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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曾做批示被人為阻止今捲土重來

—華潤集團宋林再遭舉報

挺習黨媒多維網/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於4月15日,在其新浪微博再次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嚴重瀆職,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等問題。他曾在2013年7月17日以相同的方式舉報過宋林,當天下午,華潤集團即發布聲明回應否認舉報中的事實並稱要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此事曾有媒體報導稱,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中共高層都親自做了批示,要對華潤展開調查,但結果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再次被「人為制止」。

此前刊發的《華潤宋林遭舉報案牽出溫家寶》一文中曾指出:公民記者李建軍和新華社旗下《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分別舉報過華潤集團旗下華潤電力所屬太原華潤煤業,於2010年向山西金業煤焦化集團收購三處位於山西太原的煤礦,但交易時存在採礦許可證尚未取得或已過期等問題。

該文稱,李建軍2013年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早在2010年,中國國家審計署在調查另一起與華潤有關的煤礦收購問題時,已掌握大量證據,「但是被某高層介入強行壓制下來」。到2011年,又有人舉報與香港這次訴訟有關的煤礦交易有問題。李建軍指出,「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中紀委副書記何勇,還有監察部部長馬馼、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都親自在這事情上做了批示。」他指出,國家審計署去年6月起進行3個多月調查,「發現了一些問題」,但結果在中共十八大召開前,再次被「人為制止」。

在此次舉報微博中王志文寫到:尊敬的中紀委領導,我在去年7月17日曾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在華潤收購山西金業資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出於對中央和中紀委的信任,今天我依然再次以公民的身份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具體見長微博和照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王文志。

在這篇文章中王志文還大篇幅的提到了宋林情婦楊麗娟的個人情況,指出宋林曾為楊麗娟安排工作,楊麗娟成為宋林收受賄賂和洗錢的重要渠道,且楊麗娟個人及家屬在境內外擁有巨額財產,在境內外銀行有巨額存款等情況。

這是8個多月以來王文志對宋林的第二次公開舉報。2013年7月17日凌晨,王文志曾在微博上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高管在對山西金業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王文志稱宋林等已構成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

據悉,王文志也曾在此前的報導中,對這一交易進行過質疑:2010年2月9日,華潤電力和金業集團相關各方簽署《企業重組合作主協議》,華潤電力以不高於79億元的價格收購金業集團所屬資產包的80%股權,該資產包由金業集團旗下10個實體組成,包括三個號稱可采儲量達2.55億噸的煤礦。此筆交易中存在煤礦資產等存在嚴重的證件不全、虛報儲量等行文,導致華潤電力收購的主要資產陷入嚴重虧損狀態,但是,華潤電力仍然迅速向金業集團支付收購款共計達到81億元。

這一舉報事件曾迅速引發輿論關注,並且引起華潤系多家上市公司大跌,華潤電力盤中跌幅高達10%,引發投資者不滿。華潤電力六名股東隨後在北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控告20名現任及前任華潤電力董事,追究其高價買金業集團瑕疵資產包的責任。

面對輿論壓力,華潤集團發布聲明,稱高管遭沒有事實依據的誹謗。而對於舉報中涉及的收購放水質疑,華潤電力發布公告澄清,稱太原華潤就山西煤礦及相關資產向金業集團支付的代價以及其他條款及條件乃訂約方經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經公平磋商厘定,代價實際上低於總評估值。

公開資料顯示:宋林,漢族,生於1963年,山東乳山人。同濟大學工程力學學士。1985年進入華潤集團,歷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董事、企發部總經理及華潤投資開發公司董事長等。2004年起,擔任華潤集團總經理,2011年辭去華潤電力主席。《財富》2012商界領袖榜,宋林排名第二十位。

2012年當選為黨的十八大代表。兼任香港中國企業協會會長、吉利汽車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12年中國改革年度人物。

2013年7月1日,受香港特區政府委任,集團宋林董事長獲任太平紳士(行政上稱為「非官守紳士」)。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多維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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