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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系明報:喊冤沒用 劉漢兄弟判死禁見律師

轟動全國的劉漢、劉維兄弟等36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及故意殺人罪案件,昨日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劉漢、劉維兩兄弟「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罪名成立,均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據悉,宣判時,劉漢大喊「陷害」「冤枉」,被庭長下令押出法庭。

昨日,劉漢的辯護律師團隊都未出庭,其律師張青松申請會見劉漢亦受阻,暫未知劉是否上訴。另一辯護律師宣東在回覆本報查詢時稱,該案有相關紀律,不能多言。

36人判罪漢龍集團罰3億

身為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的劉漢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曾為四川首富,在當地有「礦業大王」之稱。在商界確立地位之後,劉漢也介入政界,曾連任3屆四川省政協委員、常委。在此期間,劉漢與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之子周濱有生意往來,被指是周家的「白手套」。

據悉,在36名被告中,法院共判處5人死刑,5人死緩,4人終身監禁,22人有期徒刑。而劉漢創辦的漢龍集團被指犯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判罰款3億元人民幣。

為坐大私建武裝共殺8人

據判決書稱,被告人劉漢、劉維夥同他人網羅多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告人劉漢、劉維等均犯數罪,應予並罰。劉漢在累積財富的過程中,私建地下武裝,依仗暴力坐大。據起訴書顯示,其地下武裝,包括軍用手榴彈3枚,國產56式衝鋒鎗、美制白朗寧手槍等槍枝20支,子彈677發、鋼珠彈2163發,以及管制刀具100多把。法院裁定,劉漢等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案10宗,共造成8人死亡、多人受傷。

在4月份17天的庭審中,劉漢否認了大多數控罪,劉維則向法庭表示,自己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被迫認罪。劉漢的律師認為,劉漢和劉維的行為應分開審理;將其綑綁在一起,不利於查明真相。

在一審宣判前,律師宣東曾於本月12日獲准探視劉漢。他透露,劉漢意識到自己可能被判處死刑;但他始終覺得自己冤枉。在劉漢案審理期間,有大陸法律專家對本報分析稱,劉「必死無疑」:其一,他涉多宗重罪罪名,且身負多條人命;其二,他與周永康家族的生意往來表明,涉入政治過深。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明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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