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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妻子與男閨蜜有染懷孕 丈夫歸國起訴離婚獲准

李先生到國外出差,回家發現妻子和男閨蜜有染,懷孕已4個月,他起訴要求離婚。記者昨天獲悉,經密雲法院調解,雙方解除了婚姻關係。

據介紹,李先生與王女士在大學畢業後登記結婚,在李先生到國外出差期間,王女士的男閨蜜經常到家中幫助王女士做一些生活瑣事,兩人一來二去產生好感。李先生回國後,發現王女士已懷孕4個月。王女士坦承孩子並非李先生的,而是她和男閨蜜的,李先生無法接受,想到離婚。

根據法律規定,女方在懷孕期、分娩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李先生認為,王女士懷的孩子並非他親生,因此執意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法院受理此案後,王女士表示同意離婚。後經承辦法官調解,雙方自願達成一致意見,自願解除婚姻關係,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京華時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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