了或者亡國了,百姓會比朝鮮以及毛時代中國的國民更貧困更悲慘嗎?

根治腐敗應當基於初始性制度設計(權力制衡的現代政治架構與「法律至上」的法治體系)以及制度性監督與防範,依靠體制內反腐(中紀委、監察部和國家預防腐敗局)必然是以失敗告終。況且用非法的、不公開的、非人道的甚至是暴虐的手段(包括用刑和精神折磨)來反腐,也是非正義的。

對縣處級以上幹部,採用所謂「雙規」的手段,本身就是對司法制度的公然挑戰和破壞,是「人治」替代「法治」的典型做法。近年來又出現所謂「雙定」的做法,與「雙規」的內涵幾乎完全相同,不同的是,接受審查的不是黨內幹部,而是所謂黨外人士或非黨員幹部(包括非黨員民主黨派的負責人、非黨員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等)以及非黨員兩院院士(過去曾有許多規定,把院士級別定為副部級,也因此造成大家趨之若鶩地爭奪「院士」頭銜)等。

其實大家心知肚明的是,反腐敗並非官方所說的那樣複雜和困難,關鍵是由誰來揭露和打擊腐敗。官方多年來實施的一個潛規則是,只容許它們自己通過體制內的反腐敗程序來調查和懲處,而這一過程往往是不公開、不透明的。體制內調查揭露的腐敗面和深度也遠遠比不上民間反腐(主要通過當事人或知情人在網絡上的揭露)的力度,近年來幾乎所有社會關注的重大腐敗案件都是先在網絡得到披露,經過大規模傳播和互動之後,才由體制內反腐機構被動地予以調查和懲處。

只要放開媒體報導,揭露腐敗的涉及面和深入程度一定會呈幾何級數上升,甚至有可能動搖執政黨的權力根基,這或許是為什麽官方特別忌諱媒體不受官方掌控地獨立報導各種腐敗現象,同時也對傳播此類信息的網站、論壇和社交媒體進行大規模的封殺和警告的原因所在。反腐反腐,最後反到大佬們身上怎麽辦?

(作者為美國華盛頓智庫加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動向雜誌2014年3月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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