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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爆炸案豐志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 官方迄無報導民眾質疑真相難求

山西省太原市去年發生的「11.06」省委爆炸案,被告人豐志均上周五被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代理律師南守軍星期一對本台稱,法官的說辭和他本人的辯護都不便說。判決書指豐志均為了「報復社會」,攜帶9枚自製的爆炸裝置,爆炸導致1死6傷,11人輕微傷。不過,官方公開的信息中,未提爆炸緣由。

山西省太原市去年發生的「11.06」省委爆炸案,被告人豐志均4月25日被市中級法院一審以「爆炸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視頻截圖)

去年11月6人發生在山西省委大院門前的連環爆炸案造成一死多傷。被告人豐志均被以「爆炸罪」起訴,今年4月中旬,一審在太原市中級法院開庭之後,上周五法庭判處被告人死刑,立即執行。豐志均的代理律師南守軍星期一接受本台採訪時說,他的當事人當庭認罪,對判決未提上訴:「爆炸罪,死刑立即執行。
記者:是立即執行嗎?
回答:屬於你說的這種情況。
記者:上個星期五是一審嗎?
回答:是一審,16日開庭,25日宣判。
記者:法官當時怎麼說?
回答:這個不說了,喬記者。
記者:您的辯護從哪個方面進行?
回答:這個也不說了,我算是不接受採訪,我有我的原因。你剛才提的問題我可以回答你,他不是訪民,其他的你如果有興趣,自己去關注。
記者:被告有沒有提出上訴?
回答:不上訴,就地伏法,不上訴。

不過,官方媒體截至28日晚仍沒有報導豐志均被判死刑,在這之前的4月17日,《山西日報》報導,4月16日,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豐志均爆炸案。公訴機關指控豐志均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2013年11月6日,豐志均為報復社會,攜帶9枚自製的爆炸裝置安放在太原市迎澤大街迎澤橋東附近。9枚爆炸裝置在其設定的時間陸續爆炸,造成1人當場死亡、2人重傷、4人輕傷、11人輕微傷,多家單位和個人財產受損。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案件擇期宣判。

公訴方公開的信息中,不提爆炸現場在省委大院門前,也沒有提及被告人為何要報復社會。關注事件的山西維權人士李茂林星期一對記者表示,當局沒有公開被告人犯案細節,令案情撲朔迷離:「有說是他是被僱傭的殺手,還有一種說法稱他是訪民,說在(11月)5日把他打了,他就報復社會,我覺得什麼原因都可能存在」。
記者:他報復社會,您認為社會有沒有問題?
回答:社會的問題就是政府的問題,你這個政府如果是好樣的,社會現在不會這麼亂,他衝著政府去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是報復社會,火車站、飛機場、學校,他有的是地方(爆炸)。他明顯是去找政府,所以還是政府的問題。

據維權網本周日報導,因遭遇暴力強拆而上訪無門的豐志均,是因為民營企業萬達集團在太原龍潭地區暴力拆遷,但補償不公,而被迫到山西省委信訪局上訪,上訪無果後,憤而於2013年11月6日實施爆炸山西省委。4月25日,豐志均的妻子揚宏菲和妹妹豐志蓮到場旁聽。

李茂林說,發生爆炸的地點就在省委門口,其針對性明確:「就在省委門口,不是在附近,這個案子很明顯,沒有一點懸念,就是針對政府,說什麼報復社會,與社會沒有關係」
記者:聽說他還有個妻子及10歲的孩子?
回答:這個,我找過他們一段時間,都是從側面打聽到的消息,但是很難找到他們,找不到。六十多年來,政府都在黑箱作業,你想知道真相很難,咱們現在就偏聽偏信,政府說什麼,反正老百姓不信,讓他說去。

騰訊網民「唐傳超」周一寫道,上訪能重視,廈門公共汽車案能發生嗎?山西太原爆炸案能發生嗎?機場會爆炸嗎?等等,政府應該重視,值得反思。

李茂林表示,許多所謂報復社會的惡性案件,都因上訪無門而起:「互相踢皮球,不給踏踏實實解決民生問題,4月24日出台的信訪問題,又推給地方政府。還有一種說法是準備把國家信訪局移到河北,移出北京市,他用此方式來緩解北京的信訪壓力,沒有本著解決問題的誠意」。

(特約記者:喬龍 責編:林迪/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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